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醫患關系論文
1調查結果
1.1不同家庭所在地的患者對醫患關系的認知差異
關于醫患糾紛處理制度作用大小,雙方認知順序基本一致,選擇最多的是“一般”(城鎮50%,農村60.75%),其次是“比較小”(城鎮25%,農村21.4%),有統計學差異(χ2=4.000,P=0.046)。不同家庭所在地的患者對醫療體制中關鍵問題的認知有統計學差異(χ2=12.539,P=0.05)。如果發生醫療事故,城鎮患者中,71.2%選擇找醫院協商,15.4%選擇找媒體;農村患者中,14.3%選擇去法院,73.2%選擇找醫院協商,有統計學差異(χ2=9.371,P=0.025)
1.2不同學歷的患者對醫患關系的認知比較
1.2.1不同學歷的患者對醫療服務的認知比較:關于醫務人員服務態度,選擇最多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為“一般”(54.2%),大專學歷為“比較好”(41.2%),高中或中專學歷為“一般”(60.7%),初中及以下學歷為“一般”(44.4%);選擇其次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為“比較好”(45.8%),大專學歷為“不太好”(29.4%),高中或中專學歷為“比較好”(35.7%),初中及以下學歷為“比較好”(36.1%),有統計學差異(χ2=25.69,P=0.002)。不同學歷患者的擇院標準有統計學差異(χ2=42.972,P=0.000),本科及以上學歷主要擇院標準為醫術高超(70.8%)、設備完善(45.8%);大專學歷主要擇院標準為口碑好(70.6%)、醫術高超(64.7%)、設備完善(58.8%);高中或中專學歷主要擇院標準為醫術高超(71.4%)、交通方便或離家近(71.4%)、價格公道不坑人(57.1%);初中及以下學歷主要擇院標準為醫術高超(69.4%)、口碑好(50.0%)、價格公道不坑人(41.7%)。
1.2.2不同學歷的患者對醫療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認知比較:對于醫患糾紛處理制度緩解醫患關系作用大小,選擇最多的,本科及以上和大專學歷均為“比較小”,高中或中專和初中及以下學歷均為“一般”;選擇其次的,本科及以上和大專學歷的患者均為“一般”,高中或中專和初中及以下學歷均為“比較大”,經檢驗有統計學差異,(χ2=22.338,P=0.034)。不同文化程度的患者對醫療體制中關鍵問題的認知有統計學差異(χ2=23.652,P=0.05),選擇最多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為“法律法規不健全,執行不到位”,大專和高中或中專學歷均為“服務不到位”,初中及以下學歷的患者為“醫藥服務價格不合理”;選擇其次的,本科及以上和初中及以下學歷均為“服務不到位”,大專學歷為“法律法規不健全,執行不到位”,高中或中專學歷為“醫藥服務價格不合理”。不同文化程度的患者對醫療事故解決方法的選擇的認知有統計學差異(χ2=17.643,P=0.040)。
2討論
醫療改革已經進行了30多年,但醫患關系卻持續惡化,患者襲擊醫生的事件頻頻發生。調查顯示1/3的患者認為醫患關系緊張,其導致的主要原因中,看病太難太貴居首位,其次是醫生水平不高,再次是醫療制度不完善?;颊邔χ委熃Y果期望過高,治療只是一個過程,并非結果,但患者往往把不滿意的結果歸咎于醫生的失誤,對醫生誤會很深,醫患關系有進一步惡化的趨勢。城鎮患者對醫患糾紛處理制度的評價優于農村患者,維權意識也強于農村患者,這與法律法規建設有關,在農村,法律法規建設尚不成熟,醫患糾紛處理制度沒有很好地實行,患者對其失去信心,若發生醫療事故,也因維權無望而選擇沉默。城鎮、農村患者分別認為醫療體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法律法規不健全及執行不到位、醫藥服務價格不合理。由此可見,醫藥服務價格不合理是導致醫患關系緊張的一個重要原因。
隨著文化水平的提高,患者對醫患糾紛處理制度的評價逐漸變差。對醫療體制中關鍵問題的認知中,隨著文化水平的提高,選擇“法律法規不健全,執行不到位”的比例逐漸增大,而選擇“醫藥服務價格不合理”的比例逐漸減小。另外,不同學歷的患者擇院標準前三名均包含“醫術高超”,說明“醫術高超”是大多數患者擇院時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但在高中或中專學歷和初中及以下學歷的患者擇院標準前三名中卻同時也出現了“價格公道不坑人”。這些在一定程度上與經濟相關,學歷高的患者經濟狀況相對于學歷低的患者會更好,也會更多地關注社會問題,對醫患關系的思考相對更多,對法律法規實施效力的要求也更高,而文化水平低的患者可能會結合自身經濟狀況,更多地考慮醫療服務的價格。
3建議
3.1完善法律法規建設,全面實行醫療體制改革
我國已提出醫改的新目標,但要使一項政策產生可觀的效力,有關部門必須積極響應政策,合理地調控醫療服務的價格,完善醫療保險制度,使“看病貴、看病難”得以解決,提高醫務人員的診金、加強醫院管理也很有必要,可以避免醫療腐敗現象的發生。農村,法律法規建設非常不完善,需要政府大力度的投入,同時也需嚴格監督醫療體制改革的進程,真正做到為人民群眾辦實事。
3.2改善醫療服務,強化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大多數患者缺乏醫療知識,出于對疾病的恐懼,自然會詢問醫生,而醫生作為醫療活動的直接執行者,應該耐心地向患者解釋病情及治療方案,并盡可能多關心患者,以增強患者戰勝疾病的信心,同時也能避免患者對醫生醫院產生誤解,進而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另外,醫生應盡可能為患者著想,認真對待對患者的檢查,避免漏診和誤診,并做到合理用藥,不能因醫院或本人的利益而開“大處方”。嚴格控制休假醫生人數,解決節假日看病難的問題。
3.3加大力度普及醫療知識
政府應加大力度普及醫療知識,減少患者對醫生的誤會,以使患者更信任和配合醫生,醫生更好地為患者服務,從而改善醫患關系。對此,筆者提出兩點建議:(1)開設醫療知識講座欄目;(2)在醫院設立專門的咨詢點。
作者:朱晴月 陳思琪 劉志芬 熊琦 朱麗芬 彭星琦 李鑫 劉金檢 單位:贛南醫學院黃金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