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財務管理論文
一、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總量不足
首先,非營利組織自創收入相對比較匱乏。在我國,非營利組織主要依靠對外提供產品或勞務從需求方獲得相應收入,對外投資獲得收益也是非營利組織獲得收入的重要來源。非營利組織自創收入相對匱乏具體表現在:籌資渠道單一,許多非營利組織可能完全靠政府提供補貼;營業收費水平低下,對外客戶提供服務獲得的收費收入較低,有些甚至是免費;高素質人才缺乏,非營利組織經費來源不足導致員工福利待遇太低,很難吸引高素質人才。其次,非營利組織外部資金籌集困難。目前,在我國非營利組織隨著政府改革的深化,很難再依靠政府獲得補貼維持其存在和發展。另外,我國一些非營利組織社會公信力不高,運營不開放和不規范,這給非營利組織募款資金帶來很大困難。現實存在的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腐敗及暗箱操作對非營利組織產生負面影響,會給非營利組織造成嚴重打擊,嚴重制約了非營利組織通過社會捐贈獲得資金的機會及能力。
(二)財務信息披露不充分
首先,非營利組織財務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全面。非營利組織如果不能真實、及時、清晰、完整地披露財務信息,會嚴重影響非營利組織在公眾中的形象。如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有些慈善機構信息披露不相關、披露質量低下,就引起公眾的質疑。其次,財務信息透明度低。一些民辦非企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等非營利組織,因為不能有效提供反映資源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財務報告,降低了非營利組織信任感,影響資源提供者的積極性,阻礙非營利組織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最后是信息披露成本制約。非營利組織為了應對企業訴訟及成本競爭劣勢,會產生信息處理成本,如信息傳遞成本、外部審計成本、信息查詢成本等。非營利組織為了削減不必要的開支而想方設法降低會計信息披露成本。
(三)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力
首先,收支管理混亂。一些非營利組織不執行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收支隨意、混亂。如一些非營利組織使用不合法的原始憑證進行會計處理,成本管理混亂。2009年財政部頒布《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在2010年開始實施,但在實施過程中仍然暴露出很多問題。其次缺乏系統管理。許多非營利組織缺乏監督,對預算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執行預算不規范。非營利組織缺乏社會監督,財務資源不明確,導致公眾對非營利組織的捐贈財產缺乏權利意識,對捐贈的可持續利用關注度不夠。
(四)非營利組織其他財務問題
首先,非營利組織財務人員素質不高。一些非營利組織財務人員受制于知識結構、學歷水平、專業背景等因素,平時工作重點放在日常瑣碎事務中,缺乏創新意識、長期意識和全球意識,不能適應非營利組織的快速發展。其次,鑒于非營利組織的特殊性質,非營利組織財務人員往往忽視了對融資進行比較分析和對資金渠道進行深入剖析;未能對投資項目技術可行性和有效性進行分析論證。最后,非營利組織財務監督不力。具體來說,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監管不力主要體現在政府在非營利組織登記管理上程序不規范,對非營利組織偷稅漏稅現象不能有效監控;投資者不能有效監督資金使用效果。
二、加強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解決非營利組織財務問題的內部對策
1.正確處理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的關系。非營利組織從事的公益性、非營利性活動是政府活動的有益補充。非營利組織要利用政府對教育、文化、衛生、環境保護和其他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熱情和支持去積極爭取資金、土地供應及稅收優惠政策;并通過政府給予的支持,繼而獲得公眾的認可。在獲得政府支持的同時,非營利組織也要維護好與政府的合作伙伴關系。
2.完善非營利組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非營利組織內部財務管理系統作為預算和會計系統的主要手段,應該予以認真貫徹執行。應該把建立完善的績效管理作為非營利組織財務工作的核心,增強非營利組織財務信息透明度,確保科學的財務預算制度規范執行,完善非營利組織有效執行監督機制。3.提高非營利組織財務信息透明度和質量。應改善非營利組織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和質量,使非營利組織利益相關者了解資金繳納和使用情況;提高非營利組織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獲得更多關注及資金支持;定期公布有關信息,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和社會監管,提高非營利組織的效率和公平性。
(二)解決非營利組織財務問題的外部對策
1.加強非營利組織法規體系的構建。現存非營利組織法規體系存在諸多缺陷,我們不能僅從微觀層面做填補式的體系完善工作,應該借鑒我國企業發展中所依據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公司法》等法規體系,建立集組織運行管理、規范登記管理和財務管理于一體的網絡式法規體系。改進完善《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以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求。
2.構建非營利組織外部監督機制。非營利組織的持續發展,離不開外部的有效監督。非營利組織要定期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只有非營利組織的利益相關者,如政府、社會公眾、資源提供者、員工等,都參與到非營利組織的決策、執行和反饋環節中,才能保障非營利組織的效率和公平。對于政府來說,要加強非營利組織監督機制創新,嚴格非營利組織的進入規制,制定非營利組織的監管標準,加強非營利組織的稅務登記管理,加強非營利組織金融監管功能,實施非營利組織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加強非營利組織行業誠信建設。
作者:劉璐 單位: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