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宗教文化論文
1517 年 10 月,路德在維登堡教堂門口張貼《關于贖罪券效能的辯論》(《九十五條論綱》),強調信徒憑借信仰,無需教會就能夠直接與上帝溝通。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以下簡稱為公開書)及《基督徒的自由》等書中,路德都闡述了“因信稱義”,強調信仰的作用。路德駁斥了中世紀的“神權論”,他認為上帝設立了兩個王國:一個是屬靈王國,即教會。在屬靈王國,人是完全自由的;一個是俗世王國,即國家。在俗世王國,人是受管轄的。二者都是上帝的王國,但又是完全獨立的。也有兩種法律:上帝的法律和世俗的法律,前者適用于恩賜與仁慈的國度,后者適用于憤怒的國度,國王手里拿著寶劍,保有懲罰、法庭和判決。路德進一步論證了世俗權力來自上帝。“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任命的。”??世俗政府行使權力是合法的,因為上帝是全能的。世俗的政治權力是上帝委任的,服從并依賴于上帝。國家是上帝在俗世中的仆人與傭人,它的建立是上帝對人們的關懷,是為了懲惡揚善以及教會的福祉。基于此,路德主張君權獨立。路德認為世俗的政權獨立性是直接由上帝的意志來決定的。他號召推翻超國家的教會神權,代之以民族的世俗權威,建立一個由世俗政府統治的、獨立于羅馬的國家,并鼓勵世俗君主來領導宗教革命。他說:“教皇應該交還我們的自由、權利、財富、榮譽、身體和靈魂,讓帝國成為名副其實的帝國。”??路德認為羅馬教廷是德意志長期分裂的罪魁禍首。他敦促德意志王公貴族使用暴力,把教皇使者驅逐出德意志,實現真正的民族獨立。在《公開書》中,路德呼吁,讓德意志的皇帝做一個真皇帝,不讓他的權力或刀劍為教廷偽君子的糊涂托辭所壓服。《公開書》是路德宗教改革的政治綱領和德意志的獨立宣言。其次,在國家和教會的關系上,路德主張政教分離。路德認為國家和教會并非隸屬關系。神授的君權獨立于教會,可以用國家權力約束、懲罰教皇和教士,并有改革教會的義務。針對教皇世俗權力過大現象,路德認為教權所轄范圍僅涉及靈魂,不應涉及金錢、土地以及世俗的行政、司法權力,不能干預國家事務。在國家管理上,國王的權力是唯一合法的。路德主張世俗事務劃歸國家管轄,教會活動也由國家來監護。
針對宗教改革運動中國王干涉宗教信仰問題,路德發表《論世俗的權力》,規定了國王權力的限度。路德說,只有上帝與人的靈魂得救有關,因為人內心是人難以看見、知曉、審判、懲罰和改變的。因為靈魂只受上帝所轄,所以假如世俗權力擅自為靈魂制定法則,就必然侵犯上帝的統治,只會將靈魂引入歧途而毀滅。他認為國家應避免使用暴力干涉信仰,異端邪說從來都不能以武力征服,只能以上帝的話來進行爭論。1545 年, 路德還進一步闡述了世俗政權無權干涉上帝領域的原則。再者,在國家和人民的關系上,路德主張人民必須服從世俗政治權力。路德認為國家的存在來自于神的旨意,君主的權力是上帝意志的體現,是絕對的。君主的權力是神授的,而教皇的權力則是人為的。包括神圣羅馬帝國在內的世俗政權都是上帝創立的。它的成立是上帝慈愛的工具,同時也是上帝憤怒的工具。路德認為,既然世俗權力是上帝的傭人與代理人,是合法的,那么人人必須服從世俗政治權力,這也是對上帝的服從。任何對世俗政權的反抗都是有違上帝,即使君主不公,也不得反抗。服從是良好的品德,反抗是最大的罪惡。基督徒生活在上帝統治的宗教國度里,同時也生活在依法治理的世俗國度里,順從一個不公正的君主實際上是人在塵世中必須背負的一個十字架和必須承受的苦難。同時,路德也認為:由于世俗權力是上帝意志的體現,故此世俗政治權威也應受到限制。路德強調諸侯必須負責地行使上帝授予的權柄,虔敬地服務臣民,保護和促進臣民的和平與富足。路德提倡因信得救和“君權神授”,根本否定了教會的教權至上論,并對世俗政權的合法性進行了充分論證,是當時西歐正在萌發的民族意識的反映,為民族國家和民族教會獨立于羅馬教會提供了理論依據。此后,羅馬教會在德意志的神權統治江河日下,德意志新教諸侯勢力大大加強,以諸侯國為中心的地方性民族統一傾向日趨增強,為 19 世紀德意志民族的統一創造了條件。
民族教會思想
建立一個獨立于羅馬教廷的德意志民族教會是路德宗教改革的目標,也是路德民族思想的核心和宗教改革的關鍵環節。路德民族教會思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核心是“因信稱義”。路德主張人人在上帝與《圣經》面前都是平等的,信徒只有信仰基督才能獲救。路德進一步提出了“平信徒皆為祭司”的主張。他說:“每一個基督徒都是祭司,但并非都是牧師,要想成為一個牧師,必須有一個職位,承擔相應的工作,才能使他成為牧師及教師。”在《公開書》中,路德抨擊教會依靠的三道墻:屬靈權高于屬世權;教皇有解釋《圣經》特權;教皇有召開教會會議特權。路德否認特權屬靈階級的存在,否認神職人員與平信徒有本質區別。他認為每個基督徒都是屬靈的階級,除了職務不同,沒有其他差別,每個基督徒的祭司身份都直接來自基督,有形教會中的神甫是由大家選舉執行公務的職員,是受大家之托來完成施洗、行彌撒、宣赦和傳教等活動的。路德認為只有教皇才能解釋圣經的說法純屬無稽之談,并指出人對上帝的信仰不需要任何中介。路德還說唯獨教皇才可召集教會會議這種說法也毫無根據。路德論證道,《圣經》中和歷史上的幾次重要教會會議,大都是由使徒、長老或皇帝召集,并非由教皇。甚至最著名的尼西亞會議,也不是由羅馬主教而是由君士坦丁皇帝召集批準的。他呼吁德意志貴族致力于宗教改革,德意志教會從羅馬教廷的控制下獨立出來,并號召全體德意志人團結起來反對羅馬,建立以德意志總主教為首的國家教會。
路德強烈主張建立民族教會。路德特別反對羅馬教會對德意志的干涉和掠奪,號召推翻教皇在德意志的教皇權。在宗教改革初期,他甚至號召市民、貴族、諸侯大張旗鼓地懲處羅馬教皇和主教。從維護民族利益的立場出發,路德提出了建立民族教會的一系列原則。路德宣稱,國王有權管理和處置教會財產。每個國家都有權建立不受羅馬教廷統治的民族教會和異于傳統天主教的新教制度。路德極力否定教皇在教俗兩界至高無上的統治地位,尤其是在信仰中的決定權。他強調教皇不得干涉皇帝的權力;教皇應當放棄那不勒斯、西西里、波倫亞、拉溫那等領地,不得享有任何特權;德意志的宗教不能是羅馬的臣屬,德意志的牧師、僧侶應享有自己的宗教權利。路德擬定的改革計劃包括:完全廢除高踞于國家權力之上的教皇權力;民族教會的宗教會議是德意志的最高上訴法院,并像帝國議會代表德意志那樣代表德意志教會。路德還提出改革教會內部管理制度及活動方式,建立德意志的廉儉的民族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