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法律知識論文
作者:李行遠 單位:平度市技工學校
法制觀念淡薄法律知識的貧乏和自身成長過程中存在的缺陷,導致很多技校學生法制觀念淡薄,不愿意受約束,漠視校規校紀,與同學相處動輒惡語相向,甚至惡意攻擊他人。近兩年,網上公布的校園暴力視頻、圖片層出不窮,受侵害者往往不知如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只能忍氣吞聲。
對法律權利、義務認識存在誤區馬克思說過:“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權利和義務是整個法律體系的核心內容。權利和義務都是對應的,尊重他人的權利是主張自己權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權利,就是踐踏自己的權利。部分學生將自己的權利無限擴大化,以自我為中心,更有甚者認為學校的校規校紀已經束縛了自己的思想,故而出現違紀、逃課,甚至出現校園暴力現象。另一方面,一些學生則漠視或淡化自己的義務,甚至逃避自己的義務。
技校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
1.學生自身綜合素質不高以招收初中畢業生為主的技工學校,生源質量存在明顯不足。據調查,山東地區初中畢業生,除無繼續升學愿望的學生之外,60%的學生選擇上普通高中,只有40%的學生才選擇上職業學校,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經過家長的反復動員后才選擇繼續讀書的。這部分學生缺乏良好的學習習慣,厭學情緒嚴重,往往存在各種不良的行為習慣和不良嗜好,且糾正困難。心智發展的不成熟,也使得技校學生易感情沖動,自制力較差,容易誘發沖突甚至違法犯罪。
2.受現在社會負面文化的影響現今社會的發展,信息技術高度發達,技校學生已大量涉足網絡,甚至有很多學生癡迷于此。這有利于他們學習知識、開闊視野,但閱歷的淺顯使他們對各種信息的優劣難以辨清,反而容易受不良信息的影響。
3.法律教育薄弱技工學校學生所接受的法律知識教育太少,初中時僅有簡單的法律知識讀本,且課時偏少,部分學校甚至將該類課時轉給其他課程。升入技校后,學校沒有法律教育課本,僅在德育課程中安排部分法律知識章節。教學過程中,教師更多的是要求學生理解和背誦法律條文,而忽視法律觀點、法律精神的宣傳和培養,致使學生的法律意識缺乏,行為上被動、屈從地遵紀守法。厭學思想嚴重的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更是缺乏興趣;再加上部分教師教學方法老化、無新意,導致學生厭倦和反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
技校學生法律意識形成與培養的方法
法律意識的形成和發展,往往與人們直接的物質生產活動和現實生活緊密相關,并受其制約,不會自發形成,必須在學習、生活中進行有意識的培養。
1.營造良好的社會法制環境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而是涉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一方面,要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以及法律監督的制度化,才能實現依法治國,從而創造良好的法制社會環境;另一方面,要創建有利于強化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社會輿論、道德環境,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輿論環境,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2.優化校園教育環境,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學校是學生成長和成才的地方,必須保證良好的校園環境。學校本身要依法辦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按照規章條例辦事,不因人而異,對違法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另一方面,豐富校園文化中的法制內容,通過舉辦法律知識競賽、學法守法演講比賽或組織學生旁聽法庭審判、模擬法庭、參觀監獄、開展法律心理咨詢和法律社會調查等,形成濃厚的法制教育氛圍,促進學生法律意識的形成。同時,重視團委、學生會、學生社團的作用,加強宣傳,讓學生更多地參與社會實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潛移默化地受到現代法制的熏陶,從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
3.提高法制教育教學質量,讓學生學會、學活法律知識第一,提高教師的法律修養,要求從事法制教育的教師站在一個較高的層次上,具備較高的法律意識和法律修養。第二,教學內容選擇上,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與需要,重點講授與學生有一定聯系的法律法規,如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第三,教學方法要靈活多樣,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如案例教學、多媒體教學等,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增強教育效果。教師要教會學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識的基礎上,用法律知識去規范自己的言行,學會用法律去分析身邊的事,形成健康的法律觀念,懂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提高家長的法律意識盧梭曾說過,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廣大普通人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家長對孩子的潛移默化影響,非常深刻。一些違紀學生的家長,不配合學校糾正學生存在的問題,而是胡攪蠻纏,甚至糾集社會人員攻擊學校,影響學校的教學秩序。從這樣的家庭環境中走出的孩子,很難想象他能夠奉公守法。學校應該采取設立家長學校、發放“明白紙”等方式,對家長進行相應的法制教育。
5.教會學生觀察、體驗法律現象,培養法律價值的認同感人是社會的人,任何人均處于錯綜復雜的法律關系之中,作為技校學生也不例外。要讓學生懂得,任何法律關系的主體始終處于權利、義務的矛盾體中,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例如,學生享有受教育的權利,這種權利非達到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不得被剝奪。為此,未成年人保護法指出,不得隨意開除學生。同時,作為受教育者的學生,必須履行受教育者的義務,即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紀律。通過對相關案例進行分析,讓學生體會只有履行相關義務才能享受應有權利,還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法律的強制性。如果學生能學會觀察和分析身邊的法律現象,必將有利于形成正確的法律心理,從而強化學生對法律價值的認同感和法律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