內容提要:進入 21 世紀,國際大宗商品價格震蕩加劇并全面傳導至國內。本研究運用結構性權力分析框架,分析闡述全球大宗商品價格波動的本源及其作用機制。歐美發達國家及國際巨頭企業通過掌握金融結構、生產結構、貿易結構和制度結構四個方面的結構性權力,控制了全球價格形成主導權。我國在上述四方面存在的結構性權力短板正是我國未能掌握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主導權的根源。對此,建議從我國四個結構性權力的來源入手,逐步建立多主體協作機制,以提升我國在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中的影響力。
本文源自周適, 價格理論與實踐 發表時間:2021-07-09
關鍵詞:大宗商品價格 結構性權力 價格形成主導權 戰略安排
2021 年,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全面大幅上漲。期銅價格突破 2011 年的歷史最高點。普氏 62%品位鐵礦石價格創下近十年新高。原油價格觸底大幅回升,紐約原油期貨價格與 2020 年最低點相比漲幅高達 250%。豆油、棕櫚油價格漲幅接近 100%。我國大宗商品對外依存度較高,原油、鐵礦石、銅礦等對外依存度接近或超過 80%,大豆對外依存度超過 60%。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大幅波動通過進口全面傳導至國內,導致產業上游生產資料價格大幅上升,下游制造業企業負擔顯著加重。
在大宗商品價格的傳統分析框架中,供給、需求、金融和預期是影響價格波動的四大基本面因素。其中,供給因素包括產量、產能、庫存、運輸、成本等細分因素。需求因素包括經濟增長周期、產業鏈需求、終端消費需求等細分因素。金融因素包括匯率、貨幣供應量及流動性、利率等細分因素。預期因素包括市場情緒等因素。還有一些能夠影響供給、需求等多個方面的交叉項因素,例如,地緣政治等。本研究提出并運用結構性權力分析框架,針對主導全球大宗商品價格波動的本源,做出應對之策。
一、相關概念的詮釋及研究脈絡
(一)價格形成主導權
與價格形成主導權相關的概念有定價權和定價能力。美國政治學家羅伯特·達爾(Robert Dahl)認為,權力意味著一個行為體支配另一個行為體的意志和行動的能力,權力意味著強制力,亦包括說服力和影響力。在大宗商品定價領域,定價權更傾向于后一種軟性的權力,即影響力,因此越來越多的研究不再使用定價權的概念,而是代之以定價能力的概念(pricing power)。
(二)結構性權力
結構性權力是由國際政治經濟學學者蘇珊·斯特蘭奇(Susan Strange,1988)提出的概念。結構性權力是指形成和決定全球各種政治經濟結構的權力,結構性權力主導國之外的國家或地區及其政治機構、企業、科學家和專業人員,都不得不在這些結構中活動。結構性權力“是決定辦事方法的權力,是構造國與國之間關系、國家與人民之間關系或國家與企業之間關系框架的權力”,是行為者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對其他行為者的間接影響和控制的能力。結構性權力“‘設計 ' 了支配國際經濟關系的慣例和規則的國際體制”。擁有結構性權力的國家“能夠改變其他人面臨的選擇范圍,又不明顯地直接對它們施加壓力,要它們做出某個決定或選擇、而非別的決定或選擇”。蘇珊·斯特蘭奇將結構性權力的基本來源分為四種:“對安全的控制,對生產的控制,對信貸的控制以及對知識、信仰和思想的控制”。“結構性權力并不是存在于單一的結構中, 而是存在于四個各不相同但又互相聯系的結構中”。這四個方面的結構互相支持、不可分離,共同支持了結構性權力這樣一種軟權力的存在。
(三)基于結構性權力的分析框架
