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貨幣金融
摘要:十七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了低碳經濟發展戰略。我國金融業正圍繞社會責任和赤道原則為主線,從組織架構、客戶結構和經營模式等方面轉型布局。本文從責任管理體系建設、赤道原則的指導原則出發,結合我國金融業公司治理機制現狀,論述了我國金融機構在治理機制和業務發展上,必須貫徹低碳發展思路,企業市場責任必須與環境、社會責任相關聯,建立適應氣候變化的“三會一層”管理體系,才能促進我國金融業轉型發展。
關鍵詞:社會責任;赤道原則;金融業轉型發展
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明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是我國“十二五”發展的基本國策。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要強化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完善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發揮市場作用,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企業和全社會節能減排內生動力;加強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加快低碳技術研發應用。”①在產業結構轉型之際,金融業轉型成為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關鍵環節,提高金融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是轉型發展的核心。如何轉變金融業發展方式,銀行業是否需要引入“赤道原則”經營理念等問題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
一、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架構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模型是由三重底線模型和利益相關方模型組成。三重底線模型認為,企業行為要滿足經濟底線、社會底線與環境底線,企業不僅要對股東負責,在追求利潤目標同時要對社會、環境負責;利益相關方模型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實質是企業對股東、客戶、員工、供應商、社區、政府等利益相關方的社會責任(見圖1)。
企業社會責任體系包括四大板塊,即責任管理、市場責任、社會責任、環境責任。責任管理處于核心位置,是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出發點,企業責任管理包括責任治理機制、責任推進工作、責任溝通機制和守法合規體系。市場責任位于模型下方,企業的經濟特性是為市場提供高效率和低成本、提供有價值的正產品服務,取得較好的財務績效,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因此,與企業活動密切相關的市場責任包括客戶責任、伙伴責任和股東責任等。社會責任位于模型的左上方,包括政府責任、員工責任和社區責任。環境責任位于模型的右上方,包括環境管理、節約資源能源、降污減排等內容。整個模型圍繞責任管理,以市場責任為基石,社會責任、環境責任為兩翼,形成閉環三角結構的責任體系。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就是依據上述的責任內容,劃分為三個層級指標。一級指標包括責任管理、市場責任、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下設二、三分級指標。如責任管理包括四個二級指標,分別是責任治理、責任推進、責任溝通和守法合規;市場責任包括三個二級指標,即股東責任、客戶責任、伙伴責任;社會責任包括政府責任、員工責任和社區責任等二級指標,部分行業還包含了安全生產責任。環境責任由環境管理、節約資源能源、降污減排構成。二級指標下,再設三級考核指標。
二、我國金融業發展歷程及企業社會責任現狀調查
(一)我國金融業發展歷程
