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我們對合同預計總收入與合同預計總成本進行規范管理,從靜態管理變為動態管理并定期進行調整,用財務累計實際成本與尚未完工預計成本來逐月修訂合同預計總成本,從而使財務確認的毛利、完工進度越來越接近實際。通過采取規范管理、動態管理、定期調整、逐月修正的辦法,使財務核算結果能準確揭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經營狀況,有利于提高工程項目成本預控能力。
關鍵詞:核心論文發表,工程項目,合同預計總收入,合同預計總成本,確認調整
為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大多數建筑施工企業采用成本法確定當期收入。當期收入確定的關鍵:如何規范、合理地進行合同預計總收入和合同預計總成本的確定、調整與修正?目前,普遍采用靜態管理方法,即按照開工前所下達的標后預算確定合同預計總收入和合同預計總成本,其所確定的合同預計總收入和合同預計總成本不隨工程進展情況進行調整、修正;從財務核算結果來看,每月的毛利水平都一樣,不能真實反映項目的盈利狀況;此外,大多數建筑施工企業,對合同預計總收入和合同預計總成本的確定也缺乏規范管理,這就造成項目部所確定的合同預計總收入和合同預計總成本不規范,導致財務核算成果出現重大偏差,例如:項目部預算人員將計日工、不可預見費用計入合同預計總收入,而成本中又未考慮此因素,導致財務計算的完工百分比與實際偏差很大。隨著工程進展,變更、索賠、物價上漲、施工工藝、施工組織結構不斷發生變化以及工期拖延等,根據原標后預算所確定的合同預計總收入和合同預計總成本已不能準確反映客觀實際情況,會造成財務核算所確定的收入、毛利率與實際出現嚴重偏差,致使財務賬面數據不能準確地揭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實際經營狀況,不利于提高成本預控能力。
因此,我們必須規范合同預計總收入與合同預計總成本的確定與調整,并對確認與調整過程、結果實施嚴格審查,把靜態管理變為動態管理、定期調整;此外,在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的前提下,我們大膽嘗試用財務累計實際成本與尚未完工預計成本來修訂合同預計總成本。
1 合同預計總收入的確定與調整
1.1 合同初始預計總收入的確定 項目開工前,合同金額扣除暫列金額、計日工后為合同初始預計總收入。
合同初始預計總收入=合同金額-暫列金額-計日工。
1.2 合同預計總收入的調整 ①對合同預計總收入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調整的辦法,每年6月16日、12月16日進行及時調整。②對于實行清單招標、固定單價合同的項目,在合同簽訂后,項目部應根據施工圖紙、地形測量資料等,對清單工程量重新計算,按業主平衡后的清單單價重新計算并對合同初始收入進行調整。施工期間,如有變更、索賠、獎勵、業主調材料差價等影響收入形成事項發生,同時取得了監理、業主簽證或支付等,要對合同預計總收入進行調整。合同預計總收入(調整后)=合同初始收入+重新核定清單增、減收入+變更增、減收入+索賠增、減收入+獎勵收入+材料調差增、減收入+其他收入。③對收入、成本影響較大的重大設計變更,如監理、業主還未審批,而變更項目又確已開始實施或已經完成,且預計業主能夠認可并能形成結算收入,項目部可按設計單位變更通知書進行提前調整。其變更單價按合同清單單價執行,合同中沒有的單價本著謹慎性原則估算其增、減收入。待監理、業主審批下來后及時將變更文件、簽證資料補報企業主管部門并同時對收入差額進行調整。
2 合同預計總成本的確定、調整與修正
2.1 合同預計總成本構成 ①合同預計總成本應當包括從施工隊伍進場至合同完成止所應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②直接費用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人工費、材料費、船機使用費、分包費(不含稅金)、其他直接費。其他直接費指其他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的費用。③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含五險二金、招待費、工會及教育經費。
2.2 合同初始預計總成本的確定 合同初始預計總成本以標后預算所確定的預算成本為基礎,并考慮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優化施工工藝、優化施工組織措施等,并結合現場施工條件來確定。
2.3 合同預計總成本的調整 ①對合同預計總成本也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調整的辦法,每年6月16日、12月16日進行調整。②對于實行清單招標、固定單價合同的項目,須按重新核定的工程量計算成本并調整合同預計總成本。③施工期間,如有變更、索賠等影響總成本事項發生時,要對合同預計總成本進行調整。④當材料單價、分包價格、設備租賃單價等發生變動,對合同預計總成本影響較大時,應進行調差計算,并對合同預計總成本進行調整。⑤如施工工藝發生重大改變,對合同預計總成本影響較大,應根據新的施工工藝,調整合同預計總成本。
合同預計總成本(調整后)=合同初始預計總成本+清單工程量增、減成本+變更增、減成本+材料調差增、減成本+其他增、減成本。
2.4 合同預計總成本的修正 項目每月須對合同預計總成本進行修正,以減少合同預計總成本所造成的偏差,使會計核算更能真實反應項目盈利情況。
