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醫患關系論文
1形成醫患關系緊張的因素
1.1制度及政策因素
一是改革定位失誤。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特別是1998年后,衛生部門開始探索對醫療機構的改革,放棄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轉而采取市場化的定位,從而帶來了一系列問題。首先,政府對醫院的投入大幅度減少,醫院的大型基建和設備購置,都要自己買單,這樣,迫使醫院采取“以藥養醫”的辦法,藥品加價,檢查費用大幅提高,致使病人不堪重負,“看病貴”的問題由此產生。其次,由于背負著巨大的籌資壓力,致使醫院辦醫的指導思想發生較大偏差,從上到下都圍繞如何創收做文章。采取科室承包責任制,一些科室要設法完成任務,醫生不得不開大處方,做各種檢查,醫療費用大幅上漲。這樣,原來人們心目中的“白衣天使”的形象遭到了徹底顛覆,從而造成了醫患關系的緊張。第三,一些醫生業余時間忙著走穴,灰色收入畸高,引起了社會議論,造成社會同醫療機構的情緒對立,患者同醫生的情緒對立。在醫院內部,不同科室的醫生收入差距也隨之拉大,致使部分低收入的科室醫生心理失衡,工作態度消極,同樣會導致醫患關系緊張。二是醫改制度設計不合理。各級政府在醫療衛生方面欠賬過多,上一輪的醫改方案在實行政府、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醫療費用的原則下,把個人分攤的比例定得太高,城鎮職工個人負擔達到百分之四、五十。在總體收入水平較低,各方面的改革成本都陸續轉嫁到個人頭上的情況下,超出了個人心理和實際承受能力,引起了大家對政策的不滿,作為患者,自然會把怨恨發泄到醫院和醫生一方。三是對醫務人員中的不當行為處理不力。盡管醫療衛生主管部門明文規定不允許醫生收取紅包和收受回扣,但實際執行起來一般都監管不到位。一部分醫護人員對此也不以為然。很多患者也覺得只要把病看好,送點錢物不算什么。然而,一旦治療效果不滿意,或手術出現意外時,患者就會聯想到是否因為沒送錢物,或者送少了,醫生不精心,從而導致了醫患關系的緊張。
1.2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自身因素
對于醫生來說,引起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很多。一是缺乏同患者溝通,沒有把病人的病情和治療中可能發生的情況以及治療效果告知患者,讓患者有知情權,從而使患者對意外出現的問題缺乏心理準備。二是有的醫護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馬馬虎虎,經常發生差錯,甚至由于疏忽大意,釀成了醫療事故。三是技術水平問題。有些醫生不是刻苦鉆研業務,而是得過且過,只要能應付工作就行。有的醫生對病情誤判,治療方法不當,延誤病情,甚至造成嚴重后果。四是門診病人多,環境嘈雜,醫生心情煩躁,心理壓力大。加上現在各種名目的醫療保險,對藥品價格和種類提出不同要求,醫生光去考慮這些問題就很費時間,根本沒法詳細分析病情,優化選擇。五是職業道德問題。醫務人員隊伍中,確實有些害群之馬,拿紅包,吃回扣。醫療機構有的對醫患關系認識不足,沒有做到設身處地為病人著想,提供必要的醫療條件和周到的服務,致使病人不滿。有的對醫護人員缺乏素質教育,在醫患沖突中,不能理智對待病人,促使矛盾加劇。有的醫院沒有建立醫療糾紛調解機制,或者缺少正確的處置方法,導致沖突升級。有的則一味花錢買平安,反而被患者家屬步步緊逼。
1.3患者方面的因素平心而論,患者對醫患關系
緊張同樣應當承擔責任。一是由于健康知識掌握不夠,一些患者對自己的疾病治療期望值太高,一旦達不到自己的愿望,就可能對醫生興師問罪。二是一些病人的維權意識過強。很多簡單問題也弄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三是性格和精神因素。有的病人性格古怪執拗,稍不如意,就對醫護人員謾罵動手。有的本身就有精神異常問題,往往惡性傷害事件,當事人最后被檢查出了精神疾患。
2醫患關系緊張的不良后果