從表面上看,價格是買賣雙方自由競價的結果,但自由競價并不能解釋“亞洲溢價”問題的出現。本研究認為,買賣雙方的自由競價并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在特定的交易規則和制度框架下進行的。少數機構和國家通過掌握了交易規則和制度的制定權,使得其他市場參與者不得不在該框架下和范圍內做出選擇,從而以一種隱性的方式真正掌握價格形成主導權。價格形成主導權的這種隱性和根本的來源就是結構性權力。根據蘇珊·斯特蘭奇的分析框架,結構性權力有四個方面,分別是金融結構、生產結構、知識結構和安全結構。本研究根據研究對象和時代特征對斯特蘭奇的分析框架進行了調整,從金融結構、生產結構、貿易結構和制度結構四個方面分析了不同國家和主體如何行使結構性權力,影響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某個國家或市場主體能夠在其中一種(或多種)結構上占有優勢,并通過該結構運用其結構性權力,另一些主體則能夠在其他結構上占據優勢和運用權力,由此形成了大宗商品全球市場的博弈格局。
二、主導全球價格形成的結構性權力
(一)主導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的金融結構
金融結構被定義為支配信貸可獲得性的各種安排以及決定各國貨幣之間交換條件的所有要素。金融結構性權力擁有者——國家或市場主體可以通過三種途徑來掌控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主導權。
1.成為交易貨幣。結構性權力擁有國的法定貨幣通常也是全球大宗商品計價和結算的主導貨幣。主導交易貨幣的形成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政治力量 “約定”形成的,例如 1974 年美國與沙特簽訂“石油美元”協議,將美元作為國際原油計價和結算的唯一貨幣。另一種是通過市場機制形成的,當以某國貨幣計價的大宗商品實際交易額遠高于以其他貨幣計價的交易額時,就奠定了該貨幣的主導交易貨幣地位。目前美元是世界第一大貿易(含大宗商品貿易)支付貨幣。2020 年 10 月,美元在世界支付貨幣中占比 41.71%,占絕對主導地位,歐元(38.52% )、人民幣(1.09%)分列第 2 和第 8 位①。95%國際大宗商品以美元計價②。
這種主導交易貨幣地位使得美國能夠通過調整貨幣政策和匯率政策影響美元升值或貶值,從而對大宗商品價格走勢產生影響。當美國需要實現打壓能源資源生產國的戰略意圖時,可以操縱美元進入升值通道,從而不斷打壓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反之亦然。
2.掌控交易中心。國際商品交易所是國際金融機構掌握價格形成主導權的途徑之一。大宗商品基準價格形成主要參照期貨市場價格。國際商品交易所——例如倫敦金屬交易所(LME)是全球有色金屬主要期貨品種的交易場所和交易基準價格形成的地方。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是全球大豆期貨、豆油期貨和豆粕期貨的主要定價中心。它們通過不斷推出新的交易品種,通過結算的便利、先進的服務吸引越來越多的交易者,使交易規模、交易量、交易額不斷增長,從而進一步鞏固其全球定價中心的地位。全球 70%的銅貿易以倫敦金屬交易所 LME 的銅期貨價格作為定價基準,美國國內貿易則以紐約商品交易所 COMEX 的銅期貨價格作為定價基準,中國國內貿易以上海期貨交易所 SHFE 的銅期貨價格作為基準價。上期所(2016)以價格影響力和交易規模兩個指標,對全球有色金屬定價中心的量化評分表明, LME 的總分高達 0.978,SHFE 的總分為 0.018,COMEX 的總分為 0.004(參見表 1)。
結構性權力能夠通過交易中心發揮其價格影響力。一是國際金融機構通過股權控制交易中心,進而行使結構性權力主導價格形成。從股權結構來看,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屬期貨交易中心——LME 的主要股東除港交所之外,還有摩根大通、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二是國際金融機構通過會員制度控制交易中心。從會員構成來看,目前倫敦金屬交易所擁有 11 個圈內會員,基本上都是英國以外的金融機構。倫敦金屬交易所采用會員自行管理制,交易所由會員管理,金融機構能夠在股權控制的基礎上通過會員管理制度進一步控制交易中心。兩個事例可以表明金融機構通過控制交易中心、進而主導了全球有色金屬價格形成。
