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會計審計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間題的規定》和朱銘基副總理關于大力發展注冊會計師事業的指示,令后幾年將是我國民間審計發展的極好時期.為使我國民間審計健康發展,筆者擬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發展民間審計事業談點不成熟的看法,旨在拋磚.
一、“山盆水復凝無路”—誤區透視我國民間審計事業自198。年恢復重建注冊會計師制度起已有十多年的發展歷程,基本上伴隨著我國經濟休制改革的進程,但稍顯滯后,并表現出不適應性。主要是:
1.觀念上的偏見導致行為上的誤解。由于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和我國審計工作初創時期某些方面的缺陷,人們往往將“查帳驗證”與“經濟問題”和紀檢監察聯系起來,從而在國家審計受到企業單位冷落的同時,亦影響了民間審計。一些企業認為審計機構進駐查帳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這主要由于審計初創時期力量不足采取的任務式、突擊式審計,強化了人們認識上的偏見,從而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間審計在大眾中的形象。
2.資格認定與執業標準的不統一和不規范難以樹立民間審計的權威性。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目前我國對民間審計有二種稱呼、二類工作機構、二個主管部門,在資格認定與執業標準上各搞一套、互不認帳,尚欠規范。導致我國民間審計人員素質較差,同一隊伍內水平高低懸殊者不鮮見。從全國來看,絕大多數是離退休返聘的老會計,雖然有的職稱亦不低,在初創時期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但面對新的形勢,其智能結構難以適應,重新學習的困難又較大,再加上民間審計職業作為自由職業,工作的流動性較大,現行的年齡結構是極不適應的。
3.法律約束的軟化、無序化,導致執業質量很難保證,以至于人們對審計結果產生懷疑,影響了公證、中介機構的形象。我國民間審計機構一定程度上的獨而不立,和一些場組單位將民間審計作為安排富裕人員和進行創收的“三產”基地不無關系。這需要從行為上規范、法律上予以限制。
二、走出誤區—“柳暗花明又一村”誤區的透視,我們感覺并不輕松,以至于陷入深層的凝重與思考之中.“山重水復”之后的“又一村”在哪里呢?筆者不揣淺見,進行冒失的構想:
1.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的學習、貫徹為契機,加強宣傳、提高認識;有關部門要抓緊出臺《注冊會計師法》的配套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2.建立隸屬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民間審計公會,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和注冊審計師協會合二為一,統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間審計公會”,對民間審計的人員資格認定、執業標準、執業質量、機構審批等進行管理和監督,以理順主管部門的關系。如一下子歸并有困難.可分步到位,目前可采取在民間審計公會下分設注冊會計師協會與注冊審計師協會二級組織分別對原先所聯系的民間審計人員進行自律性管理,但資格認定、執業審批應由民間審計公會掌握,并按照《注冊會計師法》的要求進行管理,以協調關系、平等競爭。民間審計公會的建立宜早不宜遲,要爭取在“應用會計準則”出臺后能及時研究頒布類似于“民間審計指南”一類的執業規范性文件,使民間審計走向社會化、規范化、法制化。
3.提倡規模經營,有步驟地建立類似于國際六大會計公司一類的民間審計機構。據筆者所知,由十八家審計師事務所共同組建的“上海市審計中心”已于年初正式成立,這是民間審計事業推向“高層次、集團化”方向的重要一步,筆者甚為贊賞。希望我國民間審計事業要在提高質量的基礎上穩步發展,而不能搞無質量保證的數量型擴張,否則就會誤入歧途。一些條件比較好的民間審計機構,要大力拓展業務,爭取在條件成熟時建立跨國性的國際性民間審計機構,并通過合資、合作等形式把我國民間審計推向世界。
4.政革民間審計的執業資格考試,嚴格執業條件.我國已在1991年、1993年先后二次進行了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選拔了大批合格人才,增加了這一職業在社會上的影響。目前資格考試的有效期規定為五年,在政策銜接上尚有不足。為利于我國民間審計事業的發展,筆者設想,凡此類考試合格者,如有效期滿因未加入會計師事務所等民間審計機構而未獲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凡在單位擔任會計師及其以上專業職務的仍為有效;持證者可憑會計師及其以上專業職務的聘任文件或聘任書連同有效期滿的“全科合格證”,向原頒證機構申請驗證,由頒證機構加蓋驗證有效章,驗證后有效期仍為五年,期滿仍按上述手續辦理;否則即為失效。這樣即考慮了持證者的現實情況,又保證了資格的有效性,并為民間審計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流動性較強的高質量的“人才庫”。
5.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頒布實施前后審批的注冊會計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應進行復查,不合格者應予注銷,弄虛作假、騙取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要嚴肅處理,掛職的要清理。今后,民間審計管理機構應在專業合格的前提下,對申請注冊者的道德操守實行訓示,一有觸犯,初次注銷其執業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輕者改正后在規定時間重新注冊;重者(或輕者第二次觸犯)則不論其水平多高,一律注銷,并終身不得獲準從事這一職業,以保持民間審計者的良好信譽。
6.優化勞動組合,要培植吸引優秀人才的機制。
民間審計機構要改變人員單一、業務范圍狹窄的局面,必須在人員的知識結構和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調配上下功夫,否則難以向深層次拓展業務。此外國家應逐步改變對民間審計的管理辦法,其人員編制只要符合執業關件應不予限制;并建立待業風險、退休保障等基金,以解除后顧之憂;做到高收入與高質量、高標準同步。民間審計機構內部要實行主任—項目經理(或部門經理)—注冊會計師(或注冊審計師)三級責任體系,強化法治意識,在市場經濟建設中,促其走出誤區,迎接“又一村”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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