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群由功能互補、等級有序和差異化發展的中心地整合在一起。城市作為區域經濟的增長極,發展過程遵循地租衰減規則:資源在聚集收益不能抵補地租成本時,就會由靠近城市中心的區位向城市邊緣遷移,城市規模開始擴大且彼此間的聯系加強,腹地內開始出現多個次級中心,多層次的城市體系產生。區域發展的均衡理論和不均衡理論都為城市群的發展提供了支撐。伴隨腹地內中心地的等級躍遷,進而會出現新的城市隆起。城市群中京津冀城市群打破行政區劃限制構建起了協同發展平臺,按照“分區+分步”發展秩序逐漸完善發展格局,石家莊市定位為京津冀城市群的第三極,在這種格局下唐山市發展成為京津東側的增長點,寧安片區發展成為冀中地區連接石家莊市、雄安新區、衡水市和滄州市的重要節點。
關鍵詞:京津冀城市群;功能互補;等級有序;差異化發展;地租衰減規則
《城市開發》(半月刊)創刊于1981年,由北京城市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主辦。城市建設專業刊物。
一、引言
城市是在既定場域內履行確定職能的區域綜合體,“城”是“市”存在的物理空間,“市”是“城”繁榮發展的重要依托。從城市的發展歷史看,“城”是基于軍事防御功能而產生,基于國家財政支撐而得以發展;“市”基于經濟發展而產生,是與經濟行為聯系在一起的。從現代經濟學角度看,“城”是計劃的產物,“市”是市場的產物,城市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行政干預和市場經濟的影響。上世紀90年代我國進入城市發展的快車道,城市因其具有較強的資源聚合和整合效應而在吸引資源過程中表現出巨大張力。城鄉二元經濟的界限被打破后,由于城鄉勞動力資源的邊際生產效益存在較大勢差,從農業產業中析出的勞動力資源開始向城市聚集,城市規模擴展的速度和城市數量的增長速度都開始加快,城市以較高的速度拓展出能夠容納更多經濟資源的物理空間。在城市規模擴展過程中,資源向城市聚集的速度會逐漸超過城市空間的擴展速度,區位作為競爭性資源會讓經濟行為主體基于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對比做出理性抉擇:當既定資源的獲利能力不足以超過聚集成本而不能實現理想的收益預期時,資源就會遠離中心商業區(CBD)而在聚集成本較低的區位上聚集,從而在距離中心商業的合適空間內會出現城市發展的新的增長點,即次級中心地。
城市規模擴展和次級中心地就是在這樣的經濟選擇中不斷進行著,次級中心地的產生過程也就是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內城市功能的分化過程。諾瑟姆(Ray Northam)在研究中總結出一條被拉平的S曲線即諾瑟姆曲線,將城鎮化進程區分為初期階段、加速階段和后期階段。[1]城市是區域經濟的核心,現代交通網絡使得城市之間的通達性進一步提升。城市以及城市群的發展質量開始成為學界關注的熱點議題。克里斯塔勒在其提出的中心地理論中對城市和城市群的空間布局問題最早進行了分析,[2]從市場原則、交通原則和行政原則等三個方面提出了看法,為城市群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發達國家在城市群建設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由于城市群是依托歷史基礎得到發展,會受到資源稟賦、發展基礎以及行政力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城市群的發展狀態存在較大差異。一些城市群內中心地的等級層次并不明顯,城市間的功能分化不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中心城市過度發展與腹地內的其他城市發展不足的問題同時存在,城市群在宏觀層面呈現出群雄并起、抱團發展、柔性升級的特點,城市群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了“圈地運動”問題。
城市群的充分發展需要有城際產業鏈或超大產業集群支撐,但長期以來以行政單元為限發展城市的路徑依賴成為了以區域中心城市為核心建構城市群的阻力。[4]在這種發展思路下,行政區劃邊緣處的中心地在城市化進程中被邊緣化,在行政區劃邊緣處出現城市化嚴重不對等問題,即在行政區劃一側存在過度城市化問題的同時,在行政區劃另外一側則存在城市化不足問題。由于行政區劃兩側在城市化層面不能有效對接,致使資源不能進行深度整合,在行政區劃附近因城市發展不對稱而出現“壕溝”。專家認為,城市群的發展要依次經過分散、計劃、擴散、成熟等四個階段。[5]城市群的發展就是城市功能分化、整合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功能互補和建構中心地的等級秩序的過程。極化效應、擴散效應、回波效應等都是城市群發展過程中遵循的區域經濟規則。
