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經濟管理論文
有學者結合行為金融學的知識提出了迎合理論,Bolton(2006) 等通過理論分析指出當管理者薪酬與近期股價相關時,管理者會為了迎合短期投資者,會擴大投資規模導致投資過度。Grundy 等(2010)驗證并深入研究了這一理論:股票期權激勵和限制性股票激勵不會引起管理者為了迎合短線投資者而過度投資,經理持股和到期股票期權會誘發管理者過度投資。由于我國資本市場較落后,國內關于上市公司經營者薪酬對投資決策影響的研究相對國外要少得多。辛清泉等(2007)以 2000-2005 年我國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通過分類對比研究發現:在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地方國企控制的公司中,管理者薪酬過低會引發投資過度;在中央國企和私有產權控制的上市公司中,管理者薪酬對于投資并沒有顯著影響。夏冠軍等(2012)以 2004-2010 年我國上市公司為樣本,通過實證研究發現相較于非國有企業而言,國有企業的管理者貨幣性薪酬使得經營者具有更強的動機進行過度投資。國內學者研究發現管理者股權激勵有助于減少非效率投資。艾健明(2004)構建了一個事前不存在對稱信息的委托代理模型,發現為了抑制管理者所引起的投資不足,激勵管理者努力工作,管理者薪酬中應包含項目的聲譽索取權以及期權成分。王艷等(2005)由一個契約模型推導求解出資產所有者應該給予經理層的最優股權比例。呂長江等(2011)2006-2009 年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發現:實施股權激勵對于解決公司投資低效率起到了促進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司投資不足和投資過度。
對融資決策的影響
自 1976 年JensenandMeckling開創性地提出股權激勵可以協調管理者與股東利益以來,許多學者就管理者持股與公司資本結構的相關關系進行了大量研究,但得到的結論不盡相同,兩者既可能呈現負相關也可能呈現顯著正相關,還可能呈U 形關系。Friend 等 (1998) 等發現高管薪酬、管理者持股與財務杠桿的使用呈顯著負相關,這與Jensen等通過理論分析得出的結論一致:過多的負債增大了企業的破產被接管的風險,使得管理者面臨著失業等的風險;另一方面,負債融資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償還本金,減少了管理者的其他收益。Berger 等(1997)等發現管理者持股與負債比率呈正相關:當公司經營不善面臨著破產被收購的風險時,管理者會盡量提高公司的負債率,來提高自己的投票權比例。Brailsford(2002)研究發現管理者持股與負債率呈現 U 形關系。關于其他形式的股權激勵與公司負債關系的研究較少,SmithandWattsr(1992)等研究發現股票期權與財務杠桿的使用呈正相關。
國內學者對著一問題的研究結果也不盡相同。主要有三種觀點。①管理者持股與資本結構相關關系不顯著。蔣屏(2003)研究發現當總經理持股較高時,兩者呈負相關,隨著持股比例的減少,兩者相關性逐漸降低。肖作平(2004)以1994-1998 年我國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管理者持股與債務比例負相關但十分不顯著。②管理者持股與資本結構存在負相關。胡國柳等(2005)通過對 1998-2002 年上市公司的研究發現管理者持股比例與資產負債比率顯著負相關。劉海英(2009)以制造業上市公司為對象,發現管理層的股權薪酬和持股比例與負債比率顯著負相關。③管理者持股與資本結構正相關。顧乃康等(2004)以 1996-2001 年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股權結構中管理者持股比例與負債比率呈顯著正相關。至于不同學者們的研究結論為什么會產生如此大的差異,很少有學者從理論上進行解釋。近來學者開始從新的角度來研究。茍朝莉等(2007)研究了 2001-2003 上市家族公司的資本結構,發現管理層持股對資金結構的選擇沒有顯著影響,管理者激勵模式差異并沒有顯著影響公司資本結構的選擇。吳曉求(2003)研究發現我國國有與民營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激勵模式存在著顯著的差別,通過對比兩類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得出我國上市公司激勵模式的差別并未導致資本結構的差異。
對股利決策的影響
國外關于管理者薪酬對股利決策影響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管理者持股對于股利政策的影響。Jensen(1976)發現:發放現金股利會導致公司自有現金流量降低,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管理者的私人收益。Rozef(f1982)等通過實證研究發現管理者持股與現金股利負相關,管理者持股使得管理者與股東利益相連,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管理者為了獲取私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價值的行為,這獲得了大多數學者的支持。部分學者得到了不同的結論。Schooley 等(1994)研究發現當管理者持股比例較低時,管理者持股比例與股利支付率負相關;當管理者持股比例較高時,管理者持股比例與股利支付率正相關。也有學者研究發現管理者持股有助于提高股利,White (1996) 發現管理層報酬條款更容易出現在管理者持股較低的公司,且這種條款會提高股利支付水平,間接驗證了上述觀點。Fenn 等(2001)通過實證研究驗證了這一結論,并進行了更深入研究,發現管理層持股對于高代理成本的公司的股利影響更為顯著。
關于管理者持股與股利支付水平關系的研究,國內學者的結論與國外相反。廖理等(2004)以 2000-2002 年上市公司為樣本,以資本市凈率和凈營運現金流為代理成本變量,發現:管理者持股能提高股利支付水平,對于高代理成本的公司這一影響更為顯著。也有部分學者持有與不同的觀點。董艷等(2011)的研究進一步驗證了這一結論并發現國有公司中管理者持股對股利支付水平無顯著影響。韓慧博等(2012)以 2006-2010 年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對比實施股權激勵與不實施的公司送轉政策,不同形式股權激勵公司的送轉政策發現: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傾向于發放高額股利,且隨著股權激勵程度的增強,股利額度也上升。實施福利型股權激勵的公司更傾向于高送轉,即支付高額股利。
總結與思考
對國內外學者研究進行對比分析可以發現:①當管理者僅僅獲得單一的貨幣性報酬時,管理者往往過度投資或是投資不足進而導致投資效率低下,股權激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這一問題;②管理者持股與公司負債率呈負相關,當管理者僅僅持有單一的貨幣性報酬時,管理者更傾向于于負債融資,隨著持股比例的提高管理者對負債融資的偏好逐步減弱;而當公司面臨破產風險時這一關系會改變;③國外主流理論認為管理者持股與股利支付水平負相關,而我國大部分學者實證研究的結論與此恰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