——2014 年 5 月 23 日,美國電鍍鋅企業鄧肯鍍鋅(Duncan Galvanizing)將高盛、摩根大通和嘉能可告上法庭。指責其自 2010 年以來通過人為操縱倫敦金屬交易所金屬倉儲,使得現貨鋅自 2010 年以來多次因出庫排隊導致供給不足,而較期貨出現明顯溢價,提貨商因鋅市場供應不足也不得不支付額外的成本。當月,LME 首次發布了其全球倉庫網絡的積壓情況報告,證實了嘉能可和高盛旗下倉庫的排隊時間已長達兩年。
——2013 年,美國密歇根州的一家鋁型材公司也起訴倫敦金屬交易所和高盛以同樣的方式操控鋁價。美銀美林等機構的報告指出,排隊致使出貨量有限,導致現貨市場溢價不斷增長,倉庫所有者和貿易商可以從中獲利。LME 旗下的倉儲倉庫多數由摩根大通和高盛等金融機構控制,使得有色金屬價格很容易被操縱③。
3. 金融體系有力支持結構性權力形成和作用。一是主導國能夠通過金融體系鞏固和保障該國貨幣的交易貨幣地位。首先,在現有的國際貨幣體系中,美元是最重要的外匯儲備資產。截至 2020 年第二季度,在已分配的外匯儲備中,主要國際貨幣的占比為:美元 61.3%、歐元 20.3%、人民幣 2.0%①。其次,美元是主導性匯率錨。截至 2018 年,38 個 IMF 經濟體選擇美元作為單一匯率錨,占比 19.8%②。這種結構使得美國有能力迫使其他國家被動調整貨幣政策和匯率政策,借此打壓其他國家的經濟崛起,擾亂其貨幣金融秩序,削弱外圍貨幣對美元霸權的威脅。美元作為主要匯率錨和儲備資產的地位進一步支撐了它作為大宗商品主要交易貨幣的職能。
二是主導國通過金融體系鞏固和擴大該國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的地位。主導國具有強大的金融實力、發達的金融中心,使設立在該國的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具有更便利的結算條件,能夠吸引更多的交易參與者,獲得更高程度的認可,從而在價格形成方面具有更大的影響力。
(二)主導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的生產結構
“生產結構”是決定生產什么、由誰生產、為誰生產、用什么方法生產以及按什么條件生產等所有安排的總和。擁有生產結構性權力的主體可以通過兩種途徑來獲得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的主導權。
1.控制資源生產。資源生產大國能通過控制資源的供應和走向來行使結構性權力,影響大宗商品的價格形成。當資源生產國占據賣方壟斷地位時,便具有了對消費國的結構性權力。全球銅礦資源分布極不平衡,主要的精煉銅消費國資源相對短缺,需要通過國際貿易彌補供需缺口。從全球銅礦資源所屬地及生產商來看,目前已形成以拉美為主要銅礦資源來源地,歐美與拉美本土礦業企業控制生產的格局。占全球銅礦產出前十位的公司是智利國家銅礦公司、自由港邁克墨倫銅金公司、必和必拓集團、斯特拉塔集團、墨西哥集團、智利安托法加斯塔、力拓、波蘭銅業集團公司、南非英美資源集團。銅礦大型精煉廠絕大多數由這些大型銅礦生產企業所控制,其中來自歐美地區的企業占主流(參見表 2)。農產品領域也同樣存在供給方高度壟斷的市場結構。從國家層面來看,美國、巴西和阿根廷是全球主要大豆出口國,三個國家的大豆出口量占全球大豆總出口量的 80%以上,其中美國是全球最大的大豆生產國和出口國。從企業層面來看,全球前四大農產品巨頭企業——美國 ADM 公司 (Archer Daniels Midland)、美國 邦吉 公 司 (Bunge)、美 國 嘉 吉 公 司(Cargill)和法國路易達孚公司(Louis Dreyfus)壟斷性地控制了全球糧食交易量的 80%。這些歐美國家和少數拉美國家通過控制全球大宗商品的生產,獲得了對大宗商品進口依賴度高的國家的結構性權力,形成了對消費國的戰略優勢和“鉗制力”。例如, 2013 年,國際三大礦山采取延遲發貨、控制發貨量和惜售的做法,在現貨市場上造成了鐵礦石暫時性供給短缺的假象,造成鐵礦石價格上漲③。
2.金融資本與生產資本相結合。國際金融資本與生產資本的緊密結合使得幾大礦商能夠通過金融結構和生產結構兩個方面的結構性權力,對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發揮著極大的主導權。全球金屬礦主要生產企業的股權分為內部機構和公共基金持有,其股東主要有銀行、信托機構、保險機構、金融服務公司等國際金融資本 (參見表 3)。國際金融資本——世界資本投資者、美國先鋒集團、貝萊德基金、巴西 Valepar 公司和國際大型投行——摩根大通、匯豐、花旗通過相互持股共同掌握了全球鐵礦石三大礦山——必和必拓、力拓、淡水河谷的主要股權(參見圖 1)①。國際金融資本通過炒作期貨, 抬高現貨價格, 從而進一步抬高礦山與全球需求方所協定的協議價格。國際資本既能從期貨炒作中賺取利潤, 作為大礦山的主要股東, 又能在現貨貿易中賺取二次利潤。