我國金融業一直在快速發展,銀行體系迅速擴張,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銀行相繼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商業銀行法的頒布明確了商業銀行的性質、地位及與其他金融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并為商業銀行自主經營、提高資產質量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進程中,由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實施及執行國家有關國有金融機構改革的政策安排,國有商業銀行成為國家絕對控股金融機構。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產權結構使得銀行在公司治理上形成了“三會一層”①的公司治理框架。傳統公司治理結構形成了股東、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聘選、監督的關系。我國公司治理結構采用“三權分立”制度,即決策權、經營管理權、監督權分屬于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四個組成部分對市場承擔責任。隨著低碳經濟的發展,傳統公司治理機制在社會和環境等方面的責任缺失,暴露出了銀行經營管理理念的偏頗。
(二)金融企業社會責任調查情況
低碳產業浪潮中,企業社會責任已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為當前國內各界關注的熱點。社會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與此同時,越來越多企業認識到與利益相關方進行更公開的溝通,把社會責任作為公司戰略的核心,為未來發展提供新的商業機會和競爭力。正是將企業社會責任融入低碳金融發展之中而獲取競爭優勢,才是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目的。
日前,中國社會科學院公布了2010年《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見表1)。從表1中看出,金融行業未處于卓越者行列。處于領先者僅興業銀行和民生銀行,處于追趕者是平安保險、太平洋保險、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處于起步者是人壽保險、人民保險和深圳發展銀行,而處于旁觀者有泰康人壽、山東農村信用社和新華人壽等金融機構。從位置排列來看,興業銀行從2009年的第72位躍升至2010年的第8位,而四大國有銀行排位均下滑。
從社會責任發展指數排位來看,中國金融企業整體仍處于旁觀者階段。具體分析發現,責任實踐領先于責任管理,市場責任優于環境責任和社會責任,國有金融企業的社會責任領先于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而責任管理能力均低于50%。因此,制定金融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必須從戰略角度思考金融企業責任管理體系,將社會責任目標與企業經濟目標相結合是金融企業“創新驅動綠色發展”的必然趨勢。在社會責任管理中,金融企業應與非政府組織和利益相關方對話,形成環境友好型“銀、企、環、社”思維模式。
三、加快金融企業社會責任轉型的對策
根據企業社會責任模型,傳統金融機構的責任管理偏向市場責任,而環境和社會責任管理明顯缺失。反觀“褐色經濟”和“黑色經濟”造成的環境惡化情況來看,傳統融資觀念對環境污染和氣候溫室效應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由此,國際銀行業開始反思融資業務的底線標準是什么,是否需要考慮項目的經濟效益和建設過程中的環境、社會問題等。
(一)從傳統銀行到“赤道銀行”
2002年,國際主流金融機構在英國格林威治形成共識,在銀團貸款業務中的項目融資除了要考察項目的經濟效益之外,還要關注項目建設帶來的環境、社會問題,當時的共識被稱為“格林威治原則”。隨后,國際非政府組織認為,格林威治原則不應僅適用于發達國家,而應該是全球的綠色原則,發達國家地處北半球,發展中國家大部分處于南半球。為達到南北共識,2003年統一改稱“赤道原則”,又稱為“赤道銀行”[1]。
“赤道原則”確立了國際項目融資的環境與社會的最低行業標準,使得金融機構能夠依據原則履行量化的社會責任,同時為國際銀行業的綠色發展指明了方向。公司治理本質在于平衡并構建和諧的多元的利益主體關系。“赤道原則”在強調股東利益的同時,更加注重公眾屬性的社會責任,審慎考慮環境和社會風險與企業發展的和諧統一,指明了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目標應從單一的“股東利益最大化”轉變為以市場、環境和社會并舉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二)“赤道原則”的核心內容
