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監管中的問題與對策3篇
(一)
一、財政部門會計監管存在的問題
1.財政部門會計監管力量薄弱、監管手段落后。國家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能是組織國家財政收入和支出,所以會計監管只是財政部門的一個附屬職能,這就導致了會計監管力量薄弱、會計監管設施配備不全、人員安排不到位、資金支持很匱乏,有限的監管行為得不到充分的監管經驗,監管手段及其落后。會計監管過程注重結果,只對會計資料、會計計算方法以及會計人員進行監管,監管手段落后。
2.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缺乏有效的評價體系。相關會計監管權利的賦予缺乏與之配套的監管評價體系,沒有給出監管不力或無效的時候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會計法》中,賦予了財政部門會計制度制定權、會計事物的監管權以及從屬的行政處罰權,這三位一體的權利在實際執行中存在很大的空白,沒有制定具體明確的會計監督法律,違權違規現象的相應解決對策沒有落實好,而且,整個的監管過程沒有公之于眾,開展聽證會等。
3.財政部門對于會計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力,監督效率不高。首先是多頭領導、指責不清的問題,會計中介機構受到財政部門、證監會、會計注冊師協會等的多方領導,權責混亂,難以協調,監管效率被弱化。其次對中介機構的監管手段太落后,一般都是事后監管,容易滋生會計造假作假現象。最后,財政部門對中介結構的監管只是公布會計信息質量,對于違法違紀行為的威懾力和懲戒力不夠。
二、針對存在問題所提出的相應解決對策
1.加強會計監管隊伍建設,完善監管方式。財政部門作為會計監管的核心力量,在會計監管的過程中需要承擔主力軍的重任。首先,要壯大會計監管隊伍,加強會計監管隊伍建設。為此,要充分鼓舞社會會計中介機構,大力培育社會中介機構優秀從業人員,發揮社會團體的集體力量。此外,要轉變落后的會計監管方式,由監管結果轉變為監管過程,避免會計人員的造假行為。并推廣行業自律,進行行業人員素質覺悟動員活動。
2.建立有效的會計監管評價體系,合理利用監管權。保證監管權合理利用和有效利用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必須制定有效的會計監管評價標準,一方面必須成立一個責任約束機制和監管評價體系,組織部門專業要員、社會專業人士、單位內會計工作人員組成三位一體的有效監管隊伍,明確各自的職責,并形成相互制約的責任約束機制;另一方面,不斷提高監管成效,切實落實以政府監督為主導、以行業自律為補充的會計行業監管新模式。
3.發揮會計中介機構的積極作用,強化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逐步增強對會計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增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提升其道德水準和監管質量,為此政府部門要及時核查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等。還要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做到有序管理和領導。采用抽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中介監管質量和水準。加大對監管中介部門的檢查力度和懲戒力度,樹立起監管有力的新形象,嚴格執行監管。
三、結束語
財政部門作為會計監管的主力軍,其領導和監管的職能必須同時到位。對于會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一定要采取相應的切實有力的解決對策,并在實踐探索中逐步補充和完善,將自身的監管力量擴展到社會監管以及單位內部的監管,制定有效的監管評價體系,完善監管領域的法律法規,革新監管方式,真正將新型會計監管模式落到實處,提升監管質量,保證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作者:范銀超 單位:國家統計局白城調查隊
(二)
一、目前我國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監管的不足
雖然近年來我國頒布了一些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監管制度,但是國有資產會計監管仍處于初級階段,存在許多不足:
(一)會計信息質量的問題
會計信息是經濟業務核算的根本依據,會計信息是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的直接依據。企業出于某種目的故意掩蓋資產真實狀況,虛報數據等形成會計信息的不對稱,影響會計核算的正確性,從而影響會計監管工作的有效進行。
(二)企業內部監管問題
企業內部會計監管制度的不完善,是會計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但是我國目前大部分企業的內部會計監管制度都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企業內部組織機構建立不完善,崗位職責分工不明確,不利于提升管理效能、信息通暢流動。有的企業把國有資產會計監管職能歸并在財務部門,監管人員具有雙重身份,不具有制衡性。為應付上級部門檢查,崗位設置流于形式,不利于監管工作的獨立性開展。監管人員素質不夠,會計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不夠,對監管工作信息掌握不夠,不能有效地對國有資產管理會計進行監督,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國家經濟利益受損。
(三)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缺乏監督監管
近年來我國雖然頒布了一系列針對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監管的法律法規,但是新舊會計制度并存格局導致國有企業會計信息缺乏橫向可比性,難以對經營者實施有效激勵與約束機制,使得國家監管力度軟弱。
二、構建完善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監管的方法
