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稿人推薦文獻是指審稿人給作者推薦參考文獻,讓作者在論文中應用他給的文獻。是否采用審稿人推薦文獻,對作者來說是個很頭疼的問題。如果文獻與論文不相關,怕審稿人會為難,但如果用了論文可能會修改得更差。那么我們應該怎么對待審稿人推薦文獻呢?
首先,審稿人意見中參考文獻的推薦是否和具體的問題相關?如果相關的話,你找到文章中討論這個問題的部分,在這塊想辦法加上參考文獻的引用。
其次,如果審稿人推薦文獻與論文不想關,建議你先和你導師溝通一下,避免你自己存在判斷失誤。如果你導師也認為論文之間的關系不大,可以和審稿人交流一下,看看他是否回復中出現失誤,還是說審稿人壓根就不靠譜。但是這樣做存在風險,一是審稿人一生氣把你文章給拒了,二是編輯覺得審稿人不靠譜,想再給你換個審稿人,如果說你的文章現在已經快中了,而臨時換個審稿人,你論文的命運就不可而知了。當然了,也有可能一切溝通很順利,你也不用加一些無關緊要的文章上去。
綜上,論文是你自己寫的,論文寫成什么樣,用什么參考文獻,最大的決定權在自己手中。審稿人推薦的參考文獻僅僅是推薦,如果因為想論文錄用而強行應用,最后論文一旦被接受、被發表出來,它基本上就永遠存在那里,你不怕別人讀你的文章挑出這個低級錯誤嗎?所以盡量自己斟酌,如果不想關就拒絕,好好跟審稿人溝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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