修訂后合同預計總成本=已完工程的累計實際成本+尚未完成工程預計成本。
完工進度=(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修訂后合同預計總成本)*100%。
本期確認的收入=合同預計總收入(調整后)*完工進度-上期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本期確認的成本=本期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上期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本期確認的毛利=本期確認的收入-本期確認的成本。
通過修正合同預計總成本,減少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預測偏差造成毛利的計算偏差。隨著工程的進展,通過不斷修正,使合同預計總成本越來越接近工程實際發生成本,從而使所計算的完工進度、毛利率越來越接近實際。
3 審核與審批
一般情況于項目中標后60日內(年末中標的須在12月26日之前)、每年6月16日、12月16日之前,項目部要將合同預計總收入確認與調整表(見附表1)、合同預計總成本確認與調整表(見附表2)、已完工程與尚未完工程預計成本、修正后合同預計總成本表(見附表3)、合同預計總收入清單、合同預計總成本清單及相關資料(如變更、索賠簽證資料、差價計算表、價格調整依據、有關說明等資料)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審批,經審核、審批后方能作為財務部門成本核算的依據。確認與調整表的審核、審批須在10日內完成。
由項目根據已審批的結果、工程進度統計、財務實際成本等進行逐月修正。
4 財務確認的收入值、工程統計產值、工程結算金額三個數據對比分析
每月末,項目預算人員需將所確認的收入值、工程統計產值進行對比分析;每年末,項目預算人員將確認的累計收入值、工程統計累計產值、累計工程結算值進行對比分析,應保持累計確認的收入值與工程統計累計產值、工程形象進度、累計工程結算金額基本一致性。當出現較大偏差時須及時組織專題分析會,同時向企業主管部門匯報,并將對比分析結果、偏差原因分析及調整措施等報企業主管部門。
5 實踐效果與結論
經過2012年下半年的實踐,規范了合同預計總收入與合同預計總成本的確定與調整,對合同預計總收入與合同預計總成本采用了動態管理、定期調整、逐月修正的辦法,并對其確認與調整過程、結果進行嚴格審查,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該工程原標后預算毛利率為5.82%,由于拆遷影響,該工程已嚴重拖期,勢必導致毛利率下降,考慮拖期影響后經重新調整增加了間接費,經測算實際毛利率水平應在5%以下,從上表看出,經過修正后的毛利率在4.58-4.87%之間,基本與實際相符,而修正前的毛利率仍有些偏高。
采用新、舊辦法確認的完工百分比對比情況如表2:
從上表分析,經過對合同預計總收入和合同預計總成本的確認與調整,修正后完工百分比更接近實際。
綜上所述,我們通過對合同預計總收入和合同預計總成本確定、調整的規范管理,通過采取動態管理、定期進行調整的辦法,通過用財務累計實際成本與尚未完工預計成本來逐月修訂合同預計總成本,使項目毛利率計算和完工百分比計算比較準確反映項目的盈利狀況,大大提高了工程項目的成本預控能力。
6 應注意事項及待研究問題
①采用修正后合同預計總成本的前提條件是:必須保證財務實際成本準確并且與產值、形象進度匹配。②項目需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保賬面實際成本與施工產值和形象進度一致,對已發生但沒有結算的費用采用預提成本的辦法以保證成本的真實性。③當對收入、成本影響較大的事項發生時,如業主未審批且又實際已施工的重大設計變更、因趕工成本顯著增加、因業主原因工期嚴重超期、物價非正常波動等等,項目部需進行專題分析,并及時將分析報告報上級企業主管部門,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可進行調整。④各項目部在年底確認收入與成本時,須提供變更簽證單、索賠簽證單、工期簽證、材料調差、成本調整證明等資料。⑤實際成本的準確與否直接影響毛利率的計算。首先我們要確保實際成本的準確,做好材料預點收、分包成本預提、材料庫存盤點、假退料等措施,保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與實際消耗的一致性。⑥對用于整個工程的小臨設施、大臨預制場、臨時棧橋、臨時道路等,采用按工期分攤的辦法進入實際成本,防止沒有產值而收入很大現象發生。⑦對于大型模板等需要分期攤銷的材料和設備,要嚴格按規定進行攤銷,不得一次性進入成本。
用財務累計實際成本與尚未完工預計成本來逐月修訂合同預計總成本的前提條件是:必須保證財務實際成本準確并且與產值、形象進度匹配;否則,若財務實際成本存在多記、漏記現象,將造成財務實際成本的不真實,這時用不真實的財務實際成本來修正合同預計總成本,將會使最終所確認的毛利、完工百分比更加不準確。財務成本核算涉及項目的工程、經營、物資、機械、人力資源、綜合事務、財務等多部門的管理,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過程中,如何建立一個科學的成本管理體系、如何規范成本管理以確保財務實際成本真實可靠,這是我們今后研究的又一個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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