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企業家精神是助推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在力量,是當前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中最稀缺的資源,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瓶頸。民營企業家綜合素質普遍不高、民營企業管理機制不健全、相關制度體系不完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尚未建成等是現實困境,應從提升企業家自身綜合素質、完善企業內部企業家精神生成機制、健全民營企業家精神形成的制度體系、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等方面,構建民營企業家精神培育的有效路徑。
關鍵詞: 新時代; 民營企業; 企業家精神; 路徑構建
《中國石油和化工》(月刊)創刊于1994年,由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主辦。辦刊宗旨: 傳播國家發展石油、石化和化學工業方針政策;發布石油、石化和化工行業規劃、市場、科技信息;介紹國內外石油、石化和化工發展動向;展現中國石油、石化和化工企業成功奧秘和風采。
“企業家精神”是民營企業發展的靈魂。習近平同志強調:“市場活力來自于人,特別是來自于企業家,來自于企業家精神。”世界著名的管理咨詢公司埃森哲,通過對26個國家和地區的幾十萬名企業家調查發現,79%的企業領導認為企業家精神對企業的成功非常重要。[1]我國發展實踐經驗證明,擁有民營企業家越多的地區,民營經濟越發達,區域經濟發展水平越高。2018年評選的改革開放40年百名杰出民營企業家中,浙江、江蘇、廣東的民營企業家占比53%。2018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企業上榜數量排名靠前的仍是浙江、江蘇、廣東等發達省份,三個省份民營企業上榜數量占總數的五成。企業家精神是促進民營企業實現轉型升級的力量源泉,是推動民營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然而我國民營企業家精神卻十分稀缺。2018年,在世界500強企業中,我國內地的民營企業有23家,其中僅3家民營企業進入前100強。民營企業占我國企業法人數量的90%以上,在當前國際經濟形勢復雜多變、我國傳統低成本比較優勢消失和邁入高質量發展時代的大背景下,急需培育優秀企業家精神。
一、新時代企業家精神的內涵
目前,關于企業家精神的內涵沒有統一的定義。不同學者、企業家和政策文件對企業家精神的內涵有不同表述。
(一)國內外學者主要觀點
馬歇爾(1912)認為企業家精神是一種包括果斷、機智、謹慎和堅定的心理特征。奈特(1921)強調企業家精神是風險承擔者。熊彼特(1934)把創新精神看作企業家精神的靈魂。科茲納(1979)與卡森(1982)認為企業家精神是一種經濟協調行為。黃海艷等(2018)將新時代企業家精神的內涵歸納為創新、責任擔當、工匠精神。[2]李政(2019)認為,新時代企業家精神的本質是創新和創業精神,還包括責任擔當、奉獻、誠信和工匠精神等。[3]
(二)國內外知名企業家的認識
日本稻盛和夫將企業家精神內涵概括為創新精神、冒險精神、敬業精神、合作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王健林認為企業家精神是創新精神、堅持精神和責任精神。許家印認為企業家首要的任務是專注做好自己的企業①。馬云曾多次談到企業家應當具有創新精神、使命與責任感②。王傳福認為企業家成功最關鍵的還是要有冒險精神③。
(三)我國政策文件中的表述
國務院在《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中概括了新時代我國優秀企業家精神的內涵,即愛國敬業遵紀守法艱苦奮斗的精神,創新發展專注品質追求卓越的精神,履行責任敢于擔當服務社會的精神。[4]
上述觀點對企業家精神的觀點雖有所差異,但普遍認為企業家精神是指企業家在創立、經營企業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敢為天下先”的創新精神、敢于挑戰并搶抓機遇的冒險精神、不斷進取的敬業精神、具有很強的“結網”能力的合作精神、遵紀守法并重視誠信的守法誠信精神、肩負起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的擔當精神。筆者研究認為企業家精神是一個群體概念,是匯集千千萬萬個企業家樣本所歸納出的共性特征,即具有共同的典型性綜合的精神品質。新時代民營企業家精神核心內涵可概括為:創新和冒險精神、敬業和合作精神、守法誠信精神、責任與擔當精神。
二、新時代民營企業家精神缺失的表現及原因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企業家不斷涌現,極大地推動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但現實中食品安全事故不斷、假貨泛濫等所表現的企業家精神缺失已成為制約我國高質量發展的瓶頸。
