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社會文化論文
許多學科對這些因素的某一方面感興趣,并形成相應的理論范式,諸如宗教人類學、宗教心理學、宗教社會學、宗教史學等。根據藏彝走廊宗教多樣性的狀況,可以從宗教學的問題意識出發,立足宗教社會學視野,開展以宗教異同為切入的比較研究。概而言之,宗教社會學者關注社會結構,視宗教為社會的現象、文化的現象、歷史的現象,而且把它看作性格的表現形式。他們的精力主要集中于有關宗教的意義系統、社會秩序、社會關系、社會功能、社會變遷的理論上。(一)作為方法論的比較分析比較宗教研究的預設是:宗教是一種世界性的文化形式,需要在解釋之前得到理解;理解宗教意味著從不偏不倚的視角上認識宗教的各種跨文化模式和種類。因此,部分可以從其整體的關系上理解,變化可以從其與主題的關系上理解,而革新則可以從其與全球性歷史模式的關系上理解。[2]當然,對宗教進行比較研究,首先就是要承認宗教形式的多層性。而這種特征在藏彝走廊是顯而易見的,藏傳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新教以及本土原始信仰交糅并存,這樣便為開展比較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著力點。盡管在麥克斯•繆勒看來,其所謂“比較方法”就是分類,即根據世界上各種宗教的歷史形態進行分類,由此找到宗教的秩序和規律。而實際上,比較方法可以施展本領的考察對象已經大為拓展,以期達到更為多樣的研究目標。如果說宗教是一種題材,它可供比較的素材大抵包括宗教語言、宗教類型、宗教之神圣性等等,也可以說是圍繞宗教之宗教意識、宗教體驗、宗教行為、宗教組織、宗教器物等等要素展開。宗教語言是宗教看待世界的方式,并通過神話、符號和儀式的語言表達出來,它涉及的是宗教意識和宗教行為。宗教類型研究涉及的初步工作是宗教的分類,不僅要辨認出宗教共同的功用和模式,還要認識種種宗教文化的類型??梢哉f石碩教授關于藏彝走廊文化區劃分的研究,就包含著對比較研究理論方法的一種初步運用。再如我們有時將宗教劃分為一神的、主神的、多神的、無神的,其依據和出發點是什么;我們視藏傳佛教為世界性宗教、畢摩文化為民族宗教現象、白石崇拜為原始信仰,那么是哪些層面的不同導致這些宗教類型的產出。針對幾種宗教的比較研究,能為我們提供關于某種或幾種宗教信仰形成、發展及現狀的系統知識,而在藏彝走廊的宗教比較研究中,我們可以切實關注各種宗教與其信仰群體社會文化的關系,以及信仰群體的宗教認識及相關實踐狀況。
宗教社會學視域中的藏彝走廊宗教研究路徑宗教社會學者堅信,相異的宗教傳統孕育了截然不同的文化風格,這些文化特點深刻地影響著人與人之間的好惡美丑,決定著他們如何確立統一的精神氣質、民族風格及精神氣質。這些都是圍繞這樣幾個核心的問題意識與主題:宗教的本質與緣起;宗教性的意義系統;宗教與社會秩序,包括宗教的社會功用及沖突社會學眼中的宗教與社會變遷。對藏彝走廊的宗教比較研究也可以從這幾個角度展開討論。(1)宗教的起因在藏彝走廊,我們便可以提問這里何以出現如此眾多卻又形態相異的宗教現象,它們同構成各自生境的社會歷史背景有著怎樣的關聯。面對如此紛繁多樣的宗教信仰形態,首先可以做的研究工作,就是綜合考量其各種制約因素的,關注宗教起因的比較研究。我們要追問,構成建立宗教世界的底層基礎的族群行為(包括服從行為、儀式行為、利他行為、維持秩序和懲罰違規者等等),以及這些行為表現出的性格傾向,他們與各族群的歷史特點及當地的社會文化風格有何關聯。