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教育相關
教育,是人們提高自身社會地位的一種途徑,也是提高民族競爭力的一種手段。在馬來西亞,馬來人、華人、印度人為了提高本族的競爭力和爭取更多的權利,都非常重視受教育的權利。但是,強勢民族利用手中的特權,使受教育權利的天平不斷向自身傾斜,而弱勢民族則不斷爭取平等的受教育權利。獨立后的馬來西亞教育發展史,就是各民族不斷爭取受教育權利的歷史。以前,馬來西亞政府規定公立大學錄取新生采取固打制,并且在獎學金發放和校舍建設方面實行馬來人優先的政策。這種在國家支持下的民族不平等制度在進入新世紀后發生了轉變。2001年,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宣布公立大學錄取新生采用以成績為標準的績效制,從2002年5月正式開始實施。為什么馬來西亞政府要實施績效制?這是否標志著馬來人優先政策的終結?對華人受教育權利而言是機遇還是挑戰?本文試從歷史演進的角度分析這一制度的轉變,了解這一制度轉變的深層含義及其對華人受教育權利的影響。
一、固打制的實施及其對馬來西亞社會發展的影響
“固打”是從英文單詞quota音譯而來的,根據《牛津高級英漢雙解詞典》的解釋,quota的含義是“定額;限額;配額”。①這個詞用在馬來西亞的教育制度中,意指大學錄取新生時并不完全以考生成績為標準,而是在特定民族優先的基礎上再按成績高低錄取。按照固打制,馬來人在大學錄取新生時占有極大的優勢。這種固打制不僅反映在大學錄取新生方面,而且存在于馬來西亞社會的各個方面。固打制是馬來人鞏固其優勢地位,從而壓制其他民族發展的重要手段。
馬來西亞教育制度上的固打制是其新經濟政策的一部分,新經濟政策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社會重組。那么這種社會重組是為達到一種公平的績效抑或是為實現某一民族的優先權呢?當時的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在其著作《勇往直前》中論述了這種社會重組的設想,認為社會重組是為了“公正和合理”,其理由是土著如果要在馬來西亞獲取公正,則“他們不但必須具備資金和機會,而且還要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專門技能”;要重新分配經濟這塊“蛋糕”,必須首先照顧到土著的利益,“因為他們還很弱小,在經濟上所占份額只有目前的2.4%,其受教育程度也低,還沒有形成一種競爭的文化,因此我們應該優先照顧土著的利益”。這種照顧是建立在培養土著競爭力基礎上的優先,其目的是為了達到社會的公平與合理,如果一個國家的民族發展不平衡,將會引發社會的動亂,因此扶持一個弱勢民族是馬來西亞政府的首選。①其意思是其他民族必須認可馬來人的優先發展權,如果馬來人沒有在經濟這塊“蛋糕”中獲得利益平衡,必然激發馬來人對非馬來人的憤恨,由此引發的民族沖突的主要責任就在于非馬來人。這種充滿民族主義和威權色彩的論述,使馬來西亞政府為推行馬來人優先政策找到了理論根據———“因為他們還很弱小”。
莊禮偉教授在其專著《亞洲的高度》中對馬來西亞政府推行的民族優先制度進行了深刻的評述:“所謂社會重組,就是要把殖民時代的以外國(主要是英國)、外族(主要是華族)控制經濟的狀況扭轉過來,提升馬來人在國家經濟中所占份額。特別地,要培養一個馬來人的中產階級,以鞏固馬來精英集團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領導地位。”②這種民族之間的兩極分化導致了社會的兩極化。馬來西亞華人社團資料研究中心編寫的《馬來西亞種族兩極化之根源》認為:“毫無疑問,形成馬來西亞社會兩極化的原因之一,是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比如經濟活動、政治權利、教育機會、房屋需求、文化政策等等,都彌漫著土著與非土著的兩分法。”③馬來西亞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實施新經濟政策以來,在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等多個方面全面扶持土著發展。經過三十年的發展,馬來西亞社會結構出現了很大的變化。馬來西亞優先培養土著子弟,是建立在剝奪他族受教育機會的基礎上實現的,因此馬來人的受教育水平得到了飛速發展,從而培養了一群實力雄厚的中產階級人士。阿布都·拉赫曼·恩伯格在其專著《國家主導的現代化與新馬來西亞中產階級》中提出,新馬來西亞中產階級的出現,其主要動因在于國家的主導,而教育政策中的優先權是形成新馬來中產階級的強大動力。“教育程度是導致社會階層變動的主要通道和社會階層分類的主要指標。”④根據馬來西亞官方統計,1970—2000年期間,馬來西亞的中產階級人數上升,農業人口比例下降,中產階層族屬比例向馬來人占優勢的方向發展。具體表現為:管理、專業技術、行政人員總數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從1970年的5.9%上升到2000年的15.2%,公司職員、營業員等服務人員所占比重從1970年的21.9%上升到2000年的33.9%,農業人口所占比重由1970年的44.8%下降到2000年的16.7%。在民族結構上,以管理、專業技術、行政人員所占比重為例,馬來人由1970年的4.9%上升到2000年的16.7%,華人由1970年的7.1%上升到2000年的17.1%,印度人由1970年的6.1%上升到2000年的8.2%,其中馬來人所占比重上升的速度最快;從管理、專業技術和行政人員的絕對數量來看,馬來人由1970年的7556人上升到2000年的135900人,為18倍;華人由1970年的19721人上升到2000年的197400人,為10倍;印度人由1970年的4076人上升到2000年的39300人,為10倍。①伴隨著馬來人中產階級的強大,馬來人在經濟方面的優勢也不斷凸現。政府在政策上加大了對馬來人的扶持力度。新經濟政策的目標是要把馬來人在經濟上所擁有的份額由1970年的2.4%提升到2000年的30%。到2000年,馬來人所占國家經濟份額雖然沒有達到30%的目標,但已超過20%,而華人經濟發展則相對受到了遏制。
這種在政府全面干預下的單一民族優勢發展,是一種純粹的民族利己主義表現。莊禮偉教授認為:“一個現代意義上的國家的目標應該是最終讓國家弱化,不過對現實中的馬來西亞政府而言,國家很像是一個有自身利益偏好的巨獸,并在不斷膨脹之中。國家往往以為了全社會為旗幟全面干預社會,表現出近乎全能的姿態,它把利益上的種種偏好隱蔽在‘發展的代價’、‘全局利益’等動聽的言詞后面。”②二、馬來西亞政府對公立大學新生錄取實行績效制的原因2001年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提出教育改革的措施,決定公立大學新生錄取由固打制改為績效制,馬來西亞各界對此都持觀望的態度,認為馬來人不可能放棄實施了三十年的固打制。2002年5月公立大學新生錄取工作正式開始,馬來西亞教育部宣布施行以成績為錄取標準,至此固打制成為“明日黃花”,而績效制成為公立大學錄取新生的標準。為什么馬來西亞政府要推行按績效制錄取公立大學新生,并且不斷開放大學獎學金發放的范圍?這是不是馬來人自動放棄其特權,而迎來各民族平等發展的機遇呢?2001年1月巫統(即“馬來民族統一機構”的簡稱)青年團與馬來西亞華人社團發表的聯合聲明中還提到雙方同意擱置的七項議題中包括廢除“種族固打制”,為什么一年之后馬來西亞政府就表示放棄這種特權?筆者認為有以下五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