(三)影響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的貿易結構
貿易結構界定了一種權力框架。在這種框架內,提供貿易渠道和網絡的主體獲得某種權力以決定甚至限制其他主體面臨的選擇范圍。貿易結構也會給塑造并控制這種結構的主體以額外的“附加收益”,即在貿易結構中掌握結構性權力的主體能夠取得特惠和特權。擁有貿易結構性權力的主體可以通過三種途徑來獲得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的主導權。
1.掌控貿易網絡和渠道。國際礦業巨頭通過強大的、遍布全球的貿易渠道和市場網絡,使下游消費客戶和上游供應商在一定程度上不得不參與和依賴其貿易渠道,從而在價格上獲得了對這些參與者的結構性權力。一些國際巨頭還控制了大宗商品產業鏈從生產到流通的各個環節,使貿易結構與生產結構能夠形成合力,進一步強化其結構性權力。例如,全球幾大農產品巨頭控制了大豆生產國的農資供應、農場生產、生產融資、大豆收獲、產地收購、內陸運輸、港口倉儲、裝運、海上運輸和大豆進口國的到港清關、國內運輸與加工各個環節,掌握了全球 70% 以上的大豆貨源。高盛通過旗下的 MITS 金屬倉儲公司建立了遍及全球主要生產國和貿易國的倉儲倉庫。國際礦業巨頭嘉能可公司建立起遍布 50 多個國家的全球辦事處網絡,通過遍布全球的貿易網絡銷售自己生產以及從第三方購買的有色金屬礦石和金屬產品,從而能夠有力地影響全球有色金屬價格。
2.主導國壟斷大宗商品運輸。大宗商品協議價格多為到岸價格,價格中包含了海運費用(即運費由買家承擔),且海運費在大宗商品價格中的占比相對較高,是國際貿易的談判重點。能夠掌握跨國運輸航運安全,提供壟斷性海運的主體,擁有影響大宗商品價格形成的結構性權力。例如,目前負責礦石運輸的干散貨船控制在以日本為首的幾大船商手中,其中僅三井商社就掌握了全球新增散貨輪 60%的比例。澳洲、巴西和其它國家礦石出口的運輸基礎設施都是依照日本公司的航運和進口基礎設施而對應建造的,這使日本公司在從這些國家采購原材料時有很大的議價優勢。國際礦業巨頭還控制了礦石的陸路運輸物流通道,依靠自己的鐵路和碼頭,獲得與上游礦山和下游消費企業較大的議價能力。2006 年 4 月,我國與必和必拓等國際巨頭進行鐵礦石價格談判時,必和必拓公司驟然增加國際航線的租船數量,導致鐵礦石海運價格大幅上揚。2010 年,國際鐵礦石巨頭在即期和中長期期租市場簽訂大量租船合約,致使運力更趨緊張,導致我國現貨到岸價格高出基準價格 27%(李雪姣、劉偉,2010)。
3.為國際海運提供安全保障。大宗商品礦石的價格形成制度同樣倚靠全球安全結構的發展。當今全球安全結構由美國等大國主導和塑造,美霸權主義憑借其軍事和經濟實力,向全球擴展美國的勢力和影響,在為盟友或準盟友國的海運安全提供軍事保障的同時,也獲得了對其他國家的結構性權力,對非美陣營國家進行遏制和打擊,使其在海運上受制于人,在價格博弈中被動接受航運“溢價”。
(四)影響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的制度結構
在制度結構中占有關鍵決策地位的主體獲得了權力和權威,進而主導全球大宗商品的價格形成。擁有制度結構性權力的主體可以通過三種途徑來獲得價格形成主導權。
1.主導國掌握規則制定主導權。現代交易規則和監管規則是建立在西方古典經濟學和西方價格理論基礎上的,得到了理論界的廣泛認可。歐美國家長期占據世界主流經濟學知識的制高點,是國際大宗商品市場主要的交易規則生產者、傳播者和擴散者,并通過物質上的成功使其規則或理念富有吸引力。歐美國家通過結構性權力行使權威和影響力,使加入這個體系的其他外圍國家主動或被迫遵守由歐美制定的國際交易規則和監管規則。歐美國家的礦業巨頭和金融機構善于利用其交易規則,操縱價格獲得巨額利潤。其他國家的市場參與者在利用交易規則漏洞進行套利時,往往會受到歐美國家監管規則的制約。例如,日本住友商社曾試圖控制銅現貨,逼倉期貨空頭,引致歐美市場反映強烈,以龐大律師團控告住友,監管機構強力監管,最終導致銅暴跌,住友商社巨虧①。
