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建立的,是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群眾組織,黨組織參與作用不大。也有個別領導有思想顧慮,怕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不良發展,影響黨支部的工作和威信。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現狀
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區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各類專業合作社有83家,合作社分社10家,涉及畜禽養殖、蔬菜種植、食用菌培訓、良種種植、農機服務、供銷合作社等多個種類。其中農民專業合作社65家,供銷合作社18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注冊資金共計19513.1萬元,注冊成員845戶,帶動農民2萬多人。
1.按照經營范圍劃分
主要有:養殖專業合作社、食用菌合作社、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蘆筍種植專業合作社、林果種植專業合作社、農資經營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等幾種形式。
2.從地理位置看
我區目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要布局分布在搬口辦事處、城北辦事處及李埠口鄉周圍。
3.從經營范圍看
目前我區的合作社規模和經營范圍較小,與太康、沈丘等發展迅速的縣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二、農村基層黨組織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本情況
1.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黨員參與的基本情況
我們對全區已經工商部門注冊的83個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調查。從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黨員情況看:有 42個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是黨員,占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的49%;從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身份看:農民自辦的19個,占22%,農村基層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領辦的有9個,占10.5%,一般黨員領辦的有11個,占14 %,其他的2個,占0.2%;從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人數中黨員情況看:已在工商局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共有 845人,其中黨員122人,占14.6%。
2.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中黨組織及黨員創辦的類型
2.1基層黨組織領辦、創辦的類型
在被調查的83個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有9個是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人領辦、創辦的。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帶頭上項目、興產業、辦合作社,帶領村民共同發家致富。支部成員與合作社負責人雙向介入,交叉任職,有利于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2.2農村優秀黨員領辦、創辦的類型
在被調查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有12個一般黨員領辦、創辦的類型。他們充分利用資源優勢、地源優勢、人才優勢、網絡優勢、信息優勢,領辦、創辦為農服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雙向流通,互利雙贏。
三、存在的困難及原因
1.對在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發揮黨組織、黨員作用認識不足
多數鄉(辦)、行政村對在農民專業合作社黨建工作非常重視,工作積極、措施有效。但也有部分領導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建立的,是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群眾組織,黨組織參與作用不大。也有個別領導有思想顧慮,怕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不良發展,影響黨支部的工作和威信。
2.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中的黨員管理尚需進一步完善
一大批有頭腦、有知識的黨員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和管理的各個環節,而這一組織的黨組織建設及黨員管理落后于現行管理機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建立黨支部、黨小組的很少。黨的重要文件,不能先向黨員傳達,一些重大決策不能及時征求黨員意見,黨員的權力保障做得不夠,黨員參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人數少,覆蓋面小。
3.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建設和外部環境有待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從內部建設上看,一些合作社章程、組織制度不夠規范,機構不夠健全,相當一部分專業合作社沒有監事會等必要機構,有的雖然有章程、組織機構也流于形式,內部管理隨意性較大,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機制并沒有良好地運轉,有的就是一人說了算,與會員之間利益關系不緊密。從外部環境上看,黨員的先進模范作用沒有充分顯現出來,農民專業合作社合法地位得不到保證,特別是辦理登記的手續比較繁索,相應的黨員崗位服務平臺少,相關服務部門應提供一些有價值的信息和優惠政策,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對策及建議
應切實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在政治領導、協調服務、教育引導和組織發動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和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壯大,帶動農民群眾增收致富。
1.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中的作用
一是各級黨組織要通過大力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從法律上確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領導地位,營造有利于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社會環境。
二是把發展納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各級黨組織的工作日程,擔負起組織指導、協調的職責,在資金、項目、技術、人才、信息、營銷等方面,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全優的服務。
2.在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建立與之相適應的黨組織及制度。
一是建立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黨組織。按照各類合作經濟組織規模及黨員參與情況,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時建立黨組織,對暫不具備條件的,通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開展黨組織的工作,創造條件成立黨組織。
二是發展新黨員。做好在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發展黨員工作,培養、鼓勵致富能人加入黨組織,更好地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三是建立黨員民主參與制度。建立農村黨員民主參與制度,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建設。
3.培養在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的黨員典型。據統計資料顯示,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創辦、領辦人都是黨員。一大批素質高、能力強的黨員已經成為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心骨”、“領頭雁”,要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推動各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一是培育一批“雙強”型農村黨員干部。依托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黨組織,切實提高農村黨員干部帶頭創業致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能力。
二是創造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黨組織示范點。以創造“四有”(有組織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較大規模、有明確效益)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要工作內容,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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