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處在社會轉型期的語文教育,也面臨著陣陣“流行風”的挑戰,如五顏六色的教育內容、花里胡哨的教育形式、華而不實的教育泡沫等即是。對于在流行的“時尚”與傳統的繼承上信息不太對稱的語文教師而言,應當在傳統與現代、民族與世界的交叉口上,正確地尋找語文教育的適宜坐標,更多地關注語文教育的本色本香。要知道“一時流行”往往只能“流行一時”,我們教師只有引導學生逐漸深入地挖掘語文(語言、文章、文學)中所蘊涵的“真”(智育)、“善”(德育)、“美”(美育)的因素,并將學生的智能水平的提高、人文精神的弘揚和審美境界的追求等作為本色,才能使語文教育永葆青春,并進而獲得科學的發展。有鑒于此,作為一個語文教師,應力爭回歸“本色語文”,即既要確定語文教育的應有本位,又要把握語文教育的應有本質,還要明了語文教育的應有本義。
(一)確定語文教育的應有本位確定語文教育的應有本位,是回歸“本色語文”的首要問題。對于語文教育本位的探究,歷來聚訟紛紜,目前尚有“以教師為本位”、“以學生為本位”、“以課文為本位”、“以生活為本位”之說。定位于“以教師為本位”,已不多見。定位于或“以學生為本位”或“以課文為本位”或“以生活為本位”的爭論卻是常見的。從語文教育的“本色”看,應側重于“以課文為本位”。就其內容而言,語文教育的本色就是教師培養學生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語文(語言、文章、文學)的能力。就其形式而言,語文教育的本色就是教師引導學生通過一篇篇“言語作品”即課文(文章、文學)的解讀來實現的。語文教育的發展確實很快,但是有一點基本不變,這就是選編“思想內容好”、“語言文字好”、“適合教學”的“言語作品”(文章、文學)作為課文,讓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把解讀“言語作品”即課文(文章、文學)作為基本的學習形式。這就告訴我們,語文教育應該要“以課文為本位”。“以課文為本位”的語文教育本位觀強調基礎性(“求真”)、人文性(“向善”)和審美性(“崇美”)的同構渾成。語文教育只有在對“以課文為本位的解讀中凸顯“以學生為本位”和“以生活為本位”,才是科學而又辯證的。語文教育如果脫離“以課文為本位”而去強化“以學生為本位”或“以生活為本位”,就很可能斷源求水、折本求花,就很容易使語文教育陷入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的尷尬境地。所以,語文教師應引導學生通過與“言語作品”即課文(文章、文學)的對話,去充實自己和完善自己。可是我國現實的語文教育由于受“語文新課標”的“三維目標”的影響,未能從全局上把握語文(語言、文章、文學)中的“文章教育與語言教育、文學教育三者并駕齊驅、和諧發展的戰略”,因而沒有正確把握語文教育的應有本位,從而導致學生不能生動、形象、活潑、主動地學習,這樣就大大減損了語文教育的效果,致使語文教育依然存在著嚴重的“少、慢、差、費”的現象。
(二)把握語文教育的應有本質把握語文教育的應有本質,是回歸“本色語文”的關鍵問題。關于語文教育本質的討論,可謂眾說紛紜,當下仍有工具性、基礎性、思想性、文學性、文化性、實踐性、綜合性、情感性、審美性、人文性、開放性、載體性等眾多觀點。這些觀點各有其合理性,它們各支撐著語文教育的某一個屬性。大凡事物都具有一般屬性和關鍵屬性之分。從理論上講,“本質”
有兩個評判標準:一個是這事物區別于他事物的關鍵屬性,反映了事物的獨特之處;另外就是“本質”只有一個,它可以兼容并帶動其他有關的一般屬性。據此,語文教育的關鍵屬性不是上述的眾多觀點,而是基礎性(“求真”)、人文性(“向善”)和審美性(“崇美”)的和諧統一。這就是說,語文教育的應有本質是為了塑造創造性的人才和“健全的人格”,也就是既要讓學生“求真”即學習知識、訓練能力、拓展智力,以促使其探索品質的養成;又要讓學生“向善”即凈化思想、陶冶情操、涵養德性,以促使其道德意識的覺醒;還要讓學生“崇美”即增強審美意識、領略審美因素、提高審美能力,以促使其自由心靈的建構。“真善美融合”是康德的真善美統一和陶行知的真善美合一的思想在語文教育中的具體體現,是語文教育應具有的獨特意韻,是語文教育應開辟的嶄新天地,是語文教育應做出的必然選擇,是語文教育認識論、語文教育倫理學、語文教育美育學的合金。這既是語文教育的理智追求,也是語文教育的至高境界。因此,在語文教育中,我們教師一定要針對語文教育“要么過分強調‘真’(智育)并加以片面化,把語文課教成純語言課;要么過分強調‘善’(德育)并加以絕對化,把語文課教成純政治課;要么過分強調‘美’(美育)并加以極端化,把語文課教成純欣賞課”等弊端,力求做到“真”(智育)、“善”(德育)、“美”
(美育)三者有機地融合。為了使語文教育更好更快地達到“真善美統一”與“真善美合一”的境界,我們教師必須著力加強語文教育的應有本質的研究。
(三)明了語文教育的應有本義明了語文教育的應有本義,是回歸“本色語文”的重要問題。關于語文教育本義的理解,真是莫衷一是,稍微懂點語文教育學的人都會知道,語文教育應該屬于言語教育,而不僅僅屬于語言教育。在語言學界,早已將“語言”與“言語”這兩個內涵相關而又不相同的概念進行了明確區分。可是在語文教育界卻長期未作分析,以致不能準確明了語文教育的應有本義。“口頭為語、書面為文”,即口頭語與書面語,從廣義上看都可稱之為“語言”。但是從嚴格的意義上講,人們口頭說的和書面寫的都是言語,而非語言。時至今日,提高學生“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語文”的水平仍然成為語文課程標準的基本理念。這里“理解和運用”的對象,都是指具體的言語,而不是指抽象的語言;讀寫聽說能力是指理解和運用語言的言語活動能力,而不是指總體地抽象地認識語言、理解語言、分析語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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