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就是要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以往的以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
《林業科技情報》是林業科技情報刊物。面向林業基本建設,報道科技消息、國內外科技動態、經濟信息,為實現林業基本建設現代化服務。
1 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人們普遍認識到,森林共同具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三種效益,且經濟效益通常放在首要位置,但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生態價值遠遠大于其經濟價值。而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有著密切的聯系,林業的生態效益可以創造經濟效益。為此,調整林業產品結構,優化林業經濟結構,大力發展林業產品,發展優勢產品,努力開拓木材林產品的新用途,擴大產業鏈,增加附加值,共同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市場是必然趨勢。
2 要依靠科技發展林業,用科技保障林業可持續發展
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我認為應該做到:一要加強科技攻關,開展林業生態環境建設。二要把握國內外科研動態,引進和推廣適用林業的科學技術,為可持續發展做基礎。三要依靠科技進步,改進、選用優良品種。四要建立健全林業科技服務體系。五要培養和引進林業科技人員。六要加大科技投入,比如電腦、網絡的充分利用。科技發展水平提高了,林業可持續的發展就得到了進一步的保障。
3 建立建全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保護機制
在我國目前關于林業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事實條例,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充分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和目的。在總則中規定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普遍護林,植樹造林、保護森林,采育結合,是公民應盡的義務,永續利用的方針。”這些規定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反映了我國法律對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視和關注。但是,對于我國原已設立的林業法律法規制度的完整性、嚴密性方面存在缺陷,或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則、履行程序、實現方式、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內容上有不明確、遺漏、不健全之處我們應該加以補充和完善。由此我認為應從幾個方面入手。首先在執法方面,必須實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遏制森林資源過量消耗,建立健全管理法律機制。其次,要加強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轉,嚴懲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違法犯罪行為,實現林地用途管制和總量控制的保護機制。最后,要加大憑證運輸木材,以及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監督管理體制。通過有效的防范和管理法律保護機制,是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機制的關鍵。
4 加大執法力度
各林業站要認真貫徹“嚴管林”的要求,切實把森林資源管好。一要狠抓采伐限額管理。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把限額采伐管理當作天然林保護工程的頭等重要工作來抓,尤其是要嚴格按照采伐審批程序,堅決杜絕濫用采伐和超限額采伐。二要強化林權管理。鄉鎮林業站要協助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林權證發放情況進行整理登記,明確和穩定森林資源的權屬關系。三要切實強化林地保護管理。林業站要嚴格執行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發現非法征、占用林地行為的,要及時向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報告,防止林地非法流失和林地逆轉。四要加強木材流通領域和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監督管理。鄉鎮林業站要嚴格執行憑證運輸木材制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木材的行為,同時,加大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監督管理,發現非法經營加工木材的,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5 明確職責,落實到位
天然林保護工程建設是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主要措施,為此,我們責任重于泰山。這就要求我們各林業站要積極配合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制定《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資源管護實施辦法》,加大參與集體天然林保護工程建設的力度,開展工作。還要明確在森林資源保護建設中的落實工作任務、職責、目標、明確分工,按部就班。目標明確,責任到位,對保護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有著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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