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林業政策論文
作者:藍瞻瞻 王立群
一、林業發展階段的劃分
1.森林資源破壞性利用時期(1949年-1977年)
新中國成立之初,舊中國遺留下來的森林資源很少,全國森林面積僅有8280萬公頃,宜林荒山28,959萬公頃,按國土面積9.6億公頃計算,森林覆蓋率僅為8.6%。木材年產量不到1000萬立方米。然而,中國人民不畏艱難,在中國共產黨的帶領之下,自力更生,艱苦創業,制定了一系列的林業政策,使我國的林業生產有了很大的恢復和發展。但是,當林業建設和林業生產穩步向前發展的時候,1958年的全國性“大躍進”運動嚴重妨礙了林業生產,大量原始天然林被砍伐一空,許多青山一夜成“禿頂”,森林植被遭到史無前例的破壞。“文化大革命”中,國有森林和集體森林的再次遭受大規模的亂砍濫伐,我國森林資源遭到第二次大破壞。僅1976年-1981年,全國森林覆蓋率就由12.7%下降到12%。
2.森林資源恢復時期(1978年-1998年)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國家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國家實施了改革開放的政策。在這段時期里,長期過量開采所造成的森林資源銳減制約了林業改革開放與快速發展。森林資源的恢復和保護問題開始引起國家高度重視。1981年,國務院作出《關于保護森林發展林業若干問題的決定》,對林業發展戰略作出調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也通過了根據鄧小平同志倡議而起草的《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植樹造林、綠化祖國的熱潮在全國迅速掀起。這些舉措對遏制森林資源銳減的勢頭起到了重要作用。1992年,巴西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后,中國政府認識到我們正面臨著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雙重任務,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1993年,在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上,原林業部提出:“走有中國特色的林業建設道路,更多地增資源、增活力、增效益,更快地綠起來、活起來、富起來”。1995年,原林業部頒布了《中國21世紀議程林業行動計劃》,指出森林是實現環境與發展相統一的關鍵和紐帶,在實現可持續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確認林業既是重要的基礎產業又是重要的公益事業,肩負著優化環境和促進發展的雙重使命。
3.生態建設新時期(1999年至今)
1998年特大洪災之后,全社會進行了反思,并一致認為我國生態環境惡化程度已十分嚴重。這終于促使國家下決心對林業采取“重予輕取”政策。黨中央、國務院果斷作出了“封山育林、退耕還林、恢復植被、保護生態”的決策,決定在政策和資金上對林業進行重點扶持。這標志著國家對林業的定位已由過去的“產業型”轉為“公益型”。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林業立即啟動了“天然林保護工程”,封山育林,退耕還林,讓森林休養生息。當前,我國林業正在經歷著前所未有的深刻變化,正處在一個重要的轉折時期。
二、森林資源與林業政策的關系
1.科學的林業政策促進了森林資源的發展
科學的林業政策對森林資源的促進作用體現在森林資源發展的各個階段。在破壞性利用時期,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林業工作的方針和政策,采取各種措施,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奠定了中國林業建設的基礎。
2.林業政策不落實導致森林資源遭受破壞
即使擁有了科學的林業政策,但如果得不到實施,也是空談。例如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林業管理機構被撤銷,專業干部和技術人員大量流失;嚴重偏離正確的林業方針政策,廢棄規章制度;森林資源遭受巨大損失;林業教育和科研事業遭受嚴重摧殘,新中國成立后打下的林業基礎遭到嚴重破壞。
3.林業政策變動頻繁不利于森林資源持續發展
1949年成立林墾部;1951年改稱林業部;1953年全國的木材業務全部劃歸林業部統一管理;1956年為適應國家大干快上的需要,將森林采伐和木材生產等管理職能從林業部劃出,單獨成立森工部;1960年又明確全國木材市場由林業部統一管理。這反映出我國雖然制定了林業發展總方針,但具體怎么做沒有形成共識。國家林業主管部門變來變去,基層林業部門更是變動頻繁,讓下面的工作計劃趕不上變化。
三、結語
總結新中國成立后60年的林業發展經驗和教訓,筆者認為我國林業應該從以下方面進行努力,以促進現代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一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制定長期、穩定的林業政策。二是完善林業政策體系和森林法律規范體系。三是理順林業政策的管理體制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