(一)部分民營企業家精神缺失的主要表現
1. 創新精神和冒險精神不足。創新精神是企業家精神的核心和靈魂,冒險精神是企業家內在的寶貴品質。目前,民營企業家對于未來經濟發展信心不足、充滿焦慮,“熬”和“守”的心態占據上風,不愿冒險,風險意識相對保守,開拓創新精神不足。國家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2017年、2018年的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分別為3.2%、6.0%、8.7%,雖有小幅增長,但明顯低于2014年和2015年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18.1%和10.1%。民營企業壽命短暫也揭示企業家精神不足。我國中小企業平均壽命3年左右,遠低于中小企業美國8年左右和日本12年左右的平均壽命。[5]另外,我國民營企業普遍對創新與設備改造投入低甚至不愿投入,即使創新也多為模仿跟進型,自主創新型偏少,導致大多數民營企業難以成為行業領頭羊,難以做大做強。
2. 敬業精神和合作精神不強。敬業精神和合作精神是企業家精神的支柱。民營企業家來源多元化、價值觀多元化,有的民營企業家撈一把就跑,移民海外并卷走大量財富;有的民營企業家將做企業當作進入政界跳板;有的民營企業家當企業發展處于成長期或成熟期時,不思進取且喪失艱苦奮斗精神;有的民營企業家看到房產短期高額利得與經營實業利潤不斷萎縮的強烈對比,放棄自己經營多年的企業,轉而投資和投機房地產。在企業內部,一些民營企業家,盲目自大,聽不進高層管理團隊的意見,導致決策失誤。如沈陽飛龍集團總裁姜偉在《總裁的20大失誤》中,總結的失誤之一就是缺少合作精神,聽不進高層管理團隊的意見,個人決策急躁化。甚至有的民營企業家,為了降低企業成本,壓榨員工、克扣或拖欠員工工資,甚至對孕產婦、哺乳期婦女等變相辭退。現實中不少民營企業之間的合作大多是建立在各自利益基礎之上的短期合作,未形成戰略伙伴關系。
3. 守法與誠信精神不高。守法誠信是企業家精神的基石和立身之本。部分民營企業家存在不法行為,如假冒注冊商標、行賄、偷稅漏稅等;部分民營企業家誠信度不高,偷工減料、打虛假廣告、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失信行為沖擊著市場。《企業家刑事風險分析報告(2014-2018)》顯示,2018年企業家犯罪2889宗,民營企業家犯罪數約占企業家犯罪總數的88.58%;共涉及犯罪企業家2773人,民營企業家約占犯罪企業家總人數的89.29%。④民營企業家涉及32個具體罪名,而觸犯頻次最高的前五個罪名依次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占罪、行賄罪、合同詐騙罪和單位行賄罪。如飛馳公司欺詐消費者,將事故車當新車賣。因部分民營企業家誠信缺失問題,一方面嚴重破壞了市場良性的競爭環境,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另一方面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4. 責任與擔當精神缺乏。責任與擔當精神是企業家精神的內在要求。現實中一些民營企業家,只顧自己的經濟利益,不顧社會責任。一些民營企業家生態意識不強,環境被極大地污染,如民營企業百強中的沙鋼集團煙塵污染、鋼渣隨意堆放等多項環境污染問題一犯再犯,威脅長江水生態環境安全①。一些民營企業家安全責任意識不高,大部分的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在民營企業,如“三鹿毒奶份”和“長生生物假疫苗”事件,無視消費者的生命安全。一些民營企業家慈善意識不強,個人生活奢侈浪費,但對社會公益事業、扶貧等社會責任拋諸腦后。[6] 因部分民營企業家缺乏責任擔當意識,不僅使企業陷入道德倫理危機,而且給社會帶來嚴重危害。
(二)部分民營企業家精神缺失的主要原因
1. 企業家個人綜合素質普遍不高。民營企業家綜合素質總體不高是制約優秀企業家精神形成的根本原因。民營企業家來自社會各界,身份構成極其復雜,雖有一小部分屬于精英階層,但整體素質有待提高。一是部分民營企業家知識更新跟不上時代步伐。改革初期的創業者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使得民營企業家學歷不高、知識層次較低、知識結構不合理,與新時代企業發展所需的綜合型人才不匹配,導致創新精神和冒險精神不足。二是部分民營企業家缺乏把企業“做久、做特、做強”的長期目標或人生追求。部分民營企業家小富即安,當企業發展稍有成果,就沾沾自喜,盲目自大,不思進取,堅守精神不足,導致企業停滯不前或曇花一現。三是部分新生代民營企業家年輕任性。新生代民營企業家大多接受過良好教育,文化水平較高,甚至部分還有“海外留學”經歷,視野開闊,喜歡挑戰,但因受西方的教育影響較深,愛國敬業、艱苦奮斗等精神不足。四是部分民營企業家缺少基本的道德責任感。部分民營企業家把經營企業只看作是謀求個人財富的手段,過度追求個人經濟利益,缺失守法誠信精神,不僅法律意識淡薄,忽視對國家、股東、客戶、社會的責任,而且缺乏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三效合一”融為一體的責任與擔當精神。五是我國傳統文化中消極的一面與企業家精神存在激烈沖突。“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至今仍存在“學而優則仕”、“商而優則仕”的價值取向。傳統的“中庸”觀排斥市場競爭,抑制了企業家的創新性;重義輕利觀,與商業獲利動機有所抵觸;“人治”觀念影響較深,法制觀念相對淡薄。
