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文學理論論文
一、新歷史主義視野中的話語與權力
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新歷史主義以其蓬勃的氣勢,在七八十年代進行了更為宏觀而合理的“歷史─文化轉型”,旨在強調并揚藝術與意識形態、文本與歷史現實、文學與權力話語之間錯綜而復雜的關系。他們宣稱,對任何文本的進入,都不可能僅僅停留在語言的層面,必須“不斷返回個人經驗和特殊環境中去”。所謂特殊環境,不可否認是與“權力結構”有所關聯的。
作為新歷史主義的哲學基礎,??碌?ldquo;權利話語”理論對翻譯理論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在福柯看來,話語即是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與使用該語言的社會中的整個機制、慣例以及習俗之間的“關系”。“話語”本身包含了“實踐”,是“實踐的語言”。任何話語都具備社會性和歷史性。??鲁姓J,在他的概念里,話語包括各種實踐、體制、標準、行動和空間分布之間的關系,甚至學校和基督教堂等建筑物也可視為話語。他說,“我們始終停留在話語的范圍中”。??绿岢?,物質因素與思想觀念之間并非因果關系,話語形成顯示語言事件與非語言事件之間存在著立體的交換關系和交互作用,其中蘊含了極為復雜的權力關系。
??碌?ldquo;系譜學”認為所有的知識行為同時就是權力行為。
這就將歷史與權力、利益和意識形態之間的關聯凸顯出來了。
話語權力指話語中蘊含的強制力量或支配力量。權力關系蘊藏于話語方式中,并以此種形式彰顯權力的影響。話語既是權利的表征,又衍生權力。
話語是權力的表征,是權力恩賜、挪用和爭奪占有的客體,權力借用話語對人發揮壓迫、操縱和解放的功能。而這種功能效應的產生往往是及其隱蔽的,它通過語言的表述來達到價值和規范的建構,進而將這種價值與規范強加于或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傳送給參與者,從而規范他們的思想行為與價值觀念。權力通過話語滲透到人們生活的各個領域之中,使其服從并被整合到社會秩序當中。達到“話語的作用就是使人們實際上不能在話語之外進行思想。”的目的。當然,??乱仓赋觯捳Z雖是權力的表征,但它們并不完全對權力俯首帖耳。有權力的地方就會有對權力的消解與反抗。因此,話語與權力是一種辯證關系。
權力與反權力都需要借助話語來實現。
話語既是權利的表征,又衍生權力。“話語”是超越個人的系統性的東西。由于它已經受到特定社會團體的認可,已經成為一種具有一定約束力的實踐,可以用于規范和約束人們行為。
甚至能無意識地被人們所接受并內化其行為準則。由此可見,話語一方面作為權力的產物使話語本身凝聚著權力的內涵,另一方面話語在其運作過程中又不斷加劇著權力,掌握和支配著對象。
因此,話語是權力爭奪的對象。爭奪話語權控制話語是掌握權力的關鍵。掌握了話語權也就意味著在實踐活動中占據了權威地位,具有了支配和影響他人的力量。
二、權利話語之于文學經典復譯
譯者的翻譯活動,在權力話語的視角下,不再是一種簡單的語言轉換游戲,而被賦予了一種政治權利功能。新歷史主義詩學堅持權力話語的制約作用。其領軍者斯蒂芬•格林布拉特認為,歷史是文學參與其間,并使個人與群體,文學與政治,社會權利與它異權利相互激蕩的“作用立場”(王岳川,1999:459)。
作為社會歷史的產物,人在自主參與社會實踐的時候已經被潛移默化地被強加一定的價值觀和主觀判斷力。因此,其對任何文本的理解必然會包含自身所處時代語境和文化歷史傳統的獨特性。一名譯者,無論其學識、修養、主觀意愿如何,在進行翻譯實踐的時候,除了要理解原文本和原作者意圖之外,也不能完全將自身從所處的歷史環境和社會關系中剝離出來。因此,譯者的翻譯實踐,從對譯著材料的篩選,到對翻譯策略的選擇和把握,都受到隱形的社會政治和權力話語的影響和制約。這種新歷史主義的洞察力讓我們發現權力話語與翻譯研究之間存在密不可分的聯系。
根據福柯的理論,在任何社會,話語一經產生,就立刻受到若干權利形式的篩選、控制、組織和再分配。作為翻譯活動的執行者,譯者自然要受到權力話語對自己的一種隱性的、微妙的、自發的、籠統的但有理所應當的制約。雖然語言本身是無階級性的,但作為言語,乃至話語卻無不關系著人的認識層次、主觀意志,因而與意識形態、權力機關、社會政治相互關聯。
我國每一次翻譯高潮的興起和沉寂都蘊藏著和權力話語的沖突和順應關系。這種現象在五四前后、解放初期、文革期間和改革開放之后表現得尤為突出。二十世紀初,國人處于文明啟蒙覺醒時期,各界知識分子在翻譯語言的選擇上曾展開過與封建八股文這一充分凸顯權力話語的文體進行的博弈和斗爭。在新中國成立之初,由于政治利益的需要,翻譯活動也被要求配合新的政權的鞏固,譯者只能在隸屬國家權力機關的翻譯機構的監管下進行譯著工作,自然而然此種環境下的譯本帶有強烈的社會政治痕跡。文革期間,由于特殊的社會政治背景,翻譯工作得不到支持、甚至受到諸多掣肘。到改革開放以后,由于國家政治方針的調整,文化氛圍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學術界重新綻放出勃勃生機,翻譯理論與實踐也迎來了新的跨越。
文學經典是具有內在審美本質和特殊語言構造的典范、權威作品。英國新批評文論家簡•湯普金斯指出,“那些獲得經典地位、因而被認為是象征了普遍價值意義的作品實際上只能是代表了那些保證了它們顯赫地位的群體和派別的利益。”而艾略特也認為,文學經典“意味著那些文學形式和作品被一種文化的主流圈子接受而合法化,并且引人矚目的作品,被此共同體保存為歷史傳統的一部分。”因此可見,經典不是孤立的文化事件,而其中深藏著錯綜復雜的權力操縱。文學經典作為社會政治權利主導團體或階級樹立的規范人們行為、道德標準的文學事件,隨著歷史的變遷,根據統治團體或階級的政治利益訴求點的變換或許會不斷更迭,在經典和非經典之間產生反復。但既然能被稱之為“文學經典”,其相對于其他文學作品,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歷時性。對文學經典作品的翻譯實踐,也隨之具備特殊的穩定性和歷時性,這就造就了文學經典的復譯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