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交通管理論文
建立多部門共享的車輛動態監管系統將有助于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以滿足職能部門對城市交通的管理需求,在已建成的各種外場設施、各類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上,以數據交換和數據共享為紐帶,搭建起省、市、縣(區)三級交通協作聯動的橋梁,同時通過統一的交通管理與控制用戶界面可以實現整個城市交通管理與控制系統功能的集成應用,為整體城市交通管理提供先進的監管系統,從而達到“快速反應、協作互聯、保障安全和暢通”的目的。
1管理創新
根據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關于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工作的通知》(交運發[2011]80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指導意見精神,重點車輛動態監管系統建設作用在于切實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工作,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運輸事故,創新源頭化管理與動態監控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打破現各個部門管理脫節的被動局面,在公安交警、交通、安監、教育、行政執法局等相關部門間需建立“三聯”工作機制,形成對重點車輛管理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該系統建成后,可以接入交通運輸部門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將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據法定職責,實施聯合監管,加強對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的監督檢查,強化企業對車輛的動態監管,實現三個“明顯”的目標,即營運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率明顯提高,營運車輛事故死亡人數明顯減少,營運車輛超速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1.1動態監管實戰應用
利用重點車車輛的衛星定位信息(目前采用GPS定位,今后可以采用北斗系統定位,既可雙向信息管控,又可擴大北斗民用市場),結合視音頻的實時傳輸和軌跡回查等手段,分析計算車輛的平均行駛速度和行駛路徑,掌控車輛超載、超速、路線偏離、違法等行為,在第一時間進行預警提醒,真正實現對重點車輛的實時動態監控。從之前的靜態事后管理,轉變到了現在的動態事前管理,有效降低車輛的事故發生率,保障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1.2豐富和創新管理手段
為切實提升監管效率,依托重點車輛動態監管系統,建立攔截查緝、提醒抄告、抽查整改和階段性整治等落地管理制度,豐富延伸管理手段。車輛動態監管系統對重點車輛分類、分單位進行源頭落地,將重點車輛的管理對象(企事業單位)落實到中隊和責任民警,并將車輛電子化歸屬到各企事業單位進行管理。系統自動收集重點車的相關違法信息,并生成整改通知書定期通告給各企事業單位,責令對相關駕駛人進行處理,并反饋落實整改情況。流程如圖1所示。
1.3整合有效的管理資源
為實現信息共享和及時交互,系統接入了交通運管部門提供的長途客車GPS信息、企業提供的3G視頻信息、警用地理信息和移動警務定位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和及時交互。
1.4完善管理機制
在公安、交通、安監、教育、行政執法局等相關部門間建立“三聯”工作機制,形成對重點車輛管理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并通過“聯系會議、聯享資源、聯動勤務”使管理資源得到充分共享,管理力量得到有效整合,管理成效得到逐步提升。
1.5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系統結合GPS警力定位系統、移動警務系統等,實現警員的單兵定位。分析收集過濾的交通信息,并以獲取有效的信息為基礎進行決策指揮,通過移動警務定位就近調度警力實時處置,實現對各種交通突發事件的調度處理。
2技術特點
2.1總體架構
重點車輛監管系統的建設采用分布式系統架構進行設計,通過網絡信息交換平臺,采用WebService接口實現與運管處重點車數據的集成和交互。系統由交警大隊平臺與支隊監管兩級系統組成,支隊為一級系統,大隊為二級系統。支隊動態監管系統側重于全市重點車輛動態監管的大集成,提供全市重點車輛的信息匯總共享、指揮決策與統計查詢;大隊動態監管系統則主要提供重點車輛監管的應用和落地管理;大隊和支隊通過以PGIS為基礎的GIS集成顯示與控制,實現對下屬轄區重點車輛的完整管理。支隊監管系統與下屬大隊現有的重點車輛相關系統實現無縫對接,并且為其他下屬大隊的重點車輛相關系統提供集成和共享接口。系統總體架構如圖2所示。
2.2系統特點
高度集成將主要的三大數據信息:GIS地理信息、重點車輛GPS信息和民警移動警務定位信息高度集成,統一資源管理,統一流程配置,統一協同作戰。可視化對所有管控目標可視化操作,所見即所得。擴展性具可良好的擴展性和接口開放性。簡易交互全新的人機交互模式,多維展現空間地理信息。
3效益分析
3.1實現智能化的交通管理
實現智能化的交通管理。通過對所有重點車輛的動態監管,對不按交警部門指定的線路、時間、速度行駛的車輛,及時發出交通違法警告。采用智能分析的技術手段,從源頭控制風險,為管理者提供輔助決策支持,實現了智能化的交通管理。
3.2提高民警工作效率
通過GIS可視化集中控制,對于違法事件進行警力快速調度反應;通過集成化的預警功能,隨時對重點車輛的違法信息進行分析和預警,變“延時響應”為“快速響應”,極大地減少了安全事件的響應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3.3從源頭遏制交通事故
通過對重點車輛的超速、超載、路線偏離等違法行為的動態實時監控,實現對所屬車輛和駕駛員的日常監督,可以約束駕駛員的駕駛行為,從而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防患于未然。
3.4提升管理效能
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細化各項工作措施,建立協調合作機制,由“被動管理”變為“主動管理”,加強部門協作,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了管理效能。
3.5提供安全保障
充分運用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等監控手段,從“事后管理”變為“事前預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為交通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結束語
本文以重點車輛監控為主題分析設計了當前智能交通管理中一種創新的管理體系與方式,提出在交通運行中對車輛進行動態和多方協同的監管,并在科技信息系統中加以實施應用。車輛動態監控系統在組織疏導交通、提高通行能力、緩解交通擁堵、減少交通事故、處置突發事件、加快反應速度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車輛動態監控系統的推廣和深入應用表明,該系統在交通應急事件處置、大型活動交通管制、道路施工管理等復雜交通管理場景下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能使城市車輛管理更加有序。及時預防、警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智能交通管理領域未來發展的一個方向。
本文作者:解晨波、蔡晨、趙道坡、陳煒、陳霄 單位: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溫嶺市公安局交警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