2. 民營企業管理機制不健全。民營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是民營企業家精神缺失的企業內部原因。目前,我國部分民營企業選拔機制、激勵機制和決策機制仍不健全。一是民營企業選拔機制多是任人唯親。民營企業家族化比較嚴重,仍延續著家族治理的傳統模式,任人唯親,企業中的高層管理者基本都是家族成員,并且還在家族成員間傳遞。企業家族化比較嚴重,易造成用人不當和人才流失。二是民營企業的激勵機制不健全。民營企業激勵方式單一,重物質激勵,主要通過薪酬提高員工的積極性。而民營企業精神激勵、目標激勵等運用很少,不重視對家族以外人才的栽培、起用和引進,大大抑制了高素質人才的才能施展空間和創新動力。因激勵不到位,導致企業技術進步緩慢、生產效率不高、管理方法不科學,從而阻礙企業的發展。三是民營企業的決策易獨斷專行。民營企業家普遍既是企業的所有者,又是企業的決策者和執行者,集“所有權、決策權、執行權”三權合一。民營企業的產權結構決定了民營企業主或其少數家族成員掌握著決策權。[7]
3. 相關制度體系不完善。相關制度體系不健全和制度執行缺位對民營企業家精神培育有很大的負面影響。一是我國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處罰力度不夠大,辦案時間較長。知識產權保護是民營企業產權保護最薄弱的領域,如云盟集團有3個全部勝訴商標權盜用的案件,僅1例執行,另外兩例法院判決成一紙空文,沒有得到分文賠償,嚴重挫傷民營企業創新積極性。二是我國當前信用制度建設不完善。目前,對守信企業激勵不足,失信企業懲罰較弱。如民營企業江蘇億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治污嚴重失信,無排污許可證擅自排污,僅給予暫緩上市、禁止招投標之類的懲罰。三是政策落實不到位或針對性不強。我國雖然出臺了多個鼓勵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的扶持性政策,但往往難以落實到位或落實效果不好。如民營企業遇到政策的“玻璃門”,我國民營企業與國企相比仍面臨準入門檻過高、融資難、審批程序繁復等差別化待遇問題,這些不利于激發企業家精神。另有一些制定出臺的政策因缺乏嚴密調研,政策的實際效果大打折扣。四是我國教育體制的不完善不利于培養出創業創新人才。長期以來,我國盲目追求學術型人才培養,對創業創新教育重視不足。我國MBA教育課程設置不科學,師資力量普遍缺乏實戰經驗,校企合作松散。五是我國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不完善抑制了企業的創新能力。近年來,我國先后出臺了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等多項政策,但在具體操作中因對相關政策理解不到位、把握不準確等原因,導致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走了不少彎路,不少科研成果無法真正地轉化成產品。
4. 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尚未建成。營商環境是企業家精神賴以生存的土壤。一是全球經濟復蘇乏力和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抑制了企業家精神的生成。聯合國發布的《2018年世界經濟形勢與展望》指出,全球經濟仍面臨風險和較長期的挑戰。當今中美經貿關系緊張,貿易保護主義抬頭,新興經濟體低成本優勢明顯,加速資本流向國外,我國民營企業生存環境惡化,尤其是出口企業受影響較大。二是我國營商環境的短板阻礙了民營企業家成長。據世界銀行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中國營商環境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排名第46位,遠落后于美國(第8位)、新西蘭(第1位)、新加坡(第2位)等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國家。我國在獲得信貸、辦理破產等方面還存在諸多不便,如民營企業獲得信貸難,我國金融機構愿把資金貸給劣質國企,卻不愿貸給優質民營企業;破產審核程序繁瑣且時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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