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風險管理論文
1施工合同風險管理主要內容
1.1合同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合同風險之所以會出現是由于合同履行的長期性、多樣性、復雜性及其自身的特殊性、建筑工程的特點所共同決定的。合同風險是合同雙方無可回避的責任,它是有法律法規、合同條件及慣例硬性規定的。以FIDIC合同為例,合同中規定工程變更在15%以內的合同金額建筑工程承包商不得取回補償;索賠事件30d以內建筑工程承包商必須提出索賠通知等條款,實際上都可以歸結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市場風險、工程變更風險等風險。(1)業主方承擔的風險①主要由市場價格波動導致的風險,對此類風險的范圍和幅度應予以明確規定,進行合同分攤。發包人承擔5%以外的材料價格風險,10%以外的施工機械使用費的風險;②工程量增減超過約定工程量10%之外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③對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出臺導致工程稅金、規費、人工發生變化,并由省級、行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機構根據上述變化發布的政策性調整,此類風險由發包人承擔;④不可抗力導致的風險。(2)承包方承擔的風險①主要由市場價格波動導致的風險,對此類風險的范圍和幅度應予以明確規定,進行合同分攤。條文說明中提出承包人承擔5%以內的材料價格風險,10%以內的施工機械使用費的風險;②工程量增減超過約定工程量10%之內的,風險由承包人承擔;③對承包人據自身技術水平、管理、經營狀況能自主控制的風險,承包人應結合市場情況,根據企業自身實際合理確定、自主報價。該部分風險由承包人全部承擔;④不可抗力導致的風險。
1.2建筑施工項目合同風險分類
合同中的不確定因素即為合同風險,實際上合同風險是由業主資信風險、工程風險和客觀環境風險的集中表現。不論任何一件商業活動,其風險與收益都是對等的,從合同主體行為出發,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風險主要有客觀性合同風險和主觀性合同風險兩種。(1)客觀性合同風險客觀性合同風險是由合同條款、管理及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客觀性合同風險是合同雙方不得回避的風險,而且通過人的主觀能動性也難以控制。(2)主觀性合同風險主觀性合同風險一般是由于人為因素所造成的,同理,主觀性合同風險也能夠通過人的主管能動性加以控制。調查發現,我國很多施工合同當中,業主往往利用自身地位起草合同,并在合同中將較為苛刻的條件隱含在合同條款之中,而建筑工程承包商為了獲得施工資格并不敢同業主據理力爭,迫使承包商就范。
2防范施工合同風險的對策建議
2.1樹立風險意識,強化合同管理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僅僅是具有法律性的項目管理文件,同時也是進行施工項目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依據。因此,建設工程承包商必須要樹立起較強的風險意識,并結合企業在以往施工當中所遇到的各類風險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并對風險發生、影響、范圍等問題進行整體的分析與總結。其次,在項目投標及合同簽訂過程中要從風險分析與管理的角度出發,對合同中每一條條款均要進行細致深刻的了解,并分析其風險因素。另外,為進一步強化合同的風險管理,應積極構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并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處理機制。對施工企業來說,強化合同管理工作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1)認真、深入、細致的學習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2)認真清理、復核工程數量,并建立工程量臺賬;(3)及時進行新增單價分析、上報;(4)協助工程部門辦理好變更設計、完善設計等工作;(5)按施工合同及時向業主申報計量報表,爭取資金;(6)做好對外包隊伍的合同談判工作(單價、計量規則、民工工資等);(7)配合審計結算工作。
2.2建立和健全企業合同管理體系
建設工程承包方通過建立企業合同管理機構或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的方式來加強合同風險管理,確保合同管理覆蓋整個施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健全,重點在于合同管理職責、工作流程、相關制度規范等方面,只有形成從投標、預審、合同洽談、審核、簽訂、完善、監督為一體的合同風險管理保障體系,并在具體的實施過程當中將合同的實施策略、合同變更、索賠等工作納入到爭產的工作程序中去,才能有效確保合同管理體系的高效運行。
2.3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眾所周知,合同是建設工程甲乙雙方履行文件的重要法律依據,在具體的施工過程當中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協調雙方責任的作用。因此施工合同簽訂的重點即為減少、避免風險的出現,并充分的體現出合同雙方責任、利益的公平性。因此,要想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甲乙雙方均應該從項目風險全過程管理的角度對合同進行仔細研究,尤其在免責條款更應該得到注意,從而盡量避免自身承擔過多風險,要學會轉移風險,從而達到雙方風險的合理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切忌盲目的接受發包人各項免責條款,要明確規定發包人的風險責任。
2.4強化項目組織管理
對于風險較大的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應該做好組織安排,設置素質較高的項目管理人員做好管理工作。在具體的項目組織管理當中應該重點、優先為其安排檢查控制手段、提供技術支持、確保資金到位、提高勞務安排,條件的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準許其采用先進設備及工藝,從而確保建設項目順利進行。
2.5合理應用法律手段
在一定程度上,維護施工企業合法權益、化解建設項目風險其實是施工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因此,在合同履行的具體過程當中,應該將經濟損失作為上策,如果經協商仍無法解決,那么就必須收集充分證據,并合理的運用我國相關法律維護自身權益并在有效實現內加以解決,這對于承包商減少和避免風險損失是非常重要的策略。
3結語
總而言之,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進行生產經營工作的重要內容并管貫穿于整個企業管理工作的全過程中。從整體上看,合同管理與企業的生存發展具有極為緊密的聯系,但是合同風險又與建設項目相依存。正因如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必須要重視合同的風險管理工作,通過提高自身風險意識、健全風險管理機制等措施,不斷提高合同風險管理水平,才能夠使施工企業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環境中贏得發展。
作者:李強 單位:云南建工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