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學前教學論文
本文作者:夏雙輝 單位:西南大學教育學部
在世界各國日益強調教育公平的國際背景下,我國學前教育的公平問題卻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政府對學前教育的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幼兒園,而對于私立幼兒園和民辦園投入很少或根本沒有財政投入,學前教育的財政投入存在園際間的不公平;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忽視對學前教育的投入,使學前教育的學費高漲,廣大低收入家庭和農村落后地區居民難以承擔高昂的學費,他們的子女享受不到優質的學前教育,而高收入家庭和部分城市居民的幼兒卻可以得到優質的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入學機會存在地域和經濟狀況的不平等。此外,我國政府在四個教育階段的財政投入中,學前教育經費不到教育總經費的2%,[4]經費的不足嚴重影響了學前教育的均衡發展。因此,為了實現我國學前教育的公平,政府必須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投入,降低學前教育的收費標準。
我國學前教育成本分擔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我國學前教育快速發展的背景下,高昂的學前教育收費成為阻礙我國幼兒教育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國家行政學院副研究員宋功德指出“上幼兒園比上大學還貴”,這是一件非常不正常的事情。[5]西方人力資本理論認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個人教育需求與教育價格成反比,價格高則需求受到抑制,價格低則需求膨脹。[6]1996-2004年學前教育收費和居民收入的關系顯示,我國學前教育平均學費水平1999年超過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2002年達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70%,占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5%。[7]高昂的學費不僅加重了幼兒家庭的經濟負擔,而且從長遠看抑制了我國學前教育的發展。
國家財政支持幼兒教育的發展已經成為一種世界性趨勢,一些歐洲國家采用國家財政投入支持免費的幼兒教育,另一些國家則采用國家支付和家庭補償的方法,父母支付的費用一般不超過幼兒教育成本的30%。[8]為了明確各方的支出比例,有些國家制定相應的法規加以保障,如挪威政府規定公辦幼兒園成本分擔的比例為州政府補助36.2%,地方政府補助27.9%,父母付費和其他資金來源占35.9%;規定私立托幼教育成本分擔比例為州政府補助39.3%,地方政府補助8.2%,父母付費和其他資金來源占52.5%。[9]此外,發達國家還加大了學前教育在公共教育經費中的比重,如200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布的《全球幼兒教育和保育報告》顯示,大多數歐洲國家幼兒保育和教育經費占其教育總經費的比例已超過10%。[10]反觀我國,近年來幼兒教育經費占公共教育經費的比例一直在1%左右。在如此少的教育經費下,要想實現普及學前教育和達到教育公平的目標顯然是不可能的。
加大學前教育投入的經濟學理論依據
所謂人力資本,是指人力保健、教育、培訓等方面的花費,就其實體形態而言,是活的人體所擁有的體力、健康、經驗、知識和技能及其他精神存量的總稱。它可以在未來特定經濟活動中給有關經濟行為主體帶來利潤收益。人力資本的核心是提高人口質量,因此教育投資是人力資本投入的主要部分。[11]美國教育經濟學家在分析學前教育人力資本的經濟效益時指出,學前教育不僅能對幼兒及其家庭具有個體經濟價值,而且同樣具有社會經濟價值。美國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詹姆斯•赫克曼于2000年在分析高瞻佩里中心、芝加哥親子中心幼兒園等研究的基礎上,對學前教育作為一種人力資本投入做了專門、深入的論述,[12-13]提出如下觀點: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在幼兒時期,對幼兒投入1美元所產生的效益比在幼兒期之后投入1美元所產生的經濟效益要大得多,而且對年齡越小的幼兒投入越多,所獲得的收益越大,教育投入的收益率與幼兒的年齡成反比。
美國教育經濟學家做了大量關于學前教育投入經濟效益的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芝加哥親子中心研究和高瞻佩里幼兒園研究。芝加哥親子中心研究使用半實驗設計的方式,從兒童福利花費、教育補救服務、司法費用和兒童終生的收入水平四個方面考察學前教育對貧困兒童的影響,[11]其成本收益分析表明:學前教育的收益遠遠超過投入,在考慮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對親子中心每投入1美元,15~18年后所獲得的收益是7.14美元,其中幼兒及其家庭獲得的收益是3.29美元,社會獲得的收益是3.85美元,并且社會收益全部來源于政府行政、司法開支的減少。[11]高瞻佩里幼兒園研究使用真實驗設計的方式,從學業成就、經濟狀況、犯罪率、家庭關系和健康狀況五個維度考察了學前教育對貧困兒童的長期效果。[11]研究發現,通過對貧困幼兒學前教育的投入,為他們提供優質的學前教育,對他們成年后的學業成就、經濟狀況、犯罪率減少、家庭關系和健康狀況均有積極影響。其成本收益分析顯示:在考慮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對貧困幼兒1美元的學前教育投入在他們40歲時可獲得17.07美元的回報,其中幼兒及其家庭獲得的收益是4.17美元,社會獲得的收益是12.9美元,并且社會收益的88%來源于犯罪率的降低。[11]以上研究證明,通過學前教育的投入,可以帶來巨大的經濟收益和社會效益,因此,要想促進我國學前教育的發展,提高我國的人口素質,進而提升我國的經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需要政府加大對學前教育事業的投入。
對我國學前教育財政投入的建議
政府應提高對學前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加大對學前教育的經費投入我國目前有1.3億6歲以下兒童,占世界同齡兒童的1/5,但我國幼兒教育經費在GDP中所占的比重遠遠低于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據統計:2003年OECD國家幼兒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為0.1%~0.9%不等,而我國幼兒教育經費的投入僅占0.06%,遠遠低于OECD國家(見表1)。我國幼兒人均支出少得可憐。2003年統計數據顯示:OECD國家幼兒教育支出人均1000~6000美元,而我國同年的幼兒教育人均支出僅238元。[14]同OECD國家相比,我國幼兒教育經費支出中家庭占的比重遠高于絕大多數OECD國家。反觀OECD國家,政府承擔了絕大多數幼兒教育經費。有鑒于此,政府應加大在幼兒教育經費中的投入比重。
學前教育經費投入要建立中央、省、縣三級財政撥款體制要保障學前教育經費能夠得到落實,需建立中央、省級、縣級三級政府的財政撥款體制。我國地域和經濟發展具有不平衡性,決定了學前教育發展的不均衡,因此要促我國學前教育的均衡發展,需要建立以中央為主、地方為輔的財政撥款體制。實際上,這種以中央財政為主的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模式在美國早已出現,2001年美國各級政府對0-5歲幼兒的保育和教育投入共為200-275億美元,其中聯邦政府大約承擔了60%,州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了40%。[15]雖然各國的政治、經濟體制和國情有所不同,但我們可以在借鑒美國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建立中央、省、縣三級學前教育撥款體制。中央首先要對全國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有一個總體的預算,確定學前教育的最低投入標準;省級政府要在保證中央最低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對學前教育的投入,省級政府自身無法滿足這一條件的,可以向中央申請撥款,由中央和省級政府共同承擔;縣級政府要在保證中央和省級撥款的最低標準上,適當增加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在自身財力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可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申請撥款,由中央、省級和縣級政府共同承擔。同時,為保證學前教育經費能在公開、透明的條件下得到充分的利用,要設立相應的申請撥款、審計和監督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