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摸清我縣民營橡膠生產狀況,制定科學的民營橡膠生產發展規劃,根據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意義
做好民營橡膠生產情況普查,對于調優農業產業結構,推動我縣民營橡膠可持續發展,打擊走稅、漏稅行為,維護農民的切身利益,促進農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普查的范圍、對象、時期
普查范圍和對象是縣境內從事橡膠生產的所有住戶和單位(不含農墾)。
普查的時期資料是2013年度。
三、普查的表式及內容
普查表為《縣民營橡膠普查表》。內容包括種植的時間、面積、株數、開割面積、株數及產量。
四、普查的組織實施
(一)成立普查工作領導機構。縣政府成立橡膠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何進威副縣長擔任,縣統計局局長林書偉、縣政府辦副主任胡鈺華任副組長,縣農業局局長張光維、縣農技局局長莫宏昌、縣林業局局長陳東和各鎮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辦公室主任由林書偉兼任。各鎮政府要相應成立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本轄區范圍的普查工作。
(二)落實普查責任制。為切實提高普查質量,責任單位分片負責。縣統計局負責聯系指導南坤鎮、西昌鎮,縣農業局負責聯系指導屯城鎮、鎮,縣農技局負責聯系指導新興鎮、楓木鎮,縣林業局負責聯系指導南呂鎮、烏坡鎮。各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普查第一責任人,對轄區的普查工作實行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人。
(三)普查經費。為確保普查任務的順利完成,縣財政局負責預算所需普查經費。普查經費要嚴格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從嚴控制支出。
五、主要工作步驟
(一)選調、聘用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2014年7月25日前)。原則上各鎮包村干部和各村(居)委會主任、資料員和統計協管員為普查指導員,各經濟社社長為普查員。
(二)召開普查動員會(2014年7月25日)。7月25日召開普查動員會,與會人員為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指導人員,各鎮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全體統計協管員。
(三)普查培訓(2014年7月25日至7月27日)。縣普查辦負責培訓各鎮普查辦工作人員、普查指導員,各鎮普查辦負責培訓普查員。
培訓內容以《縣民營橡膠普查表》填報說明、調查技巧和人工數據審核方法等。
(四)普查登記和復查(2014年7月28日至8月11日)。縣普查辦公室統一部署民營橡膠生產情況普查登記和復查工作,各鎮普查機構組織普查指導員、普查員按統一要求和規范進行訪問登記、數據抄錄和復查。
(五)普查進度統計。各鎮政府從7月26日起每天下午4點半前向縣普查辦匯報當天普查的進度情況。
(六)普查資料的包裝、運送和交接(2014年8月15日前)。普查表通過復查審核后,要進行包裝、運送和交接工作,交接時要認真清點,如實填寫交接單,明確管理責任。
(七)事后質量抽查(2014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普查登記結束后,每個鎮隨機抽取1至2個村(居)委會進行質量抽查,比較結果、計算誤差,以此評價各鎮普查質量。
(八)數據處理。普查表的數據錄入由縣普查辦負責實施。
六、普查的質量要求
普查質量要求誤差率小于3%。如事后質量抽查誤差率大于3%的鎮,由各鎮政府重新組織普查,直到誤差率小于3%,并視重新普查質量情況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