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時代社會治理法治化背景下,公安機關維護治安秩序的任務艱巨,高強度的工作負荷增加了公安人員的工作壓力。公安派出所職能定位不準、缺乏激勵機制等因素影響了公安工作的效能。為適應新時代法治社會發展的需要,應從明確公安派出所工作職能、從優待警、量化績效考核等方面加強公安派出所工作。
本文源自決策探索(下),2020(11):79-80.《決策探索(下半月)》(半月刊)創刊于1985年,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辦。主要欄目:本刊專稿、專家講壇、踐行十八大、和諧社會、熱點透視、決策觀察、領導科學、他山之石、財經縱橫、社會發展、企業天地、科教園地。
一、公安派出所職能概況
(一)公安派出所的性質
公安派出所是市、縣公安機關管理社會治安秩序的派出機構,肩負著打擊犯罪、防范化解社會安全風險、幫扶教育特殊群體等重要職能,是集管理、防范、打擊、服務等多種職能于一體的基層綜合性戰斗實體,因此公安派出所工作是公安全局工作的重要支撐,這是公安派出所的基本定位。
(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職能
公安派出所的主要工作職能:第一,做好服務群眾的工作。主要包括接受群眾的報警求助,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做好日常防火、防盜、防止電信詐騙的法制宣傳工作;管理轄區實有人口,服務流動人口,并做好特殊群體的幫扶教育工作。第二,通過對社區、街道的管理,聽取周邊群眾反饋,排查社會風險隱患,調解社會矛盾。第三,預防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基層社會治安治理。主要包括維持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業網點的治安秩序;檢查督導旅館業、典當行、印章業等特種行業;加強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做好重要節假日等特殊時期的安保工作。第四,為公安派出所辦理治安案件、偵破刑事案件提供線索,打擊轄區內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護群眾的人身權和財產權。
二、公安派出所警務工作現狀
(一)公安派出所職能定位不準,非警務活動消耗過多警力資源
公安部為加強警民關系,重塑警察形象,提出了“四有必應”的工作要求。由于“四有必應”的服務內容過于寬泛,未體現出公安派出所應該承擔的法定職責和任務,加之基層警力匱乏、其他行政職能部門缺位,導致公安派出所提供的公共服務職能偏移。“有困難找警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群眾對警察的信任,但也反映了群眾對于公安機關的職能及警務活動缺乏了解,群眾對警察的預期遠遠超出公安機關職責和精力。雖然公安派出所作為提供公共治安服務的政府組織,全體公民都可以無償享受公共治安服務,但非警務活動占用了寶貴的公安資源,也耗費了民警大量精力和體力。
(二)基層警力資源匱乏,民警調休制度不完善
公安派出所工作千頭萬緒,在社會治理方面面臨的最突出問題就是事務繁雜、責任重大、警力匱乏、休假困難。例如X派出所實行三班制,每班六人,值一次班24小時,無論白天黑夜,只要有案件就必須立即處理。接警、處警、受理案件、結案是一個完整的流程,案件不終結,民警就無法正常休息。等手頭的案件結案,新一輪值班備勤、接處警案件又會接踵而至,循環往復。此外,每逢五一、十一等重大節假日;高考、公務員考試等特殊敏感節點都需要全所民警24小時整裝待發,民警的正常休息得不到保障。工作有松有緊,一張一弛才能在關鍵時刻發揮民警的戰斗力,但緊張繁忙的工作狀態加大了民警的工作壓力,降低了工作效率,這些因素不利于公安工作的長期發展。
(三)公安派出所“權小責大任務重”,隊伍建設仍需加強
首先,公安派出所既要接受市、縣、區公安機關的直接領導,還要接受公安機關各職能部門(治安大隊、網監大隊、刑事大隊)等的間接指導,更要服從街道、鄉鎮的命令,公安派出所作為迎接各種督導檢查的兜底單位“權小責大任務重”。各職能部門都可以給公安派出所定任務、定指標,要求其協助排查,上報數據,加大了民警的工作量。其次,公安派出所民警晉升空間小,發展易遭遇瓶頸,因此部分民警(尤其是年輕民警)不愿意長期在公安派出所工作,希望調入上級公安機關,人留心不留,基層警力流失的情況依舊存在。最后,民警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年輕民警學習警務技能、公安信息技術的能力較強,但群眾工作能力較弱。年長的民警社會閱歷深厚,群眾工作能力強,但計算機操作水平有限,執法辦案正規化程度低,多靠經驗執法且容易出現職業倦怠。隨著時代的發展,違法犯罪手段和方式也在升級,公安派出所處理各類新型犯罪需要不斷掌握新的警務技能,這就需要對內加強合作取長補短,對外積極參加各類警務技能培訓,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
(四)輔警素質良莠不齊,執法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針對目前基層警力不足的現狀,公安部著力推動警務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傾的警務改革,一方面提高基層民警工資待遇,另一方面精簡機關工作人員,配備了一定數量的輔警,雖初見成效,但是輔警參與執法的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以X派出所為例,輔警隊伍分為兩個層級:一者為“70后”,一者為“90后”或“00后”。“70后”多為流動人口,學歷基本為初中或高中,年紀偏大,文化素質較低,工作選擇余地較小,選擇加入輔警隊伍以求最低生活保障。“90后”或“00后”多為剛畢業的大學生,學習能力較強,但輔警的晉升空間有限,工資待遇較低,由于剛畢業一時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就把輔警這個崗位當作保底的飯碗,工作后有更好的選擇就跳槽。
