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人民政府黨組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方案和區人民政府班子領導同志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聯系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區委辦、區政府辦《關于調整區領導成員聯系鄉鎮(街道)和區直部門包村的通知》精神,區政府班子領導將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學習教育、聽取意見環節中,到聯系點調研指導工作,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時間安排
7月底前完成。
二、調研形式
(一)到聯系區直單位實地調研指導。
1.實地走訪。實地走訪1個聯系區直單位,深入該單位的2-3個重點崗位,與干部面對面交流,聽取意見建議。
2.召開座談會。通過座談會聽取區直單位匯報教育實踐活動進展情況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央八項規定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情況。聽取與會代表對區政府領導班子及成員在反對“四風”和有關工作的意見建議。
(二)到聯系鄉鎮(街道)實地調研指導。
1.實地走訪。深入聯系的鄉鎮(街道),到村(小組)、社區(小組)、事業單位、合作社(公司、協會等)等2-3個地點,聽取干部群眾反對“四風”意見建議和了解基層干部群眾的期盼等。
2.召開座談會。通過座談會聽取鄉鎮、街道匯報教育實踐活動進展情況,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央八項規定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情況。聽取與會代表對區政府領導班子及成員在反對“四風”和有關工作的意見建議。
3.召開群眾大會。選擇1個有代表性的村(社區)召開群眾大會,面對面聽取廣大黨員、群眾對上級黨委的意見建議。
三、具體措施
(一)制定調研指導具體工作方案。對應聯系的鄉鎮(街道)、區直單位負責起草區政府班子領導到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聯系點調研指導的具體工作方案,呈報有關區政府領導審定。具體工作方案要緊扣活動主題,周密部署調研指導活動每一個環節,防止把調研指導搞成工作考察、把調研會開成工作匯報會。
(二)明確參加座談會人員范圍。
1.鄉鎮(街道):區政府班子領導,區督導組1名成員,鄉鎮(街道)班子成員;“兩代表一委員”、鄉鎮(街道)二層機構、單位負責人、村(社區)干部、當地“兩新”組織負責人、黨員、群眾等代表,每類代表一般為3~5人。
2.區直單位:區政府班子領導,區督導組1名成員,單位班子成員;單位股室和二層機構負責人代表(設有鄉鎮辦事、工作、服務、聯系機構的要選有代表)、服務對象等代表,每類代表一般為3~5人。
參加座談會的與會代表要認真做好發言準備,發言要切合實際,有一定的普遍性、針對性,每位代表在會上發言不超過3分鐘。如有其他意見建議可另以書面形式提交。
(三)明確群眾大會相關要求。
1.參加會議人員:區政府班子領導,區督導組1名成員,鄉鎮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及包村領導,當地群眾。
2.根據會議安排設置一定時間,現場由群眾當場發言。
3.在會場設立征集意見建議箱,現場沒有發言的群眾,可以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建議。
(四)整理上報區領導征求到的意見建議。鄉鎮(街道)、區直單位教育實踐辦要將區政府班子領導調研中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原汁原味)分類整理上報區政府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一秘,地址:區委區政府一樓109室),收集整理后統一呈報有關領導。
(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各聯系鄉鎮(街道)、區直單位要安排宣傳力量做好區政府班子領導調研活動現場的資料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