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監管分宏觀和微觀層面,本文從各個方面,對企業構建科學合理的會計監管體系,發表一些建議:
(一)加強會計信息系統控制,全面提升企業現代化管理水平
企業應根據自身條件,引進集辦公系統、資產管理、財務核算于一體的現代辦公軟件。將國有資產管理流程、關鍵控制點等嵌入系統程序,實現手工環境下難以控制的功能。特別是在計算機系統中嵌入資產采購、驗收、使用、處置等全過程監控,有效防止資產管理中的舞弊現象。
(二)建立科學合理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斷完善會計監管制度
會計監管作為企業內部控制五要素中內部監督的一部分,應予以重視。企業應有專門的監管部門,制定科學嚴謹的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監管制度,以日常監管和專項監管相結合為手段,通過賬面記錄與實物資產的檢查,對國有資產的安全性進行持續監督。
(三)提高會計監管人員專業素質、思想道德素養會計監管人員應具有專業的眼光和高度責任心,明確會計監管職責,善于分析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并提出應對風險策略,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完整。為了提高會計監管人員的綜合素質,企業應進行定期培訓,并把國有資產會計監管工作的成效納入年度績效考核中,確保監管目標的實現。
(四)國有資產會計監管的崗位設置應具有工作獨立性,建立崗位責任制,保證監管的功能和作用
會計監管崗位應設置在企業內部審計委員會,隸屬于董事會,給予監管人員較強的獨立性和較高的工作地位。對于發現的重大缺陷,有權直接向董事會、監事會報告,確保監管信息及時通暢。企業的會計監管目標通過組織機構層層分解,落實到相關崗位職責。通過財務業績衡量指標,如資產周轉率、總資產收益率、經濟增加值等定量指標反映企業資產綜合利用效果,結合定性指標對會計監管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綜合績效考核,確保企業目標和個人的統一。
(五)國資委應加強國有資產保護控制,充分發揮資產效益,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企業在市場經濟競爭中優勝劣汰是發展的趨勢。為促進國企改革發展,國家采取“放水養魚”,如將一些不能直接參加或服務生產經營的資產劃分為非經營性資產,并從改制中剝離出來,單獨經營核算,資產收益歸屬國家,但國家基本無法行使索取權。受利益意識的牽制,資產收益大多變成原國企職工的福利,而且利用各種形式攤派費用,侵占收益。加強非經營性資產管理改革和監管工作迫在眉捷,但至今還處于探索階段,尚未形成共識。我們認為,國資委作為國有資產的代理人,應制定一系列有效的監管制度,確保資產收益不被扭曲占用和資產的安全完整。建立國有資產經營預算體系,并將執行情況納入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國資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是建立健全經營預算的主體。編制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能全面反映經營收支狀況,對經營者的財務行為進行有效約束和控制,也是經營業績考核的重要手段。國資委應于年未全面清查資產狀況和收益,制定下年度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草案,經同級政府審批后組織實施。結合年度財務決算,考核預算執行結果,對經營者業績進行評價、獎勵,做到責、權、利的有效結合。根據成本效益原則,國資委應向代管單位派出監事。監事應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通過查閱公司賬冊,行使財務監督權,監督公司的經營狀況、利潤分配等,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六)國家應加強監督職能,做好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監管的監督工作
首先要明確政府的職能,即領導、制定監管方案和監督職能。建立健全科學的法律法規,保障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監管有法可依;在指導企業做好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監管工作的同時,更應該加大監督力度,防止法律法規成為擺設。其次還應做好新舊制度的交替工作,避免制度混亂造成的工作失誤和資源損失。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規模的增大,為了保護國家、企業及人民的利益,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監管工作也越來越重視。但是現實表明,我國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監管工作仍有不足。相對與國外而言,我國的會計監管管理還是比較落后的。希望個人、企業和國家相關部門共同努力,為我國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作者:林碧洪 單位:福建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三)
一、財政部門會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方式存在不足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不同體制的企業的發展,給了財政部門的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在財政部門中,尤其是基層的財政部門并沒有樹立市場觀念,習慣使用的方式仍舊是從上到下,從點到面的行政管理方式,導致了一些非國有企業成為了會計監管的盲區,使得一部分的會計人員得不到會計政策、信息的支持,財政部門會計監管工作沒有落實到位。目前,基層的財政部門承擔著大量的事務性的工作,例如,會計人員再教育、從業資格、職稱資格的辦理、各類會計考試等等,忽略了作為會計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會計監督的部分,會計監督變成階段性和突擊性的行為。此外,財政部門會計監管通常僅僅只針對會計活動的結果進行監管,主要集中在會計資料、會計計量方法、會計人員方面等,但是由于經濟活動不斷的復雜化,僅對會計活動進行監管的方式會導致監管不全面。