2.主導國建構由自己主導的國際組織。國際貿易組織和國際金融組織的發起國和主導國仍是美國等發達國家,其他國家因其金融實力和經濟地位,不得不接受國際秩序的安排。國際貿易組織的目標通常是由組織中最強大的國家或者由幾個強國之間磋商確定的。借助國際貿易組織和國際金融組織,主導國能將自己制定的規則和理念擴散至廣大外圍國家,對新的國際和地區規則制定施加影響,使規則的發展路徑更符合主導國的利益。
3.通過制度結構影響價格預期。發達國家在知識及研究領域仍然占據主流和權威地位,其在制度結構上的權力資源能夠轉化為現實的影響力。首先,國際各大投行發布的研究報告是業內遵從的“風向標”。國際投行通過其研究報告,制造有利于其控股的金屬礦山的市場預期,抬高需求方的談判底線預期,進而抬高全球礦石價格。國際投行在制度結構上的權力屢屢被現實所驗證。例如,國際投行發布的行業研究報告預測“中國需求”會抬高全球大宗商品價格,雖然該結論遭到中方的反駁,但仍然造成了價格的大漲②。其次,國際主要金融機構掌控了全球大宗商品價格指數的編制和發布。現階段大宗商品價格指數對于大宗商品價格形成的影響力和作用越來越大。現貨價格指數和期貨價格指數正逐漸成為價格形成中較為重要的參照標的。目前,國際上比較有影響力的大宗商品價格指數有倫敦金屬交易所編制的倫敦金屬期貨指數(LMEX 指數),路透湯森公司、杰富瑞公司(Reuters)與美國商品研究局編制的 TRJ/CRB 指數,高盛公司和標準普爾公司先后編制的標普—高盛商品指數(S&P GSCI 指數),道瓊斯和瑞士聯合銀行先后推出的道瓊斯—瑞士聯合銀行商品指數 (DJ-UBSCI 指數),羅杰斯國際商品指數(RICI 指數)等,這些價格指數的編制機構大多是國際主要金融機構及其他控股公司。這使得國際金融機構能夠通過控制指標選取、數據來源、權重分配、編制方法等來操控大宗商品價格指數,影響全球市場預期和大宗商品價格的形成。
三、我國掌握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主導權存在的困難
結構性權力存在于四種各不相同但互相聯系的結構中,每一種結構都會影響其他三種結構,也受到其他三種結構的支持或阻礙。從歷史發展來看,沒有一種結構能夠必然地占據主導地位。但在現階段,我國在金融結構、生產結構和貿易結構上存在明顯的短板和困難,使得建立在其基礎之上的制度結構亦難以發揮力量,阻礙了我國掌握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主導權。
(一)金融維度的結構性權力受制于主導交易貨幣缺乏、定價中心影響偏弱和市場開放程度不足
一是人民幣尚未成為全球大宗商品交易的計價和結算貨幣。目前人民幣在全球大宗商品實際交易額中的占比較小,遠未成為全球大宗商品交易的計價和結算貨幣,無法通過人民幣升值或貶值影響大宗商品價格走勢。人民幣匯率仍受到美國貨幣政策和匯率政策的影響,對人民幣獲得全球大宗商品交易貨幣地位形成了阻礙。
二是我國尚未擁有全球大宗商品定價中心。上海期貨交易所雖然在國際銅價格方面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但與 LME 還有一定的距離。對其他大宗商品品種的價格影響力就更為不足。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曾一度使我國在銦、鍺、鎵、鉍、鎢等稀有金屬的價格形成上獲得了一定的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但 2015 年起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已停止委托受托業務并進入重組,使我國在稀有金屬國際價格形成上失去了重要的平臺支撐。
三是金融市場開放度有待提高。受限于人民幣國際化和資本賬戶放開的進程,國外實體企業和投資者難以深度參與中國的期貨市場交易和價格形成過程,也不傾向于把中國的期貨交易價格作為現貨貿易的定價基準,結售匯限制一定程度影響了人民幣成為國際交易貨幣以及我國期貨交易所成為國際商品交易中心。
(二)生產維度的結構性權力受制于資源進口依賴、產業集中度低和國際資源掌控不足