“赤道原則”文件主要包括兩部分:序言和原則聲明。序言部分主要對與“赤道原則”有關的問題作了簡要說明,包括“赤道原則”形成的原因、宗旨、意義、目的,以及“赤道原則”的承諾。原則聲明部分列舉了“赤道原則”作出融資決定時需依據特別條款和條件,如規定了項目風險的分類依據和內部指南、環境評估要求,以及環境影響評估、社會影響評估和健康影響評估等環境評估內容;同時明確了環境管理要求、環境和社會等風險控制、行動方案、監控管理和計劃,明確了向公眾征詢意見制度、借款人和貸款人關系,以及確保守約的機制。與此同時,“赤道原則”規定了由貸款人聘請獨立環境專家提供的補充監督和報告等服務項目、違約救濟制度。如果借款人沒有遵守環境和社會約定,“赤道原則”將會迫使借款人盡力尋求解決策略,促進項目健康運行。
在低碳經濟發展戰略的引導下,國內環境法規建設將越來越趨完善,“赤道原則”的項目融資管理理念、監控標準逐漸被國內金融企業認識之后,銀行的項目融資必將與環境、社會,以及環境風險緊密聯系起來。若銀行固守傳統治理結構,仍以低標準來經營和管理融資市場,這些資產將面臨環境與社會方面的風險,未來可能侵蝕銀行的信貸資產安全。采納“赤道原則”,對于商業銀行的近期審批程序和成本略有上升,而從長遠來看,遵守“赤道原則”能夠增加銀行防御低質資產風險的能力,有助于低碳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赤道原則”成為國際銀行業共同遵守的自律準則。
(三)責任管理與赤道原則之間的關系
責任管理是伴隨低碳經濟發展而興起,其主要是研究企業宏觀層面的公司治理機制問題。責任管理體系充分體現了我國低碳經濟轉型時期,金融企業需要關注和重視的低碳管理的本質內容,也是社會監督的標準,更是上市企業社會責任意識轉型的具體體現。在轉型發展的總體目標下,金融企業的責任管理催生了宏觀層面的組織結構、崗位布局的調整,以此適應微觀層面業務發展的要求。赤道原則是國際金融企業為適應生態文明而主動轉變項目融資的評估標準、金融企業行為規范等準則,是金融企業貫徹董事會責任管理要求和經營管理層執行低碳融資業務的微觀體現,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要求的行動指南。
責任管理與赤道原則之間存在著宏觀和微觀層面共同轉變發展方式和推進低碳金融發展的邏輯關系。內在聯系是:從微觀層面,貫徹赤道原則是上層董事會責任管理總體目標的基礎,上層董事會制定綠色經營發展目標,由經營管理層通過下層各級經營機構將低碳經營和管理觀念得到延伸,上層與下層的良性互動,形成相互支撐和共同推進金融企業可持續發展。執行赤道原則,可以從業務層面明確經營標的的衡量標準,并與社會、環境影響建立了標準關系。金融企業“三會一層”中建立責任管理體系,增設氣候風險官(CRO, Climate Risk Officer),從機制上采取保證措施。在制定企業內部自愿性減排和“碳中和”戰略,以及低碳業務的戰略規劃,企業與CDP(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行動(UNEP-FI)、FT Sustainable Awards等機構的信息溝通中,可以順暢地貫徹執行董事會責任管理意圖。在公司治理機制結構和業務發展上,CRO可以通過督促檢查,補充制定低碳項目的評估制度和標準,遵照赤道原則與責任投資原則(The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PRI),建立金融企業低碳金融內控管理制度,協助業務部門積極參與歐洲碳權市場(EU-ETS)、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等交易業務和碳金衍生業務,策劃低碳金融產品創新和推廣,建立與Global Carbon Money清算機制對接的業務網絡等[2]。由此可看出,在轉型戰略方面CRO可以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從低碳金融業務發展來看,“碳治理→碳交易→碳服務→碳貨幣”是我國低碳金融市場的發展路徑,引入碳權開發和二級市場碳交易服務是國際碳金體系建設的核心和必經之路[3]。在國家承諾碳強度減排和建立“碳預算收支平衡表”分配碳額度制度之時,金融企業應積極試點開展碳權開發與交易業務,提升碳貿易業務服務能力,合理、適時布局公司、個金等碳金服務產品線,提升設計與碳相關的人民幣融資產品,如人民幣碳權的信用風險緩釋(CRM)工具等,為實現人民幣碳貨幣化和國際化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因此,加快金融企業社會責任轉型,改變傳統責任管理意識,積極主動引入“赤道原則”,才能在信貸業務指引、風險控制指導原則、個人金融發展等業務管理中體現綠色發展的特征,改變自身的經營發展方式,全面介入低碳領域的金融服務。
(四)我國低碳金融市場的發展路徑
從市場層面來看,隨著土地、資源、環境、技術約束的不斷提升,傳統“兩高一資”行業面對的瓶頸制約越來越嚴峻。環保節能、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創意、現代服務業等低碳產業將引領中國經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也是未來世界經濟健康運行的基石,其蘊涵的巨大金融需求為銀行退出“兩高一資”行業,推進信貸結構轉型開辟了空間。因此,低碳金融市場是銀行創新發展和經營轉型的重要領域,其將成為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更好地分享國內和全球經濟紅利的重要源泉。
