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美術
20世紀西方現代考古學在中國的傳播與發展,不僅大大增加了獲取資料的手段,使得研究資料與日俱增,我們對古代社會的認識日漸豐富,而且考古學的發展沖擊著學術界,對相鄰學科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對于藝術史學來講,考古學不僅擴展與豐富了藝術史研究的對象,而且從方法、理念等層面影響著藝術史研究。美術考古學①在藝術史學界的提出可以視為藝術史研究邊界的不斷擴展和延伸與考古學發生碰撞而產生的新的學科增長點。由于美術考古學的交叉屬性,其與美術史研究、考古學研究在對象、方法、目的諸方面有著部分重疊,然而更多地則表現出一種有別于考古學和美術史學研究的獨特模式。因此,梳理美術考古學的產生、性質及其與美術史學的關系,既有利于認清美術考古學自身,也有利于美術史研究邊界的討論。
一、“美術考古學”的由來
美術考古學一詞在中國的出現要追溯到上世紀20年代末。1929年,郭沫若根據濱田耕作的日譯本,將德國學者米海里司的著作EinJahrhundertKunstarchaologischerEntdeckungen翻譯為中文,并沿襲了日譯本《美術考古學發現史》的題名。后來該書再版時改用《美術考古一世紀》。從此,“美術考古學”一詞開始在中國出現。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米海里司,還是郭沫若均未對“美術考古學”的定義做進一步的說明和解釋,書中也未涉及任何關于“美術考古學”的理論構想。米氏僅僅在序言中提及“美術考古”時,作了如下說明:“‘鋤頭的考古學’與其收獲是本書敘述的對象。而且‘考古學’的名稱在這兒是‘美術考古學’,不帶美術性質的單純的文化的產物,只是時時言及而已。”[1]盡管在20年代末,美術考古一詞已經出現在中國的學術界,然而美術考古的研究并未自覺展開,學者們基本上是在兩條路上分別前行。一方面考古學傳入中國不久,其主要的目標是尋找地下材料,為歷史研究服務,所以早期的考古學基本上是歷史學的附庸,考古工作者發掘出的美術品基本上是為或證實或補充或否定古史傳說或文獻記載。另一方面,中國美術史研究雖然已經開始了自古典形態向現代的初始階段,但重點依然是對繪畫史的系統梳理,而且以敘述性的史料為主,研究還不夠深入。
直到20世紀中葉,美術史研究才開始逐漸利用考古發掘獲得的豐富美術資料進行專史和專題研究,從而促成了相關研究的廣泛性和深化。
40年代末50年代初,上海成立了“美術考古學社”,負責考古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2]
這是國內首次出現以美術考古命名的學術機構。大約同時,一些學者的研究也開始出現整合考古學與藝術史學的趨勢,甚至一些著作開始冠以“藝術考古”或“美術考古”之名。②
其間滕固、岑家梧、史巖、馮貫一等人在利用考古資料撰寫美術史方面取得了矚目的成就,也有部分研究提出了內向觀與外向觀結合的研究方法,具備了初步的美術考古方法論的意義。但是他們在美術考古學研究上的不足同樣明顯:一是沒有提出美術考古學研究所需要的理論與方法;二是分析美術考古資料的方法和所要達到的目的存在較為明顯的局限。[3]
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這時期的學者并未自覺將考古學與美術史學的研究結合在一起,并從理論上去探討美術考古學的相關問題。80年代以前學者視野中的美術考古研究還只是美術史研究的同義詞和附庸,其研究的方法和目的基本上回歸到美術史研究中,另外,對于美術考古學的理論構建則是自始至終未能進行的。這種局面一直持續到《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的出版1986年8月《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出版,夏鼐先生在論述特殊考古學時,提到美術考古學,首次對“美術考古學”的研究目的、研究對象進行了說明,認為其是考古學的分支學科之一。隨后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美術》中第一次出現了“美術考古學”詞條,該詞條對夏鼐先生的論述作了進一步的闡述,對美術考古學的性質、研究對象、范圍、方法、分類進行了詳細的說明。這是第一次對“美術考古學”進行的全面說明,奠定了長期以來學界對美術考古學的認識基礎。
進入90年代,關于“美術考古學”的思考與討論日見增多,許多學者開始從美術考古全局的高度,自覺思考美術考古學的理論體系,針對美術考古學的概念、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學科性質諸問題展開了廣泛的探討。這些涉及學科層面的討論標志著美術考古學開始作為一個學科而進入學術界的視野。更為重要的是,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紛紛成立的美術考古機構、高校設立的美術考古專業、專業刊物開辟的美術考古專欄進一步擴大了美術考古學的影響。不可否認,作為學科的美術考古學尚處于起步階段,相關理論與方法還在探討之中,爭論與分歧構成了目前的主流。但是這些討論與思考對于進一步認清“美術考古學”的學術性質、與相關學科的關系、推進美術考古學的研究無疑具有積極意義。
二、美術考古學的定位
如前所述,美術考古學自傳入中國之始,便缺乏明確的界定,雖然近幾年關于美術考古學的討論日漸成為學術界的熱點,但是爭論與分歧依舊,特別是在美術考古學學科性質這一核心的問題上爭論尤其激烈。目前學術界對美術考古學性質的認識主要存在兩種相互對立的觀點。一種觀點主要來自考古學界,認為美術考古學是考古學的分支;另一種傾向認為其應當屬于美術史學的分支,代表了藝術史學界的基本認識。這種對立表明,雖然大家共用“美術考古學”的名稱,但是考古學界和美術史學界認識的側重點并不同。從考古學的立場看,“美術考古學”與“宗教考古學”、“古錢學”、“古文字學”是并列的,都是“特殊考古學”,屬于考古學的分支。
美術考古學是在考古學的框架下對美術遺跡和遺物進行的研究,只不過這些研究對象有些特殊罷了。但是美術史學界的看法恰恰相反,認為美術考古學是在美術史框架內對考古材料的研究,也就是說美術考古學的目標指向與美術史別無二致。針對“藝術史對抗考古學”的爭辯,最近又有學者提出美術考古學有其“特定的研究對象和目的、學術共同體、特定的研究方法”,已經具備了成為獨立學科的條件[3]。這些爭論對于我們認識美術考古學的性質具有積極的啟發意義,為正確認識美術考古學的性質奠定了基礎。與此同時,這些分歧的存在,模糊了人們索求學科進步的視線。對美術考古學的合理準確定位成為美術考古學研究亟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