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策劃書
為認真貫徹區委書記在視察路、農貿市場座談會的指示精神,為進一步提升我區城市管理水平,為市民提供一個良好的市容環境。經研究,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市容整治突擊月活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創先爭優活動要求,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及區委區政府相關會議精神,以提升城市保潔質量、市容市貌有質的提升為目標,以常態化、精細化管理為抓手,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為保障,迅速掀起市容市貌整治新高潮。
二、工作目標
從8月8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市容整治突擊月活動,通過市容環境整治和營造,為我區提供一個優美整潔、靚麗美好的市容環境。
三、主要工作
(一)環境衛生整治
1、清掃保潔必須做到提前普掃,延時保潔;全面普掃,隨時保潔。夏季作業時間調整為每天6:00至22:30,其中7:30前完成第一輪普掃。特別要加強早、中、晚三個重要時段的保潔,達到“三無六凈”標準。責任單位:環衛所。
2、垃圾收集處置做到全覆蓋。完善垃圾收集網絡,科學合理設置垃圾收集點,規范清運環節。責任單位:環衛所。
3、督促沿街單位、店面經營戶和居民嚴格實行垃圾袋裝,落實“門前三包”。對亂倒垃圾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4、全面檢查主次干道分類式垃圾箱,對破損的要及時更新,同時全面清洗垃圾箱外殼,做到美觀、整潔。責任單位:環衛所。
(二)攤點群整治
對設置為農產品自產自銷的臨時銷售點要加強管理,同時對非設置地點的流動攤點堅決予以取締。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三)占道經營整治
取締一切形式的占道經營、占道施工;禁止占道擺放物品;禁止向人行道亂排、亂倒污水。摩托車、自行車按劃線范圍有序停放。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四)渣土及建筑垃圾管理與整治
規范、完善渣土運輸車輛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工地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出入口硬化,進出車輛沖洗,不帶泥上路,并加大巡查力度,力保沿線路段無拋灑或及時清除拋灑。對于建筑垃圾(包括裝潢垃圾)的處理,統一引導(暫時)傾倒在新一中施工工地填土,生活垃圾絕不允許混雜其中。已經亂倒而無法查處的建筑垃圾由城管執法大隊負責處理,經常亂倒的地點要設置醒目的警示牌;必要時商請區住建委或有關單位建設綠化帶或隔離設施。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五)沿街立面風貌整治
全面清除主次干道沿街立面有礙觀瞻的建筑物、構筑物、破舊遮陽篷;更新破舊橫條幅、廣告牌及路燈桿廣告,進一步規范橫條幅、廣告牌、店招店牌制作、發布;督促沿街單位和店主及時開啟亮化設施;及時清除牛皮癬、亂貼亂畫、亂曬亂掛、亂堆放現象;因污損影響市容市貌的店面要責令其清洗出新;督促沿街單位、店面門前花壇、墻根下清除雜草、垃圾。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六)路、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整治
進一步加強路蔬菜早市批發市場市容環境整治,清晨蔬菜批發地點以大拇指和牌樓處為點,不得在路經營。批發經營活動必須在7:20之前全部撤離,以方便市民出行。禁止在路、大拇指路段、向陽路、步行街、老市場路口、原二中道路、菜市場牌樓等處車行道、人行道上隨意銷售農副產品、商品和燒烤等。農民季節性自產自銷水果(含甘蔗)一律在自產自銷點銷售,其他流動銷售可進入農貿市場內經營。
從8月10日,每天由領導帶班,上早班的執法隊員7:00前必須到崗,對路蔬菜早市批發市場的攤點進行有效疏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努力形成整治活動的強大合力。成立區城管執法局市容整治突擊月領導小組,組長由江立新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陳勇軍副局長擔任,成員為樓凱、張敏。各部門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切實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和開創性,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帶頭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明確職責,切實把整治活動抓實、抓細、抓到位。各責任部門要層層分解任務,細化量化,落實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責任。對于亂倒垃圾、私自焚燒垃圾、故意破壞市政設施和綠化樹木、渣土遺撒、亂搭亂建等違法行為的,由區城管執法大隊調查處理;一時不能破案的,交由各日常管理單位先行處置。各部門對發現的職責范圍內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局領導將適時組織人員開展督查,發現主觀問題,要嚴肅追究責任。對于發現非職責范圍內的城市“臟亂差”現象或行為,請相關人員及時報局辦公室匯總后報區文明辦。
(三)嚴格考核,獎懲分明。進一步強化市容和保潔常態化管理,嚴格落實《區城管執法局執法隊員工作績效考核獎懲辦法》、《區道路清掃保潔管理考核細則》,兌現獎懲。同時在突擊月活動中,局里將拿出專項經費用于突擊月活動獎勵,在全局開展突擊月評比活動,評出一、二、三等獎,各獎150、100、50元;對在突擊月活動中表現不好的人員,正式工給予通報批評,臨時聘用人員堅決給予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