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森林培養論文
本文作者:王永明 單位:吉林省通榆縣林業局
在我國,對森林培育的專項投資有限,而且很難做到穩定投資。由于資金的短缺,造成了很多項目的中途擱置,尤其是一些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另一方面,資金的短缺使森林的撫育工作難以及時開展,對森林的保護和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
盡管我國在人工林建設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最終卻難以保證林木的質量。造成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在幼林的生長過程中,缺乏相應的撫育措施,一些地區為了應付林木成活率的檢查,加大林木栽種密度。這也導致幼林很難順利生長到成林階段,影響了森林經營工作的整體效果。
為了保證森林資源的合理開發,加快森林資源的培育步伐,需要從不同的角度采取適當措施,保證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森林培育是保證森林規模的關鍵,同時也是一個需要長期堅持的復雜工程。建立健全穩定的森林培育機制是實現目標的重要部分。
不同的地區,應該科學分析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從實際出發,明確本地區的森林質量、經濟狀況以及自然的條件等,建立一套完整的體系[3]。制定本地區森林發展計劃,包括森林資金的投放、森林的培育方向等內容。根據體系的各部分要求扎實進行各項工作,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在我國傳統的森林評價機制中,對具體的調查地區劃分的不夠細致,沒有做到對山頭和地塊的具體調查。因此,為了適應當前森林發展工作的需要,應該建立新型的科學的評價機制。對森林資源進行調查規劃時,將相關區域內的森林覆蓋問題進行細致調查,明確每個山頭的林木培育方向,并建立和完善數據庫,方便整體的規劃和查找。通過這種科學的評價機制的建立,可以明確不同地區的適合的林業發展方向。
在森林的建設工作中,往往對森林的撫育工作缺少應有的重視。在林木的質量方面也難以達到要求。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針對森林撫育工作的監管機制。加大對森林的撫育重視程度,提高撫育工作的時間和質量要求,并將森林的撫育水平納入考核體制[4]。建立對森林服務工作相關的獎懲制度,促進我國森林撫育工作的順利開展。
森林的保護和經營工作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每隔一段時間需要對森林資源的整體情況進行因此全面的調查統計。在具體的調查過程中,要注意調查數據的真實性和全面性,要保證調查得出的數據有較高的參考價值,避免形式主義。另一方面,對調查得出的數據進行系統分析,根據分析結果,不斷完善和修改工作中的問題,同時改進森林的經營方案,為今后的經營做好理論準備。
森林資源是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對其合理的開發和經營工作也需要長期的進行[5]。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需要涉及很多不同的方面、不同的關系。因此,需要對森林資源的開發經營提供政策上的扶持。政策方面的傾斜可以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保障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對影響正常工作、危害國家森林資源的人員的處理提供法律保障。
森林資源無論對于我國的生態環境還是經濟發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森林經營工作是一個長期的、復雜工作,需要注意和思考許多方面。通過不斷的改進,可以加快森林經營技術的推行進度,為森林資源的培育提供良好的保障。因此,我們要不斷改進和完善森林的經營技術,為我國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奠定穩定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