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歷史研究論文
曹操民本思想理念的具體表現
中國自古就是一個農耕國家,因而以民為本也就成了歷代統治者一以貫之的政治統治思想,而歷史發展也表明,統治者以民為本其統治就會穩定長久,否則就會迅速滅亡。所以面對漢末統治腐敗造成的大批流民和天災人禍下的“出門無所見,白骨蔽平原”景象,曹操并不僅僅是表露出對百姓的同情,作為統治者,他也積極致力于這種現實狀況的改變。也因此,在漢末的政治活動中曹操不僅在其統治思想中體現出為民、重民理念,也在行為中表現出為穩民、安民,并采取了一系列實實在在的建設性措施。
(一)致力于統一社會秩序的重建
東漢末年,政治腐敗除了引發不斷的朝內政治斗爭和黃巾大起義外,又導致了董卓之亂的產生。而在討伐董卓暴亂中,又產生了軍閥混戰和割據,所謂院“名豪大俠、富室強族,飄揚云會,萬里相赴。噎噎而山東大者連郡國、中者嬰城邑、小者聚阡陌,以還吞并。”與其時眾多軍閥如,術、,紹、公孫瓚、陶謙、呂布等“外托義兵,內圖相滅,未有存主恤民者”不一樣,同樣在討董中建立起一支軍隊的曹操既沒有如,紹那樣“謀立幽州牧劉虞為帝”欲行廢立,也不像,術那樣“僭號于九江”,或如呂布、劉表、劉焉那樣“群起以思移漢祚”,而是“迎天子于危亡之中而措之安土”,進行著義為社稷而救蒼生于水火的“扶衰救弱”之舉動。而且就是此后,不論南征北戰,還是東伐西討,曹操在主客觀上也都始終以消除軍閥混戰割據,“濟天下,為百姓請命”為主要宗旨,致力于社會的統一。此正如曹操所說院“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也因此王夫之評;院“當斯時,曹固未有擅天下之心可知也。以操為早有擅天下之心者,因后事而歸惡焉爾。”當代史學家翦伯贊先生也說院“他(曹操)一貫地把統一中國當作自己的政治使命,雖然他沒有完成統一的任務,但是他結束了漢末以來長期存在的豪族混戰局面,并且從中國的西北邊疆排除了游牧種族的威脅,保衛了黃河平原的城市和農村,恢復了黃河南北的封建秩序”。
當然,不可否認,曹操在致力于重建統一過程中不但嚴格控制了漢獻帝,也進行了不少政治殺戮,如因董承事件、伏完事件和金?等謀亂事件每次被他殺死的都是幾十人到上百人不等,其余被他“持法峻刻”而“以法誅之”的也不在少數。但這多是政治上的行為。正如呂思勉先生所說院“政治上的斗爭,既然和軍隊作戰一般,則不但對于敵黨的手段,有時是不得不然,即對于本黨,也是如此。因為要整頓陣容,就不能不把有害于團結的人除去,這正和軍隊要講軍紀一樣。所以政治家的功罪,只問其根本上的主義如何,并不能摭拾著這一件事,或那一件事,用簡單淺短的眼光去評論。”而且這些政治行為的實施并沒有危及百姓的生命,也沒有損害百姓的生產和生活。因而就整體客觀而論,雖然曹操的行為在政治倫理和進行的政治演變中表現出不少違背傳統道德特別是儒家思想的地方,但就曹操統治的政治主旨來說,他還是在于“匡扶漢室、平定天下”,“意在耶克成洪業爺平一宇內以為生民計”,讓百姓能過上安居樂業的生活。
(二)多角度高度關注百姓生活
儒家認為院“民,神之主也。”“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民惟邦本,本固邦寧”,道家也認為院“圣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法家也認為院“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民)為本”。這些史上民本思想,加上秦王朝實行暴民政策迅速滅亡、漢初興農重民帶來國強民富和長久統治等事實,對一生手不釋卷而又富有政治敏感的曹操來說不能沒有啟示,加上打黃巾“也逼使曹操去注意引起農民起義的社會原因”,這使得曹操在建立、鞏固統治的過程中也就多把百姓的生活保障作為施政的一個主要重點,多方面多角度地去保障百姓的某些基本利益。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四點
1.重視百姓生命。盡管曹操在建立統治過程中注重用法威服、用法肅治,但不論是用法馭軍還是依法治國,他都把士兵和百姓的生命看得較重。所謂院“夫刑,百姓之命也,而軍中典獄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軍死生之事,吾甚懼之。其選明達法理者,使持典刑。”在曹操的眼里,刑罰直接關系著百姓生死,百姓穿上軍裝就是士兵,士兵脫下軍裝就是百姓,所以他慎選刑罰執行者不僅是重視士兵的生命,也是對百姓生命的重視。再如,在打烏桓后將烏桓所占有的胡漢部落由柳城遷回內地的過程中,途經“二百里無復水,軍又乏食”的情況下,他果斷下令“殺馬數千匹以為糧”、掘地以取水來解渴,最后成功將這些人遷到中原。其此舉正如郭沫若先生所評院“可見他(曹操)重人不重馬”。
2.確保百姓生活的平穩。曹操重法治,一生頒發的法令比較多。在這些法令中,其中一部分即是用于直接保障百姓的生活及其穩定的。如平定,紹后所頒布的“重豪強兼并之法”和定額稅收等措施,就是用來消除豪強的兼并和盤剝,以避免給百姓帶來流離失所。而有一些法令,如在州郡普遍推廣屯田和“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稅錦絹”,雖有這樣的目的或不具備這樣的目的甚至是用于剝削百姓,但只要在實施過程中一旦出現擾民和困民現象時,他也能立即接受諫議適時停止,以保證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可以說,正是因為一直有著為民利益、為農經濟的考慮,曹操統一北方的過程也是北方農業得到恢復和發展的過程。
3.對死亡吏士家屬善后事宜予以妥善安排處理。因戰爭、瘟疫,曹操屬下喪亡的大有其人,這不僅使人口減少,也使傷亡者家庭深陷痛苦和困境。為此,曹操先后在建安七年(202)、十二年(207)和十四年(209)頒布法令,要求“其舉義兵已來,將士絕無后者,求其親戚以后之,授土田,官給耕牛,置學師以教之。為存者立廟,使祀其先人”,并“復死事之孤”,強調院“其令死者家無基業不能自存者,縣官勿絕廩,長吏存恤撫循”。這種以法令形式不斷落實對死亡吏士家屬的善后安撫和救恤,不僅體現出曹操對生命的尊重,也體現出對生存者生活的實實在在的安排和保證,這可以說是漢末戰亂情況下曹操對百姓的又一大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