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輸企業稅務管理論文
一、開票點的管理
1.增值稅管理責任要明確
各開票點的直接管理者明確為各貨運營業站負責人,將該項工作做為車站整體工作的一部分來考核,提高領導認識,發揮其監督管理職能。各貨運營業站指定專人負責開票工作,明確責任,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與考核辦法,出臺相關獎懲制度,提高開票人員的積極性。
2.完善相關制度
把增值稅的管理作為貨運工作的一部分來抓,將增值稅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細則與實際工作結合起來,補充完善相關鐵路運輸收入制度、貨運規章,制定相關業務流程,從制度上形成統一,更有利于制度的落實,防范風險的發生。
3.加大檢查力度
財務部門、收入部門、貨運部門定期不定期的對開票點進行檢查和督導,對開票點的臺賬建立、發票開具、發票保管、專用設備管理、抄報稅情況等進行逐項檢查,對檢查的問題予以通報,并責令其指定相應措施,并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追蹤檢查。收入部門發揮稽查作用,財務部門發揮政策指導作用,貨運部門發揮管理作用,各司其職不斷完善增值稅基礎管理工作。
二、財務核算管理
作為鐵路總公司基層納稅單位,站段財務部門負責納稅申報及稅款預繳等具體工作,納稅申報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鐵路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中國鐵路總公司發布的《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辦理。提供的鐵路運輸及輔助服務業務應繳增值稅適用1%預征率按月預繳,預繳基數為直接從旅客、托運人、收貨人取得的鐵路運輸及物流輔助服務收入,預繳基數由鐵路局收入部門公布。納入匯總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由基層站段認證申報后上轉總公司,由總公司匯總繳納增值稅時抵扣,基層站段不予抵扣。提供鐵路運輸及物流輔助服務以外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按照增值稅相關規定就地申報納稅。基層站段負責匯總預繳增值稅和屬地繳納兩部分的增值稅申報工作。
1.加強進項稅認證管理
按規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時辦理增值稅進項發票的掃描、抵扣認證。財務部門對取得進項稅建立臺賬,區分屬地與匯總,可抵扣與不可抵扣,指定專人對增值稅專用發票聯次進行掃描。
2.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如期完成納稅申報
根據相關業務,正確核算進項稅、匯總預繳增值稅和屬地銷項稅。對于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如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月底對進項稅臺賬與實際賬務處理進行核對,避免財務核算的錯誤以及抵扣聯發票的缺失。對于申報工作,財務部門應高度重視。在申報前做好開票點抄報稅工作,根據收入部門發布的預繳基數,正確計算匯總與屬地繳納稅額,及時申報當月預繳稅款,上轉經稅務部門簽章的匯總傳遞單及各種報表,確保總公司匯總繳納工作的順利完成。
3.積極籌劃,合理避稅
由于鐵路運輸業涉及業務類型較多,易存在業務邊界不清晰的現象,需對每一項業務進行認真梳理,對業務的經營方式進行適當改變,或對合同文本加以修改完善,以達到優化稅率的目的。例如,某項業務既可以界定為倉儲租賃又可以劃分到場站服務,前者稅率達到17%,而后者僅為6%,相差甚遠,需要認真考慮業務內容,從而選取較優稅率,達到節稅目的,同時規避稅務風險。鐵路運輸企業的兩端物流輔助業務的外包業務以及外購、修理等業務應優先考慮一般納稅人,最大限度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采用集中采購等方式,積少成多的增大進項稅額,這樣即降低整體稅負,降低了運輸成本,減少了現金支出。稅務管理不僅僅是一兩個財務人員的工作,與每一位企業員工息息相關。2015年是“營改增”的收官之年,營業稅將退出歷史舞臺,這僅僅是稅制改革的開始,而不是結束,增值稅改革問題也將提上議程,需要我們不斷的總結完善措施,進一步提高稅務管理工作水平,實現鐵路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作者:楊曉燕 單位:鄭州鐵路局南陽車務段財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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