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音樂
以(英)愛德華•泰勒(EdwardTylor,1832-1917)和(英)詹•喬•弗雷澤(JamesFrazer,1854-1941)為代表的古典人類學家從旅游者、傳教士和殖民地官員的手里收集日記、傳記等非歐見聞的二手民族志資料,在搖椅上寫下了關于世界土著風俗文化研究的《原始文化》、《金枝》等洋洋巨著;①馬凌諾斯基(MalinowskiBronislawKaspar,1884-1942)以田野調查寫就的《西太平洋的航海者》②奠定了科學民族志的研究范式;現代實驗民族志企望通過田野實地考察催生“以他觀我”,從田野觀察的“淺描”(thindescription)走向格爾茲(CliffordGeertz,1923-)文化闡釋的“深描”(thickdescription)。人類學民族志方法給音樂學研究以極大的啟示。
時而至今,伴隨人類學研究的民族志反思,歐美音樂人類學的實驗民族志不斷的實踐,而我國當代民族音樂研究也在進行卷帙浩繁的音樂集成工種中探索和實踐了民族音樂研究的經驗和方法,這些新范式體現為逐漸出現的與音樂集成志書并行的現代音樂民族志上。考察人類學民族志和音樂民族志的演進以及我國當代民族音樂研究的人類學進路,有利于進一步推進我國音樂研究的人類學建設。筆者不揣淺陋,求教大家。
一、業余→科學→實驗:人類學
民族志的序進歷程
民族志(ethnography)是對異地人群見聞描寫的著述,也是居于田野調查的一種研究方法,是人類學和人類學家安生立命的看家本領。由于人類學家長期田野工作(fieldwork)被賦予書寫,使民族志成為現代人類學特有的學術活動而被普遍看好,成為人類學家成長不可或缺的標志。民族志對于人類學和人類學家如此重要,其間有一個不凡的發展演進過程,如高丙中教授所言,是由業余民族志到科學民族志再到反思民族志的演進序列③。
業余民族志雖說可以追溯到歷史上的許多異文化見聞的游記和風俗的志書,但有用于人類學發展直接關聯的并不是如中國的《山海經》、《蠻夷傳》之類的典籍,而是來自于殖民地官員、傳教士和商人等關于海外民族的奇風異俗和奇聞軼事的記錄。這些業余民族志書寫是游歷者隨意和自發的興起使然,有別于學者研究性的專業指歸。適逢歐洲科學發展分門別類的機遇,有志于民族風俗研究學者對這些游記式的資料很為關注,泰勒和弗雷澤的杰出成就得益于這些資料的惠澤。為使業余民族志的書寫更能夠滿足人類學家的需要,泰勒積極參與編撰《人類學筆記和問詢》(1874),為往返于殖民地的各種人士的寫作民族志提供指導。完成人類學者需要的民族志實踐是由馬凌諾斯基完滿實現的。以《西太平洋的航海者》為標志的“科學民族志”使人類學能夠以科學的身份立足,對此,弗雷澤有高度肯定和評價④。
19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人類學界對民族志這一知識生產載體和方法進行反思,即非歐傳統文化以及非其歷史傳承文化能否在文化相對主義的前提下被客觀描寫。馬凌諾斯基去世后出版了他對土著充滿厭惡和對田野工作厭倦的日志《一本地地道道的日記》(1967)⑤,給“科學民族志”當頭一棒。而德里克•弗里曼(DerekFreeman)對瑪格麗特•米德(MargaretMead,1901-1978)《薩摩亞人的青春期》(1928)結論截然相反的調查和研究⑥,加劇了人類學的危機,以及1978年愛德華•沃第爾•薩義德(EdwardWadieSaid,1935-2003)發表《東方學》,⑦對人類學的聲譽來說,更是雪上加霜,使民族志客觀描述的觀念遭到懷疑,導致人類學理論受到根本性的挑戰,遭遇空前危機。
拯救人類學的是格爾茲為代表的解釋人類學,解釋人類學就是“各種民族志實踐和文化概念反思的總稱”。[1]格爾茲如同一個文化英雄,以其為代表的解釋人類學引領和推動了民族志書寫的反思和實驗性寫作,他于1972年發表的《深層的游戲:關于巴厘島斗雞的記述》就是民族志革命性的實踐。解釋人類學以1973年出版《文化的解釋》⑧中的“深描”(thickdescription)和1983年出版的《地方性知識:闡釋人類學論文集》⑨中的“地方性知識”(1ocalknowledge)為武器,拯救人類學界搖搖欲墜的嚴峻現實和民族志書寫的表述危機,以“文化持有者的內部眼界”去闡釋和維護民族志的地位。反思和闡釋推進的是民族志實驗,如70年代格爾茲的《深層的游戲:關于巴厘島斗雞的記述》(1972)、保羅•拉賓諾(PaulRabinow)的《摩洛哥田野作業的反思》(1977年)和讓-保羅•杜蒙特(Jean-PaulDu-mont)的《頭人與我》(1978年)等作品。集中反映和總結這些實驗作品的理論探討是1986年喬治•E•馬爾庫斯(GeorgeE.Marcus)與米開爾•M•J•費徹爾(MichaelM.J.Fischer)的《作為文化批評的人類學———一個人文學科的實驗時代》和詹姆斯•克利福德(James.Clifford)、喬治•E•馬爾庫斯等《寫文化:民族志的詩學與政治學》的出版。⑩反思使科學民族志走下了神壇。探索和實驗還沒有結論,也很難會再有唯一的模式成為范本,因此探索和實驗還具有合法性,還將繼續進行。客觀描寫遭遇表述危機,傳統的樣式還因“部分真理”而繼續,馬爾庫斯認為“無論如何,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在原有的民族與地方之調查領域,民族志不會再回到檔案功能”。[2]客觀描寫已是不可能,解釋就是必然的選擇。音樂人類學的境況一同如此,樂譜文本(text)不能還原音樂本文(context)的尷尬現實,解釋也將成為關于音樂的民族志的必然進路。
二、比較→描述→闡釋:西方音樂
民族志的人類學步履民族志描寫的對象是人,音樂學描寫的對象是聲音,而音樂民族志(MusicEthnography)的描寫對象不僅是音樂,還“超越了聲音的記寫而去表現聲音是如何被接受、制作、欣賞和流傳至其他的個體、族群,去描寫社會和音樂的各種過程”(AnthonySee-ger,1992)。可以說音樂民族志是民族志與音樂學的結合,是在田野工作個人體驗的基礎上,對人類音樂活動全面的記錄描述;也可以理解為人類學的音樂文化的民族志。由于人類學民族志方法由“淺描”向“深描”的轉變,音樂民族志也體現由音樂記寫(“淺描”)向音樂闡釋的“深描”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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