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商業銀行開展金融產品創新的措施
1.1確保金融產品創新與監管工作相互協調,互相發展
金融產品創新有利于提高經營效率、分散經營風險。然而一旦內控監督缺失或滯后,導致創新行為脫離了監管約束而過度創新,則會導致金融風險的膨脹與演變。國內外不少商業銀行在今年來屢次出現重大經濟案件,就是對金融創新固有缺陷以及監管缺失后果的充分證明。要想在新經濟背景下實現金融產品創新固有的促進作用,國有商業銀行必須確保金融產品創新與監管工作相互協調,互相發展,主動接受外部監管,謹防出現與經營發展需求相脫節,游離于經濟環境之外的規避監管的產品“創新”。首先應對金融產品創新和積極接受監管之間的關系予以妥善處理,重視對于創新風險的防范,明確區分創新和投機的區別,充分利用監管來控制產品創新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不良現象;其次應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體系,并建立相應的處置機制、預警監測體系以及評估體系,實現宏觀層面的有效管理,同時以高效的內部控制以為補充和配合。最后應對金融產品創新與科學發展之間的關系予以妥善處理,規范內控制度,為創新奠定基礎,確保金融創新和科學發展之間實現良性循環,實現二者相互促進、和諧統一,使創新能夠更好地服務于發展。
1.2建立多層次內控管理體系
(1)專業管理部門應充分發揮自身控制功能。在金融產品創新過程中,專業管理部門是內控管理實施的首道防線。風險防范關鍵之處在于管理部門自律功能的發揮,同時應在內控部門和外部監管的協助與指導下切實履行自身職能,即對產品的整合與創新做出統一規劃;針對新產品制定相應的內控規則,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產品創新過程中存在的糾紛問題予以協調;對必要的信息予以公開;針對不遵守內控規范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者采取自履行處罰措施。
(2)專業管理委員會應充分發揮自身宏觀控制與指導作用。應提高創新管理力度,重視立項評審關的把握,在產品從開發至推廣的整個過程實施強化控制,其內容應涵蓋創新技術控制、經濟資本約束、內控制度完善、營銷管理、檢查監督以及運營支持等不同方面。
(3)應將風險監控和合規監督同時納入監控模式并不斷加以完善。在金融產品創新過程中通常會存在較多風險,因而其創新內控管理應結合風險監控與合規監管,二者同時進行。其中內控管理是對金融產品創新的全面融入,推動合規管理職能從原來的“風險檢查確認”逐步過渡至“管理業務顧問”,堅持以風險為市場導向,在金融創新和合規監督服務之間選擇最佳切入與契合點,對產品創新過程中的關鍵環節予以重點關注,同時切實把握和控制重大風險領域評估;對產品創新過程中相關風險評估方案以及管理程序是否有效做出判斷和監督;著眼于戰略層面和全局來對產品創新整體的效果與效率做出評價,評估相關措施的穩定與協調性,進而針對服務、流程以及資源配置的整合與改進提出合規建議。而合規監管則對內控管理部門做出了明確要求,即對金融產品創新所具有的合規性予以依法監管,其內容涉及到創新活動是否符合基本的外部金融監管規章制度、是否與內控規定相符、是否有制度監管盲區或者瑕疵、是否同步進行流程監控與管理的改造等許多內容。而風險管理與內控合規部門在提高合規性監督力度時還應監控和監督產品創新部門,通過不同檢查與監測手段評價市場環境、盈利能力、運行狀況以及風險管理,并以評估結果為依據實施風險分類。
2、結語
對于現代商業銀行而言,金融產品創新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對產品創新管理給予足夠重視,勇于探索,并采取有力手段加以實施和落實,相信很快會取得滿意成效,進而在行業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
作者:李心宇 單位:浙江嘉興學院南湖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