城市群的發展質量與城市群內中心地的層級秩序以及城市間的功能互補程度緊密相關,在中心地的空間布局上表現為大、中、小城市的差異化。[7]伴隨互補水平提升的差異化發展是城市化進程中表現出來的特點,據此催生產業集群和提升城市的創新度,[8]城市在實施差異化發展戰略過程中需要找準自身的功能定位,[9]準確地進行城市功能定位的過程就是城市群內不同層次中心地彼此間功能互補磨合的過程。京津冀城市群就是在功能互補磨合下重建中心地等級秩序的典型例證,北京副中心的建立和雄安新區的設立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既有的城市群發展格局,以謀求建立互補共生的“區域城市圈”,[10]城市群內城市間的功能互補主要是針對產業配置的功能互補而言,[11]同時也需要強調協同發展。[12]雖然有關城市群的研究已經積累了豐富的文獻,但城市群的發展環境在變化,現代交通手段的優化升級以及現代通訊手段、金融組織體系的變化,城市間的聯系已經遠遠超過傳統思維方式下城市間的互動方式。區域中心城市、縣級中心地、鄉鎮中心地之間的整合方式正在發生變化,基于變化了的環境,對城市群的發展機制、城市間的互動方式等進行審視,還要基于城市間功能互補和等級秩序,探索如何建立創新體制機制,對于推進城市化進程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城市群功能互補和差異化發展的理論基礎
(一)區域不均衡發展的理論支撐:從增長極理論到點-軸開發理論
工業化進程加速了地域分工也催生了城市群,在城市群的發展和有關城市群的研究方面,西方發達國家都走在了前面。1957年法國學者戈特曼首先提出了城市連綿區的概念,城市連綿的顯著特點是城市在空間上相互連接,在產業上高度聚集。隨后美國學者弗里德曼提出城市場的概念,城市場實際上就是區域中心城市的輻射域,為以區域中心城市在腹地內構建城市群提供了理論基礎。城市群的發展是因區域發展不平衡導致的,因此學界很早以來就開始關注該種現象,在長期的研究中積累了豐富的學術成果,這包括了增長極理論、循環累積理論、極化-涓滴理論、核心-邊緣理論、點-軸開發理論等。增長極理論首先由法國學者佩魯(Perroux)提出,他認為增長極是由一組存在緊密聯系的產業組成,這種產業組合能夠以乘數效應推動其他部門發展,從而在發展強度最大的點上催生增長極,[13]其影響力通過輻射通道向腹地擴散,從而對整個區域產生較強的影響。
增長極在發展初期會對腹地資源產生較強的聚集作用,據此不斷強化增長極的發展速度。在循環累積效應下增長極以及以增長極為核心的較大腹地就會成為經濟發達地區,區域開始發生分化,這種分化過程實際上就是增長極主導下的區域中心地與腹地間的對話機制的創造過程。這種對話過程以區域發展不平衡為前提,腹地內的中心地據此也開始產生差序格局。增長極對腹地內的資源吸納遵循邊際收益遞減規則。在資源向增長極聚集超過一定點而出現聚集不經濟問題時,資源的聚集速度就會變慢,資源開始在腹地內呈現分散布局趨勢,因此極化效應總是與涓滴效應相伴。在增長極不斷強大過程中,美國學者赫希曼(A. O. Hirschman)認為,在涓滴效應影響下發達地區會帶動欠發達地區發展,雖然在發展過程中處于優勢的經濟區域不會給予弱勢地區以優待,但會通過就業、消費等方式促進后進地區協同發展,因此增長極在長期發展中會帶動欠發達地區發展。
從該邏輯看,區域經濟從不平衡發展狀態走向平衡狀態是趨勢,但在自然發展過程中,這個趨勢的歷經過程會很漫長,而且在市場失靈情況下,增長極可以為達到穩定保持區域經濟優勢地位的目的而人為地遏止經濟輻射力向腹地擴散,這會在很大程度上弱化涓滴效應。因此區域不平衡走向區域平衡過程中適當介入行政干預是非常必要的,據此可以迅速改變區域經濟發展方向、區域城市的空間布局結構以及調整區域資源富集的存量。美國學者弗里德曼(Friedmann)的核心-邊緣理論認為,城市是實踐和空間維度上區域分化的結果,在區域經濟發展過程中隔壁區域因為發展速度較快而成為區域的核心,邊緣地區的發展速度會相對較慢,核心地區因為能夠聚集大量資源而導致與邊緣地區存在較大的不平衡,這種狀況會依托既有的發展機制而逐漸穩定下來,初期的不平衡會進一步導致后期更大差距的不平衡。
陸大道認為,區域中心城市對腹地的影響可以通過“點-軸”機制進行,“點”就是區域中心城市(增長極),“軸”就是聯系城市的通道,[16]也有學者將“軸”稱為城市走廊、城市鏈等,“軸”將不同層次的中心地聯系更加緊密,城市間的互動水平進一步得到提升,不同層次的中心地雖然基于地域分工而進一步分化,但這種分化是基于聚集和一體化發展基礎上的功能分化,即基于功能互補前提的分化,因此分化與整合并未分開,二者之間相互促進,不斷提升區域城市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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