(二)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督缺乏有效的評價體系
從我國的現狀來看,在立法上賦予了財政部門會計監督的權利,但是對于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督卻缺乏一個有效的評價體系,對于會計監管不力或者無效的時候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沒有一個標準。由于缺乏對于財政部門會計監管的評價體系,人們就無法判斷財政部門會計監控的情況,無法判定所執行的會計監管是否符合市場的需求。并且由于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并沒有公開化,對于其工作成果的評價較為困難,直接導致了監管若是存在不到位的情況就不會受到相應的追究和處罰。但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完善,財政部門對于監管職責的履行不力,不單單是工作上的一種失誤了,嚴重的可能產生違法行為。因此,建立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督有效的評價體系勢在必行。
(三)財政部門對于會計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力
財政部門對于會計中介機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一直是相當重視的,但是仍舊存在著一些問題。第一,財政部門對于會計中介機構監管的效率不高。我國的會計中介機構面臨著多頭領導的問題,除了財政部門之外,還要受到注冊會計師協會、證監會、審計部門等的監管,由于監管的只能被重復了,導致了部門之間的協調較為困難,權責也很難分清,財政部門的監管職能也被弱化。第二,財政部門對于會計中介機構監管的手段有待提高。財政部門對于會計中介機構的監管往往是事后監管,對于事前和事中的監管機制都不完善,導致了會計造假的行為屢禁不止,并且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知識局限在一定時間和一定范圍內的,缺乏制度性的監管。并且對于監管的方式,財政部門也沒有做到程序和方法的制度化,透明化。第三,財政部門對于會計中介機構的監管結構的發布僅僅只是公布會計信息質量的檢查報告,對于違法違紀的行為沒有威懾力,起不到相應的警示作用。
二、加強財政部門會計監管的對策
(一)完善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方式
財政部門一直是會計監管的核心,現如今,財政部門核心作用的發揮需要將會計監管的重點和方式不斷的轉移和更新,財政部門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要從自身的實際出發,不斷完善會計監管方式。一方面,財政部門可以大力培育社會中介組織,大力發揮社會團體的積極作用。可以將會計人員再教育、從業資格、職稱資格的辦理、各類會計考試等事務交托于社會組織進行完成,打破區域的界限,這樣既能使得財政部門能將更多精力放在監管的工作上,又可以使得社會組織在會計服務這個主題上展開競爭、發展。另一方面,財政監管要改變原有的對會計活動結果的監管轉變成為對全過程的監管,以行業自律管理這個未來監管發展趨勢作為補充的會計行業監管的模式。
(二)建立有效的會計監管評價體系
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缺乏必要的評價體系,必然會導致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權力過分的集中,導致社會秩序的混亂,因此,確保該權力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就尤其的重要。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財政部門會計監管行為的責任約束機制和社會評價體系,可以由人大代表、專家、社會權威人士等等組成的一個社會民主的評價機制,對于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行為進行評定并且對于會計監管的成果進行責任的認定,實現財政部門監管的科學化,避免相互的監管人員公私不分,不斷提高財政部門監管的成效。另一方面,應當實現政府財政部門監管評價的公開化,讓整個社會公眾來評定財政部門會計監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引入公開披露的機制,提高財政部門會計監管工作的透明度。
(三)加強財政部門對于會計中介機構的監管
在對于行業的管理上,財政部門應當完善相關的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會計監管體系。首先對于會計中介機構的查處權限進行規范,建立分級監管體系,例如,大型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由省級財政部門進行監管,而中、小型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由地級財政部門進行監管。其次,加大執法的力度,對于財政部門監管的結構必須進行相關的處理,對于違法違紀的行為規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加大警示的作用。第三,完善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機制,不斷的提高財政部門監管的效率和效果,可以采取重點檢查和抽查的形式,對于會計中介機構進行全方位的監控。第四,完善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隊伍,不斷提高其隊伍的專業素質和道德素質,可以盡可能的發現在監管過程中的問題。第五,財政部門內部可以針對注冊會計師違法、違紀的行為成立一個處理的委員會,并且規范其處罰流程,使得會計監管能夠更加有效。
作者:周君 單位:陽信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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