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不但要激勵科研人員,還要讓技術轉移服務人才“名利雙收”。上海近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 增強科技創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見》(簡稱上海科改“25條”)在這方面提出多項突破性政策,已顯現“新政效應”——上海大學修訂了文件,成為滬上首個給予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團隊現金獎勵的高校;上海理工大學啟動了技術轉移中心工作人員的轉崗,一名技術經紀人將從行政管理崗位轉到專業技術崗位。
歐美高校的成功經驗表明,要做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技術轉移專業機構不可或缺。這類機構擁有一批技術經理人,他們大多是具有理工科背景的復合型人才,為成果轉化提供專業服務。在借鑒國外經驗和上海探索實踐的基礎上,上海科改“25條”提出:“可在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專業機構能力建設和人員獎勵。上海市科學學研究所所長石謙指出,這一比例設置在我國具有突破性,有利于加強高校、科研院所的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激勵技術轉移服務人才作出更大業績。
近日,上海大學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高校。新修訂的《上海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規定:“以許可、轉讓方式實施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照實際收益的4%對科技成果轉化專職服務團隊以及創造條件促進成果轉化的相關人員實施現金獎勵”;“按照實際收益的26%設立學校統籌經費,用于進一步支持科學研究、成果轉化、成果宣傳推介等工作”。上大技術轉移中心副主任池長昀解釋說,為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提供服務的學校員工,都可分到4%這塊“蛋糕”中的獎金,且不納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此外,26%這塊“蛋糕”中的部分經費將用于支持成果轉化工作,即上海科改“25條”提出的“機構能力建設”,從而推動上大技術轉移中心不斷發展,提升專業服務水平。
技術轉移服務人才不但能獲得獎金,還擁有了職稱晉升通道。寫入上海科改“25條”的“設立技術轉移專業崗位,為技術轉移人才提供晉升通道”,已催生上海理工大學技術轉移中心的轉崗案例。該中心工作人員閔華是動力工程專業碩士,從事技術經紀人工作7年,通過供需對接,促成了上理工科研人員與企業的許多合作項目。“我有個心病:入職上理工5年了,在科員崗位上沒動過。”閔華告訴記者,“現在,我即將從行政管理崗轉到專業技術崗,走專技發展和職稱晉升這條路,感覺前途更光明了,心里也更踏實了。”
上理工技術轉移中心主任張大偉表示,技術經紀人工作需要專業性人才,安排閔華轉到專業技術崗,體現了這個導向。另一方面,閔華評上中級職稱后,工資就會高于他在行政管理崗的收入。不過,技術轉移人才應進入哪個職稱系列?晉升的評審標準是什么?上海科改“25條”并未提及,張大偉建議市政府相關部門制訂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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