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有機農業發展論文
本文作者:李策明 單位:沐川縣農業局
沐川有機農業發展現狀
2005年沐川縣實施整體推進,成為首個省級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縣;2006年,沐川世眾金銀花有限公司開發的金銀花茶獲得國家有機食品認證,認定有機基地面積200hm2;2007年由沐川云霧食品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罐頭苦筍和鮮苦筍獲得國家有機食品認證,認定有機基地面積400hm2;2009年由沐川高峰寺果園申報的綠色食品獼猴桃,獲得國家綠色食品認證,基地面積800hm2;2010年,沐川縣益民獼猴桃專業合作社申報的有機食品獼猴桃、四川一枝春茶業有限公司和沐川縣一芽香茶業有限公司申報的有機綠茶,通過國家有機食品認證。截至目前,全縣綠色食品基地達980hm2,有機食品基地達1006.67hm2,“三品”認證產品36個,其中無公害農產品25個、綠色食品3個、有機產品8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開發建設,推動了生態農業發展,使沐川有機農業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
十多年以來,沐川縣有機農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還面臨著以下問題:一是沐川地處偏遠山區,經濟欠發達,對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投入資金短缺;二是農業生產者的現代農業生產觀念不強,現代農業科技水平不高,農業標準化生產意識較弱;三是有機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生產程度不高,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生產結構比較單一,龍頭企業較少;四是農業生產工序多、監控程序多,管理難度較大;五是檢測、監測手段落后,還不適應有機農業發展的需要,加之費用較高,使得監管成本增加;六是有機農業產品市場不健全。有機農業產品市場總體份額很小,加上嚴格的環境條件限制,有機農業的生產規模難以擴張。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不健全,有機農業產品市場更不健全。目前尚無受政府或法律有效保護的專門市場,有機無機農產品混合經營,影響了市場的健康發展。這些問題是制約有機農業發展的因素。
沐川發展有機農業面臨的機遇
發展有機農業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有利于推進新農村建設,有助于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提高農民就業率,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及增加農民收入,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發展有機農業是順應國際市場發展,抓住新機遇的需要,是政府推動解決食品安全問題、解決“三農”問題的需要,是企業開拓市場、提高競爭力、創造效益的需要。沐川發展有機農業具備諸多有利條件:一是地處盆周山區,自然生態環境良好,發展有機農業具有得天獨厚的生產環境優勢;二是建設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和生態縣建設為發展有機農業創建了良好的生態環境;三是山區優質特色農產品多,有利于開發有機農產品;四是沐川生態農業發展迅速,立體農業和農村能源建設取得了成效,使得向有機農業轉變成為可能;五是“三品”基地建設和產品認證,獲得了經驗和技術,為有機農業奠定了基礎。近年來沐川縣在農業基地建設過程中,堅持最適生態原則,經四川省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省農科院分析測試中心先后對全縣基地進行3個批次抽樣檢測,抽取土樣和水樣100余個,對砷、鉛、鎘等需檢測的項目進行檢測,符合國家有機產地環境標準條件。
沐川縣發展有機農業的思考
制定發展規劃。規劃應結合山區農業生產實際,做到農林牧副漁全面規劃,科學規劃,確立有機農業的發展目標。在區域范圍上,以原生態區域為基礎,抓好種植適宜區規劃建設,突出集中區和規模建設;在產品上,以山區特色優勢農產品為發展重點,分期分批建設,在抓好已獲有機產品認證管理的基礎上,將建設特色產業規范標準、生產有一定規模和檔次的企業,特別是已獲得無公害、綠色或地理標志產品的且具有一定規模、檔次和符合有機生產條件的企業,作為有機農業開發建設的突破口,展開有機標準生產建設和有機產品的申報認證工作。有機農業生產規劃區,要在全面實施有機生產標準建設的基礎上,突出重點,以點帶面,推進有機農業全面科學發展。確立發展模式。應實行政府推動、部門聯動、企業主導、農民參與的發展方式,大力發展農產品生產企業和專合組織等,以企業為龍頭,采取龍頭建基地,基地帶動農戶的經濟發展模式,實行農工商、產供銷一條龍的產業化經營模式,建立高效的產業化經營運作機制。
基地建設要按照區域化、規?;?、專業化的要求布局,實行連片集中開發,嚴格按有機生產標準建設基地;加工設備建設嚴格按照生態、環保及相關標準要求建設;營銷市場要加強有機農產品專銷市場建設,強化商業運作規范性,實現質量競爭、品牌競爭、信譽競爭,促進有機農業健康發展。實施品牌戰略。按照高效、低耗、高附加值要求,強化有機農產品加工業建設,使有機農產品朝著產業化、規?;?、深加工、精加工、創品牌方面發展,圍繞沐川最具優勢的茶葉、獼猴桃、金銀花、黃白姜、苦筍等特色產業,建龍頭、創品牌。加大有機食品申報認證力度,結合地理標志登記,推進農產品的品牌建設和地方產品保護,促進有機農業發展。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有機農業管理機構,促進有機農業生產、加工、銷售、認證等環節有序運行,成立以農業部門為主體的農、林、牧、漁及科技、科協、供銷、質監、環保、工商等相關部門共同協調配合參與的縣有機農業開發管理辦公室,配備相應的辦公條件和專兼職工作人員,開展日常管理實施工作,確保有機農業的生產、營銷、監管、認證、技術開發等的規劃和實施工作有序進行。
指導實施標準化生產,建立示范基地,引導企業建立有機農產品專銷柜臺。建立健全檢驗檢測體系,加強監管,引導企業開展產品認證,幫助企業研發科技等。制定扶持政策。政府應從貸款、稅收、市場準入、外貿、產品保護、宣傳、技術培訓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扶持和鼓勵有機農業發展。支持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有機農業標準體系,組織宣傳和技術知識培訓,建立試驗示范基地,開展申報認證工作,給予登記認證獎勵。支持企業科研開發,貼息或無息貸款等扶持有機農產品開發企業,獎勵產品獲證單位,對認證費用予以減免。建立有機農業基地建設項目扶持資金,或建立生態補償基金,重點投入土地整治及基礎設施建設等。對有機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給予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