也就是關注各個宗教信仰在跨文化背景中呈現出的模式和特質及其與作為它們存在場境的外部條件的關聯。概括起來包括四個層面,一、自然環境系統(地形、氣候等),二、文化系統(規范、習慣、價值觀)三、人格系統(人的稟性與傾向性的有機系統),四社會系統(相互作用的人際網絡、社會關系)。這里可以簡單推介兩種已有的分析路徑和理論工具。首先,社會宗教理論告訴我們,不同類型宗教之間的差別可以從不同類型社會之間的差別方面得到解釋,而各種宗教成分說到底就是被投射或被編成符號的社會文化價值。這樣的思路甚至可以追溯到費爾巴哈的思想,他們的基本結論就是宗教不是貨真價實的超自然王國,而是一種徹頭徹尾的人類社會造物。如此,才說宗教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從深遠的沖擊力方面來看,社會宗教理論可以說是一種宗教之作為社會結構組成部分的發生學的探討,是關于社會如何影響宗教的各種動力的理論。一方面,神是從其特定文化氛圍中取得其本性和地盤的。神的形象和價值取向源自社會,甚至神的行為也是社會的文化或亞文化所塑造的社會關系的表達,于是可以通過莊嚴的儀式、討價還價和欺詐引誘、誠摯的道德、狂歡的沉溺、理智的思考等等來向神靠近。另一方面,依照宗教社會學的理解,儀式同樣是被視為包含著文化價值符號的,表達文化價值的社會語言。這樣,我們就可以對藏彝走廊各個文化區特征或曰不同宗教形態賴以生存的地域特征進行比較,進而理解宗教的個性取向與民族歷史特點及當地社會文化風格的深刻關聯。第二個值得關注的分析工具是“經濟文化類型”理論。這是蘇聯著名民族學家托爾斯托夫和切博克薩羅夫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的民族學概念。它與西方人類學文化唯物論的理路相通,同樣也符合馬克思主義唯物論的要求。林耀華先生就曾將這種理論應用于對中國文化的具體研究。經濟文化類型理論充分肯定自然地理環境和社會生產力水平對于文化發展所帶來的影響,從而為我們對于人類社會歷史文化的起源和特征的研究提供一條科學的認識途徑。這一途徑有助于我們把研究的內容置于可以操作和驗證的科學基礎之上,進而克服研究中容易出現的抽象化、概念化和純粹思辨的缺陷。[3]經濟文化類型理論為我們提供了文化生態學和發生學視角來甄別和分析各民族原生性宗教要素的有效方法。(2)宗教性的意義系統在藏彝走廊的宗教社會學比較研究中,考察不同社會群體是如何從他們諸如原始崇拜、藏傳佛教、基督教、道教等那里獲得其生存意義的;這些宗教傳統都有著怎樣的核心主張,其意義系統如何為人們的社會與事件定位,從而為其經驗提供解釋;不同宗教如何解釋和評價社會群體中做應該做的事情的方式,為社會秩序提供合法性證明;不同宗教傳統在形成各群體自我意識的發展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它們的共同點和不同點是什么,等等。美國當代著名宗教學家斯特倫曾主張用“移情論”的態度來看待宗教多元現象,把其他人也看作有道德、虔誠、理智和富于宗教感。這不僅有利于從文化持有者的內部眼界深入理解他者,更重要的是,一旦自己實現終極追求的途徑能夠與其他人的精神境界形成對話與相互作用,甚至產生共鳴,宗教的多元化就可以引起一些牽涉文化與社會和諧的深刻思考。另外,宗教社會學的理趣還不是單單為研究“意義”而研究宗教,它還要追問宗教性的意義系統對社會行為主體的經驗和實在的形塑及對其行為過程的影響。宗教可能為某一群體的求變取向提供具體的內容,也就是該群體努力想做的事情或追求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