首先,醫患之間發生矛盾和沖突,干擾了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一旦發生吵鬧事件,醫護人員只能停止工作,應付患者的責罵和訴求,不但當事患者不能正常接受治療,同時也影響到其他患者的治療。其次,為了防止出現醫患矛盾,很多科室已經把不要出事作為對醫護人員的基本要求,根本不是在千方百計治病救人上下功夫,而是一切按老經驗、老辦法辦事,誰也不敢為病人去冒風險、擔責任。長此以往,就束縛了醫生的創新精神,阻滯了醫學科學的發展。再次,出現矛盾不能及時化解,致使小事鬧大,當事雙方兩敗俱傷,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是很難彌補的。同時,醫患沖突對醫療機構的形象,也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3應對醫患緊張關系的幾點思考
3.1加強醫學知識的普及宣傳
教育部門應當在中學教材中增加醫學衛生知識課本。衛生主管部門應該采取多種宣傳方式普及健康知識。病人自己也應主動研究病情,加深對治療結果的了解。醫生更應主動向病人作宣傳,只有加深病人對疾病和醫學知識的了解,才能使其對醫護人員給予理解。
3.2加強醫德醫風建設
加強醫院建設,必須把醫德醫風放在首位。作為醫院的主要負責人,各個科室的主任,應當做好表率,同時把教育醫護人員當作自己應盡的職責,共同建設把病人視作自己親人的醫療隊伍。加強醫德醫風建設,關鍵要抓好各項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實,這樣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3加大投入,提供更好的醫療保障條件
要滿足日益增長的醫療需求,必須加快醫療設施建設。要積極采取措施,分流病員,必須加大社區醫院的投入,不僅要解決社區醫療用房,購置必要的診療設備,更重要的是引進人才,提高社區醫院的技術水平,讓每個病人能就近得到醫治。還可以采取三甲醫院與社區醫院定點掛鉤,聯合辦醫,名家坐診,以增強社區醫院的吸引力。實行大病轉診制度,支持社區醫院得到充分的發展,真正做到小病不出社區,切實方便群眾,并減輕大醫院就診壓力。
3.4建立協調機制
政府應該重視建立協調機制。由衛生醫療部門、公安司法部門、專家、社會工作者組成醫療糾紛協調委員會,負責配合醫院,做好具體協調工作。由于這樣的協調機制更具權威性,容易為各方所接受。
3.5成立獨立的醫療事故鑒定機構
2002年出臺的醫療事故鑒定條例,雖然明確規定醫療事故鑒定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專家鑒定組負責,但醫學會也掛靠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鑒定機構仍然缺乏獨立性,為了確保鑒定結果的公正性,應探索成立獨立的醫療事故鑒定機構。
3.6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就是由醫療機構和醫生個人各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建立醫療責任險,這對于分散醫生的執業風險,減輕醫生壓力十分重要。目前很多國家實行了這一制度,國內有些地方也已經開始推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有了這一制度,引人第三方解決醫療糾紛的責任和賠償問題,就可以把醫療機構和醫生從復雜的醫患矛盾處理中解放出來,集中精力為病人看好病。
3.7引導患者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我國法律法規體系已經比較完善。凡是雙方協商不成的醫療糾紛問題,行政和社會協調也解決不了的,應當鼓勵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
3.8新聞媒體要客觀報道
對醫患之間的糾紛,新聞媒體要在充分了解事實真相的基礎上,客觀公正地加以報道,不能添油加醋進行炒作。這樣,更有利于糾紛的順利解決。
總之,醫患關系緊張,醫療糾紛問題,是客觀存在的實際問題,我們要深刻認識產生這一問題的根源,從源頭進行治理,防患于未然。糾紛發生后,要以正確的措施應對,盡力化解矛盾。相信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一定能營造一個更加和諧的醫療環境。
本文作者:蘇娜 單位:武警安徽總隊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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