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公共管理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圍內,按照土地利用計劃及其總體規劃的要求,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對農村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的活動。調整土地利用和社會經濟管理,改善土地利用結構,規劃、合理布局,以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和產出率,增加可利用土地數量,確保社會、生態和經濟三大效益的協調。通過土地整治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實現耕地數量和質量兩方面的綜合提高嘲,進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可以有效緩解人地矛盾,保證土地資源總量的動態平衡和可持續利用,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資源的需求。
本研究以盧龍縣為例,對其土地整治項目的社會、生態及經濟效益進行了分析研究。
1、項目區基本情況
項目區位于盧龍縣境內,涉及 29 個行政村。區內總人口15600 人,總戶數 4808 戶,人均耕地面積 0.10 公頃。項目區內絕大多數人口從事農業生產,人民生活水平較低,人均純收入33072 元。項目整治建設規模 1366.47hm,總投資 2980.54 萬元。
項目區土地屬區內的幾個行政村集體所有,由當地村民承包經營使用。區內大部分為旱地,耕地質量較差;當地多年來少旱多雨,水利基礎設施配套不足,農田道路系統不完善、地塊零散不規則等導致糧食生產能力較低,農民對該區的投入與產出,有時成反比。這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當地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與農村社會的穩定。
2、土地利用現狀
項目區總面積為 1366.47hm,其中耕地 1121.21hm,占整治面積的 82.1%,全部為基本農田;果園 153.01hm,占整治面積的11.2%;林地 6.03hm,占整治面積的 0.4%;農村道路 42.7hm,占整治面積的 3.1%;農田水利用地 18.72hm,占整治面積的 1.4%;灘涂 2.55hm,占整治面積的 0.2%;荒草地 18.66hm,占整治面積的 1.4%;坑塘水面 3.59hm,占整治面積的 0.3%。
3、土地整治項目綜合效益分析
3.1 社會效益分析。
土地整治的社會效益是指土地整治實施后,對社會環境系統的影響及其產生的宏觀社會效應,即從社會的角度出發,土地整治為實現社會發展目標(如增加農民就業機會、縮小城鄉差別等)所作出的貢獻與影響的程度。
3.1.1 增加耕地面積,促進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項目區內原有廢棄工礦、未利用地等項目實施后可開發為耕地,項目區原有道路、溝渠用地布局不合理,有些甚至已經廢棄,造成土地浪費,通過合理規劃、重新組織,一部分道路、溝渠用地整理成耕地。項目實施后,可新增耕地 45.61 公頃,項目區耕地全部變成水澆地,土地利用更加充分、合理。
3.1.2 增加項目區內農民收入。項目實施后,項目區農業生產條件得到很大改善,結合項目區土地適宜性分析結果,通過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種植優質小麥和玉米,增加農民收入。
3.1.3 增加就業機會、促進社會穩定。項目實施后,耕地面積的增加,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為項目區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就業市場。就業機會增加,閑散人員減少。促進了治安穩定,保障了項目區安定團結的局面。
3.2 生態效益分析。
土地整治的生態效益是指土地整治行為主體進行的活動影響了自然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從而使得自然生態系統對人類的生產和生活產生直接或間接的生態效應。
3.2.1 提高植被、林木覆蓋率,改善農業生產生態環境。項目實施后,項目區內廢棄工礦得以開發利用,林木綠化率有了很大提高;通過營造田間防護林,使林木覆蓋率大大增加。不僅防風固沙,涵養水源,還進一步改善了農田小氣候,提高了農田防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農業生態環境得以良性發展。
3.2.2 促進水資源的高效合理利用。通過修建防滲管道,合理安排農田灌溉,完善農田水利設施,發展節水農業,使項目區水資源的利用效益得到很大提高,有限的水資源得到合理利用。
3.3 經濟效益分析。
土地整治的經濟效益是指投資主體通過對需要整治的土地進行資金、勞動、技術和管理等投人后所獲得的經濟收益同。它主要通過對土地整治的投入、產出進行分析。經濟效益分析常用的方法有:靜態分析法、動態分析法和敏感性分析法等。本研究主要采用靜態分析法對盧龍縣土地整治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快速、簡便的分析。項目區原有耕地 1121.21 公頃,項目實施前主要種植單茬春玉米,年產值為 1121.21 公頃×7000 公斤/公頃×1.2 元/公斤=941.82萬元,扣除40%農業成本,純收益為941.82×(1-0.4)=565.09萬元。
4、小結
本研究對盧龍縣土地整治項目的社會效益及生態效益分析,主要采用了定性分析法,分析得出,土地整治項目實施后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別,緩解人地矛盾;有利于確保當地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維護地區的社會穩定;有利于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并最終建立起“田成方、路成框、渠成網、林成行、村集中”的高效生態農業園區。
目前,我國土地整治項目的效益分析通常注重在經濟效益分析上,卻忽略了社會及生態效益的研究,而土地整治具有效益的統一性,是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三者的綜合;其中,社會效益是土地整治的目標,生態效益是土地整治的基礎與前提,而經濟效益則是土地整治的中心內容,也是土地整治的生命力。所以,土地整治應尋求社會、生態和經濟三大效益的最佳結合點,做到生態上平衡,經濟上合理,對社會有益實現土地整治綜合效益的最大化,最終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