三、新時代加強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建議
(一)突出派出所工作重點,盡快完善其他行政職能部門的應急聯動公共服務機制
公安派出所工作涉及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公安派出所工作職能的定位也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持和理解,“有困難找警察”這種寬泛的口號是對社會的模糊承諾。公安機關應將職能定位于切實為社會公眾提供力所不能且“急、難、險”的公共治安服務,而對那些可以通過市場機制解決的問題,應大膽引入,以滿足社會多元化的治安服務需求。一方面,加強公安派出所社會協同能力,盡快完善其他行政職能部門的應急聯動公共服務機制,統籌質監局、藥監局、民政局等行政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把社會管理服務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另一方面,扎實做好非警務警情分流工作,針對不同情況分清輕重緩急,將寶貴的警力資源全身心投入到公安派出所的重點工作中,發揮公安派出所作為基層戰斗堡壘的中堅力量。對于惡意報警、謊報警情者給予處罰并宣傳懲戒,正確引導公民救濟自身權利,促進警民關系融洽。
(二)從優待警,增強民警的職業榮譽感、歸屬感和自豪感
首先,科學合理安排各項工作,保障民警休假制度。針對長期堅持在一線的民警做好帶薪年休、調休輪休的工作,使民警長期的工作負擔、精神壓力得到及時有效的調整。其次,改善辦公條件,豐富民警的物質文化生活,讓民警從內心深處有職業認同感,不斷激發民警熱愛公安工作、安心本職工作的熱情,激發公安隊伍干好公安工作的后勁。最后,全力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對抗拒執法、暴力襲警、辱罵警察等挑戰法律權威的行為依法追究行為人的責任。建立民警因公負傷緊急救治制度、獎優罰劣制度,樹立“多干多得”的積極榜樣,抹殺“干與不干一個樣,多干少干一個樣,干的越多錯的越多”的消極思想。
(三)加強警務教育培訓,全面提升隊伍素質
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的期待越來越高,群眾的權利意識、監督意識、自我意識日益增強,這就需要民警在復雜的社會環境下不斷提高警務素質、群眾工作能力及執法水平,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
針對在職民警,根據不同的警種、不同的崗位職責,提煉出民警履職能力必修課,在規定時間進行回爐訓練,建立在職民警輪訓課程體系并形成長效機制。例如:社區民警在從事社區工作前要先參加社區警務業務專題培訓班,工作中要定期輪訓不斷更新知識;案件民警辦理案件前先學習執法辦案的基本流程及法律法規,不能靠帶教民警的“江湖經驗”辦案。通過教育培訓,向素質要警力,全面提升隊伍素質。
針對輔警的管理,第一,做好崗前培訓,提高輔警人員的警務素質。第二,建立輔警激勵制度,激發輔警主動學習法律法規的積極性。第三,輔警人員的管理要與民警緊密掛鉤,做到“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切實保證責任落細落實。第四,在選拔任用機制上給表現優異的輔警一定的優惠政策和晉升空間,充分肯定成績突出的工作者,調動輔警的工作積極性,杜絕“傻干的不如嘴甜的,嘴甜的不如有后門的”這種錯誤思想。
(四)量化績效考核,完善工作機制
為進一步促進公安派出所正規化建設,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公安派出所應量化績效考核,完善工作機制。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職責,制定績效考核標準,從業務工作、案件辦理、執法執勤、警容風紀等方面作出詳細的規定,細化考核標準,每個項目都詳細注明加分及扣分事宜,并從量化考核的結果里最終評選出每月之星、季度標兵、年度優秀個人,以榜樣的力量在全所形成“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嚴明獎懲,深挖隊伍潛能。每月公示考核結果,對于考核不及格的民(輔)警給予相應的警示教育,對評選出的優秀個人給予相應的獎勵,同時將量化考核結果作為個人年度評優的主要依據,從而提高民(輔)警的工作積極性,激發隊伍潛能。
參考文獻:
[1]魏琳.新時期公安基層派出所職能定位探討[J].四川警察學院學報,2017(3):99-105.
[2]陸曉,陸韌,劉亞民.我國警察公共服務現狀及對策研究[J].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15(3):88-93.
[3]馮艷梅,馬寧.公安派出所工作現狀分析與對策思考——以遼寧省基層派出所為例[J].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9(4):31-35.
[4]習近平.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N].人民日報,2014-1-9(1).
[5]人民公安報評論員.鍛造一支高素質過硬公安鐵軍[N].人民公安報,2019-05-16(002).
[6]劉圣運.轉型時期我國暴力襲警事件的實證研究[J].湖南警察學院學報,2019,31(04):104-114.
[7]郭聲琨.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重要講話精神不斷開創新時代政法工作新局面[N].人民日報,2019-2-28(6).
論文指導 >
SCI期刊推薦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