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法學核心論文發表了憲法與司法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有助于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論文首先探討了在憲法與司法體制在運行中的問題,并制定了相關的改革策略。針對憲法和司法體制改革的意義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法學核心論文,憲法,司法論文
司法體制改革從觀念到行為,從制度到機制都需要進行一場深刻的變革,這些都需要國家注入創新、注入活力來推動發展。該論文以社會熱點為切入點,通過對我國目前司法公信力缺失現象的調查分析,為我國司法體制改革提出具體建議。有利于保護司法權威,維護社會秩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形成全社會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圍。
中共十五大提出“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司法機關獨立公正的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十六大報告又將憲法和司法體制改革作為政治改革和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著重的闡述:“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按照公正司法和嚴格執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機關的機構設置、職權劃分、管理制度,進步以及安全權責明確、互相配合、互相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機制。”由此可以看出,無論是老百姓還是司法界,對于憲法和司法體制改革的問題都十分關注。
一、憲法與司法體制在運行中的問題
(一)司法權力的地方化
司法機關的工作本性就是應該獨立的行使檢察權、審判權,而司法活動行政化卻讓不管是當地黨委還是地方政府都不自覺得將司法機關納入自己的管理下。司法機關行政化的外部和內部管理機制,加劇直接影響了司法效率的提高,并不利于司法工作的開展,更不利于司法隊伍的整體建設。
要是想改變這一現象,我們就需要選拔一批素質高,受過整過教育的司法人員,保障司法官職務的穩定性和精英性。這樣的司法隊伍的建設才會有勇氣有魄力,抵御地方和部門的保護,公平審判和法制統一才能實現。
(二)憲法權威受到挑戰
如今有一個現象,法檢兩院在憲法中與政府平起平坐,互相不附屬于誰,相互是獨立的關系,在日常的工作中變成了法檢兩院越來越像政府手下的部門。雖然憲法規定了政府根本無權命令很多事情,但是由于人權、財權被掌控在政府手中,明知是違憲的,卻又一次一次聽命與人。
(三)法院經費不足
法院辦案經費不足,難以獨立司法。目前地方財政普遍吃緊,尤其是中、基層法院辦案經費嚴重不足,物質裝備十分落后,加上指導思想和利益驅動,有些法院不能直接正確對待這種困難,就到社會上拉贊助,于是就有了“同流合污”,搞利益驅動,嚴重損害了法院的執法形象。
(四)百姓無門狀告
在中國百姓的觀念里,有冤屈了第一時間性的不是找法院而是自己另尋出路。他們認為找法院解決的效率太慢、花錢太多、沒有人脈、辦事繁瑣等等,這就反映了很多問題,并且老百姓有了問題不知道去哪里求得幫助。政府“伸手”太長,導致百姓們告了狀也沒有用,層層包庇,事情沒有辦法得到解決,長此以往,百姓內心信任值下降。
二、憲法與司法體制改革的策略
(一)司法體制改革做好充分科學的理論準備
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實踐。而理論有多遠,我們就能走多遠。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亦然。應當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 1997 年以來的司法改革進行全面評估和深刻反思,總結經驗,客觀分析,找出差距,調整思路,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歷史經驗和實踐依據。同時要立足國情,學習借鑒國外先進有益的司法經驗,深入研究和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司法理論,科學回答憲法和人民代表制度下的司法、司法體制、司法職能、司法關系、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司法公正、司法權威、司法公信力等基本問題。
(二)據憲法的政治架構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上處理好一切關系
人大與司法、“一府”與 “兩院”的憲法關系,政法委與司法的政治和法律關系,公眾、媒體與司法的民主和法律關系,公、檢、法三機關之間的憲法和法律關系,保證各類主體回復其憲法和法律、政黨政治和社會監督的角色,使它們各歸其位,各司其職,從政治上、體制上和機制上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三)充分發揮司法作為解決矛盾糾紛最后一道防線的功能
重建司法終結涉訴涉法矛盾糾紛的良性循環機制,不斷強化司法公信力和權威性。當代任何社會要保持穩定和秩序,對于社會矛盾糾紛的解決,都必須設置終結機制,而不可能任由當事人無休無止地 “訴求”或 “糾纏”下去。憲法和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發明的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最好機制和方式。
(四)注重公開性透明性
在我國憲法框架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一步增強司法的透明度和公開性,強化司法的民主性和專業化,祛除司法的行政化、地方化和官僚化色彩,更加注重發揮司法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權利救濟和定分止爭作用。
三、憲法和司法體制改革的意義
1.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關鍵舉措。
2.有利于提高人民對司法機關的信任,提高社會公眾對司法的認可使人們樹立起通過司法實現權利的信心,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
3.有利于規范司法程序,提高司法效率。
4.有利于司法機關廉政建設,樹立司法機關的威信,維護社會秩序。
5.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總而言之,中國的憲法和司法體制改革正在發展,借鑒外國并且綜合我國本土的特色才可以制定出最好的適用于我國的一套制度,在發展中求得法律的未來。(作者單位:河南師范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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