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環境經濟論文
作者:聶英芝 張凌艷 單位:吉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吉林省德惠市環境監測站
1環境經濟政策的作用
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是由相互聯系的稅費、信貸、價格等經濟激勵政策構成的,旨在調整利益相關者的環境行為,實現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政策組合,通常實施的環境經濟政策中,如環境稅費力圖實現環境資源合理使用,排污權交易政策力圖通過產權制度安排達到稀缺性環境資源的優化配置。環境經濟政策作為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措施,積極利用市場機制,在轉變發展方式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以重點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總量減排為重點,加大城市污水處理廠和電廠脫硫設施建設,集中有限資金優先安排納入規劃項目的建設資金,加大了城市環保基礎設施、流域綜合治理、生態保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項目的投入力度,加大了規劃項目投資傾向性,推動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
2環境經濟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環境管理以行政強制手段為主,經濟手段相對滯后,部分經濟政策面臨制度性障礙,如目前還沒有全面實施排污交易、生態補償等政策,導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不能盡快恢復治理,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成本難以下降,嚴重影響污染減排目標的實現。許多環境經濟政策所起的作用仍較有限,在節能減排中不能充分發揮效用,尤其是管理體制對經濟政策的執行影響十分明顯,主要表現在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管理體制目前仍然面臨行政區之間、部門之間條塊分割的局面,頻繁出現的上下游之間的糾紛,頑固的地方保護主義,缺乏統一協調的行動,以及現場執法的強制性差等問題使經濟政策在流域水污染防治上舉步維艱。環境經濟政策的協調和執行能力比較薄弱,市縣級政府在執行政策時普遍存在資金不足、人員缺乏、信息失真、技術手段落后等問題,使得已有的經濟政策也無法得到有效執行,常常出現環保監測不到位、執法能力不足的現象,缺乏有效執行環境經濟政策所具備的條件和能力。
3完善環境經濟政策的途徑
3.1完善環境稅費政策
進一步完善排污收費等現有經濟政策,由于排污收費是迄今我國環境政策體系中最為重要的一項環境經濟政策,但在實施過程中,排污收費標準遠遠小于污染治理設施建設與運行經費,企業寧愿直接繳納排污費而不愿意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因此需要根據新時期經濟發展狀況、環境污染形勢和污染物總量減排的需求,在充分分析行業、企業污染防治技術和企業經濟發展狀況、經濟承受能力,加大對超標排污企業的排污費征收力度,因地制宜地提高排污收費標準,引導企業自覺進行污染治理,同時對通過產業升級改造治理污染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持,規范畜禽養殖業排污費征收政策。
嚴格控制水資源總量優化水資源配置,需要完善鼓勵使用再生水的相關政策,以補償成本和合理收益為原則,科學核定再生水供水成本,結合再生水的水質和用途,與自來水價格保持適當差價,引導工業、洗車、市政設施、城市綠化及電力等行業使用再生水,推進實施節能節水等環境友好型產品使用的補貼政策。
重新核定污水處理廠建設與運行成本,及時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結合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逐步推行不同區域、流域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方式。按照補償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合理劃分財政補償與收費補償范圍和界限,區分居民和非居民等不同群體合理確定垃圾處置收費標準,改革垃圾處置收費方式,探索將垃圾處理費與水費合并收取,提高收繳率,降低收費成本。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差別電價及差別水價實施力度,完善火電廠煙氣脫硫脫硝電價政策,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垃圾焚燒發電廠優先上網和補貼政策。
3.2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政策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是運用經濟手段促進重點流域上下游之間產業布局更加科學合理,不斷提高經濟發展質量的重要途徑。我國在認真學習借鑒國內外有效做法,系統總結各地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已經積極開展制定生態補償機制的各項工作,未來一段時期應加快開展生態環境補償政策出臺所需的關鍵技術研究,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誰排污誰付費”的原則,制定出適用于各省省情的生態補償政策及對策措施,努力解決補償范圍不明確、補償標準不科學、補償模式比較單一、資金來源缺乏、政策法規體系建設滯后等問題。加快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試點,可在重點領域開展跨市縣水質生態環境補償試點研究,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標準體系,以及生態補償的資金來源、補償渠道、補償方式和保障體系,為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提供方法和經驗。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補償試點研究,對生態功能區應加強生態保護建設造成的利益損失開展補償試點,制定符合生態補償理念的區域政策體系,結合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
3.3制定綠色稅收、信貸、貿易等政策
解決經濟增長與生態環境惡化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就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用“綠色核算體系”重新規劃經濟增長的有效途徑,不斷探索新時期的新型工業化道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在加快“三化”建設的同時,大力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大力發展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改造傳統產業,廣泛推行清潔生產,構建低消耗、少污染的現代生產體系,保障危險化學品運輸和儲存安全,限制高污染產品貿易,完善資源再生回收利用制度,徹底改變“資源—產品—污染排放”的單向線性模式和以“先污染,后治理”為特征的末端治理模式。
實施環境稅可消除不利于環保的補貼政策和收費政策,對于環境友好行為實行減免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對于環境不友好行為實行根據排污總量收繳直接污染稅、根據間接污染收繳產品環境稅、根據污染物排放種類收繳環境稅。構建綠色信貸是可以直接遏制“兩高”企業資金擴張沖動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手段,推行綠色信貸、建立企業信貸環保征信系統,對環境友好型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并實施優惠性低利率,對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不予信貸資金支持,對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實施綠色貿易政策,將逐步取消生產過程中污染嚴重或生產、運貯過程中易發生污染事故的高環境風險產品的出口退稅政策,嚴格限制高耗能、低附加值等靠犧牲環境獲得利潤的產品生產,從源頭控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