一是主要大宗商品品種產業鏈兩頭在外,不利于我國獲得價格形成主導權。我國銅、鋁、錫、鉛、鋅等主要大宗商品資源稟賦不足,原油、鐵礦石、銅礦、鎳礦等對外依存度接近或超過 80%,大豆對外依存度超過 60%。出口金屬產品多為半成品,高附加值少、可替代性高,由于產業鏈兩端掌握在國際礦業巨頭手中,兩頭受制于人,國內企業幾乎無法奢望價格主導權。由于缺乏價格形成主導權,我國多年來進口大宗商品只能被迫接受“中國溢價”。
二是產業集中度偏低。我國金屬行業產能分散,經營主體數量偏多、規模偏小,產業集中度低使得我國難以具有在生產結構方面的結構性權力,我國煉廠因而不具有與礦石生產國討價還價的重要籌碼。在稀有金屬行業也同樣如此,我國有近 120 家銦廠,約 85%的企業年產量在 1.5 噸左右,且多數只能加工初級原料產品,國內銦年產量在 25 噸以上的大型生產企業僅 10 多家,造成中國稀有金屬“金子賣了豆腐價”①。
三是“走出去”參與國際資源生產的能力不強。相對于歐美和日本等國,我國大型企業跨國并購的規模和全球布局薄弱,市場份額偏小,且優質資源多數被國際資本和礦業巨頭控制,使得我國在大宗商品國際市場上獲得和行使結構性權力困難重重。
四是國企現有體制還未很好地實現金融資本與生產資本的有效結合。我國國有大型企業參加期貨等金融市場較少,一些領域難以涉足。此外,大型國有企業靈活性不足,不易在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上迅速反應抓住機會,獲得有利于自身的價格。
(三)貿易維度的結構性權力受制于貿易渠道和海運保障不足
一是我國貿易商小而散,沒有全球布局,在大宗商品運輸方面依賴他國。我國雖然是世界第一大大宗商品進口國,但我國的大宗商品貿易商規模偏小,也沒有全球布局的貿易渠道和網絡。在大宗商品主產國的鐵路、碼頭等水陸聯運物流通道建設不足,礦石海運的干散貨船舶以日本為主導。由于中國在海運方面不占有主導地位,國際金融資本和礦業巨頭能夠通過大量租賃干散貨船炒高海運價格,進而抬高礦石到岸價,使中國進口企業在價格談判中處于不利地位。
二是國際海運受地緣政治影響不穩定因素增多。全球主要海上運輸通道受地緣政治影響較大,石油運輸主要通道霍爾木茲海峽面臨中東地區戰火和軍事封鎖的威脅,曼德海峽臨近戰亂地區,馬六甲海峽海上搶劫事件頻發,我國仍面臨海運安全的挑戰。
(四)制度維度的結構性權力受制于規則建構權威不足、制度變遷路徑依賴和價格預期影響力不足
一是建構理論和規則的權威性不足。歐美國家長期占據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制高點,由于在制度結構上的弱勢,中國在規則問題上的“話語權”較弱,需要今后更多地發出中國聲音、提出中國方案、貢獻中國智慧。
二是難以打破制度的路徑依賴。由于規則和制度具有路徑依賴和先入為主的特性,在現有的國際規則之外推行新的規則難度較大。例如,目前我國國內期貨市場產生的期貨價格是含稅價,這種制度下形成的價格不符合國際貿易慣例,難以得到國際市場的認可。
三是對價格預期的國際影響力相對較弱。國際各大投行發布的研究報告仍是業內遵從的“風向標”。我國的研究機構和金融機構在制度結構上的影響力仍弱于國際投行及歐美研究機構。例如,國際投行發布的行業研究報告預測“中國需求”會抬高全球大宗商品價格,雖然該結論遭到中方的反駁,但仍然造成了價格的大漲。
四、對策建議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貿易進出口國家,但在大宗商品價格形成中不占主導地位,在很多方面受制于國際因素。“中國需求”并沒有使我國在大宗商品價格形成方面具有更大的優勢,反而使其成為推動 “中國溢價”的主要因素,使我國付出了更高的進口成本。其根本原因在于結構性權力的分配。跨國公司及其背后的發達國家掌握了結構性權力,從而在大宗商品價格形成機制中占據主導地位。我國則在全球結構性權力之中處于弱勢,因而在大宗商品價格形成方面始終處于被動地位。
現階段,我們需要從戰略上采取應對之策,針對四個結構性權力的來源,提升我國在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形成中的影響力,將大宗商品重要品種資源提升到“戰略物資”的高度,建立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多主體協同機制。