未來中國將融入國際低碳金融市場發展的行列。中國碳金發展的發展路徑:首先,低碳金融市場發展初期銀行積極支持低碳項目建設,以傳統金融產品與CDM機制相結合,開展低碳項目融資、CDM業務咨詢服務;其次,商業銀行應提供碳金產品服務,以碳交付擔保、向項目投資人提供保險、碳權掛鉤債券、碳資產融資、碳信用儲蓄和碳積分消費理財產品、對準CER碳權管理等提供服務;第三,銀行主動參與國內碳交易體制,以碳金衍生產品開發為主線,以碳交易場內經紀商、做市商角色參與和提供碳權交易結算服務;第四,銀行積極引領碳金市場發展,ERPA的碳權證券化、以碳債券為標的的CRM業務、CERs與EUAs(CERs與ERUs)和sCER(二級碳權)與2012EUAs(或者與2012ERUs,或者與2012AAUs)的期權交易(Spread Option)等低碳金融產品創新[3];最后,國際碳金市場實現碳權資產的相互融通,人民幣標價的碳權和其他碳貨幣兌換成為低碳金融市場發展的特征,中國碳金市場成為全球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正積極將綠色理念引入銀行的公司治理目標,可持續發展的智力需求成為發展“瓶頸”。構建與綠色金融發展相適應的組織體系,將可持續發展的業務產品線納入該體系,主動調整公司結構,全面介入低碳領域。如董事會負責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戰略、發展方向和計劃。根據董事會授權及要求,CRO負責環境與社會政策的制定,審批環境與社會相關的經營目標和方案,成立總部“赤道原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赤道原則”工作的統一領導,可持續金融部、信用審查部、法律與合規部協同制定《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政策》,全面梳理各項業務發展政策和制度體系,以及節能減排、碳金融產品、環境金融等系列低碳金融產品創設與市場推廣,為碳金發展提供政策指引和制度支持。各分支網點貫徹落實可持續發展目標,并謀劃與巴克萊、德意志銀行等合作,參與國際銀行業的碳經紀商和做市商業務。
四、我國低碳金融市場發展需要考慮的問題 我國低碳金融市場發展需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首先,低碳金融業務內涵和屬性要素分析。碳金融與碳交易、低碳產業、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中,碳金的金融屬性或準金融屬性的碳貨幣發展值得探究。原因之一,碳金市場的發展是基于傳統金融和低碳技術的成熟發展基礎之上,我國金融市場發展才剛剛起步,低碳技術受制于發達國家;原因之二,低碳經濟發展應遵守市場成本遞減規律,政府制定減排政策是推動碳金市場的關鍵因素,只有碳配額政策為先導,碳權核定和交易機制才能不斷發展,碳幣獲得金融屬性。而新的政策制定必然需要新的技術手段和檢測方式予以支持,新政應對的乏力又限制了低碳經濟金融的發展。所以碳金初期的金融屬性受到低碳政策的抑制。關注國內碳金政策和機制成為碳金市場發展重要因素,根據國家推進低碳市場的每一階段政策安排,商業銀行應及時調整治理結構和碳金創新業務,構建有利于低碳經濟轉型的碳金體系發展的制度,從指標制定、流程規范、產品開發等多層次構建綠色金融行動規劃,主動參與CDM機制,構建國內自己的碳交易市場,發揮碳交易的價格發現和成本遞減功能。
其次,碳金定價分析。從信用風險中性定價機制出發,研究碳權定價的形成以及各類碳指數價格,從金融工程學的角度分析碳權價格和影響因素及影響程度、碳權定價模式及效果,從而形成我國碳權價格機制。
第三,碳金產品創新分析。隨著我國低碳金融市場的深入發展和資本市場的日益成熟,商業銀行應針對中間業務、低碳產業融資租賃業務、保理業務、投資基金和股市及債市融資業務等進行全面梳理,提升碳資產證券化、標準化CRM碳權交易產品、低碳零售等碳金融衍生產品開發能力。
最后,碳金和傳統產業的聯動效應分析。發揮碳金與能源、碳化工、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產業的關聯開發機制,促進綠色信貸、碳金融交易所等對區域經濟發展[4]。
參考文獻:
[1]晨星,李梅影.兩三年內綠色金融市場定會翻天覆地[N].21世紀經濟報道,2010-09-21.
[2]邵偉.論我國碳銀行業務的經營管理[J].金融教學與研究,2010(2).
[3]尹應凱,崔茂中.國際碳金融體系構建中的“中國方案”研究[J],國際金融研究,2010(12).
[4]潘永東.“碳金融與中國銀行業”學術研討會綜述[N].金融時報,201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