(一)交易貨幣、交易中心、金融體系多頭并進,提升金融維度的結構性權力
一是堅定不移地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穩妥、持續推進資本項目的可兌換,有序放開人民幣兌換外幣的限制。保持人民幣幣值基本穩定,增加對 IMF 的注資,為人民幣成為更多國家的儲備貨幣和提升人民幣作為特別提款權中籃子貨幣的地位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是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期貨交易中心。建設在全球有較大影響力、運營規范、現代化的大宗商品期貨交易中心。不斷完善期貨交易平臺規則體系,完善信息發布機制,加快交割倉庫全球布局。有序推動期貨市場全球化。在大宗商品期貨貿易中更多地使用人民幣作為計價和結算貨幣,建立能夠客觀反映亞太地區乃至全球市場供求關系的基準價市場,實現由國內定價中心——亞太區域性定價中心—— 全球定價中心的戰略轉變。
三是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體系。健全金融調控機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為市場提供穩定預期。培育發達的金融市場,使融資渠道更加多元,逐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和資本賬戶開放,為國內外投資者提供多樣化的人民幣產品和服務, 以便利其在我國使用人民幣開展大宗商品期現貨交易。
(二)“走出去”與“產業鏈升級”并舉,提升生產維度的結構性權力
一是加快我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培育支持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宗商品企業做大做強。加強全球資源合作,支持中國企業國際化經營和實現全球布局,在海外投資設廠或進行股權投資,鼓勵行業內企業“抱團”走出去,豐富資源獲取渠道,保障資源穩定供應。
二是探索生產資本與金融市場的有效結合。引導企業合理使用期貨市場金融工具進行套期保值。鼓勵生產企業與金融機構建立戰略合作機制,利用金融資本提升我國企業并購控制國外資源和產能的能力。
(三)多管齊下,提升制度維度的結構性權力
一是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擴大國際影響力。在堅持和遵行國際規則的同時,要積極參與國際規則的修改和制定,重視并發掘“中國模式”的合理內涵,為世界各國提供能夠被理解、認同和接受的規則,提高我國在理論、知識領域的研究水平和國際話語權。
二是制定并推廣由我國機構編制的大宗商品價格指數。根據國際規則,結合具體國情,整合現有指數編制機構和研究部門的資源,規范價格指數編制,使我國制定的規則與國際規則接軌,提升中國在大宗商品價格形成方面的影響力。
三是積極參與和倡導國際組織的治理改革。呼吁改革 IMF 的投票權機制,制衡美國的主導地位,在整體提升發展中國家話語權的同時提升我國的國際影響力。
(四)保障遠洋航運安全,提升貿易維度的結構性權力
一是積極發展我國遠洋航運產業和大型船舶制造產業,打破少數國家對大宗商品國際航運的壟斷。積極參與國際航線的維護,與航線周邊國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維護海外關鍵資源的交通線安全。
二是探索建立覆蓋全球主要市場的貿易網絡和物流渠道。適度推進資源主產區的鐵路、碼頭、倉儲等水陸聯運物流通道和設施建設。支持中資企業建立覆蓋全球主要資源產區和產品市場的貿易網絡。發展“互聯網 + 供應鏈”“平臺經濟 + 供應鏈”,開拓新型貿易渠道。
三是建立國家戰略儲備和商業儲備相結合的大宗商品戰略儲備體系。在供給過剩時期通過儲備吸納來減緩稀有金屬等大宗資源低價出口,在價格漲幅過快時通過儲備調節平抑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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