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衛生事業論文
作者:李學智 李彤 李寶珍 李濤 單位:寧夏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崗位管理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任務之一,崗位設置是崗位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事業單位建立新型人事管理模式的根本,通過崗位設置搭建科學合理的崗位結構是實現優化人員結構,充分調動人員積極性的重要管理措施。2008年寧夏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自治區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推行了崗位設置管理,通過實踐和探索,建立了以人員編制為基礎的崗位結構框架,為進一步推行崗位聘任管理搭建了平臺。
1崗位設置的基本流程
1.1明確崗位設置指導思想和設崗依據,推行崗位設置事業單位管理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通過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總量控制、結構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級控制,組織引導事業單位因事設崗、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合同管理,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換。同時,嚴格以國家授予疾控中心的工作職能,編制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和內設機構編制以及上級部門下發的崗位設置文件作為推行崗位設崗的依據,為推行崗位設置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1.2設置崗位結構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基本制度的內容,依據事業單位工作特點和性質以及人員構成,事業單位崗位類別分為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因此在崗位設置中要按照崗位類別,設計較為合理的結構,制定結構比例。
1.2.1設置崗位總量,確定崗位類別依據崗位設置管理的政策要求,中心的人員編制數作為崗位總量核定的基礎,同時按照人員現執行的工資類別確定了全體人員的崗位類別。這種工作方式,在首次推行崗位管理,實行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過程中簡便易行,推行起來積極穩妥,為崗位設置管理搭建了平臺,奠定了基礎。
1.2.2設定“三類崗位”內部結構比例按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崗位類別,設置內部崗位等級比例,是實現崗位等級管理的依據。
1.3崗位結構平衡按人員編制設置崗位總量,依據和參考本地區事業單位崗位情況設置崗位結構比例,實現崗位結構的相對平衡,逐步達到規定的崗位結構比例,主要采取通過自然減員;調出;逐步實行高職低聘、辭聘、解聘的辦法;轉崗跨崗位聘用;增加編制等措施消化超比例人員,為優化崗位結構,建立科學合理的崗位晉升平臺奠定基礎。
2崗位設置中的問題
2.1編制核定崗位設置工作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搭建新型人事管理模式的基礎性工作,在推行的前期,很難做到按需設崗,因事設崗,目前各單位均是按照實際人員編制進行崗位設置。隨著事業單位各項事業的不斷發展,編制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數量已經遠遠無法滿足當前各單位實際工作需要,編制核定的不合理性,導致人員結構問題重重,加大了崗位設置和管理的復雜性和難度。
2.2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細化結合事業單位工作性質和特點的不同,專業技術崗位被分為衛生、圖資、檔案等諸多系列,隨著職稱改革的不斷深入,職稱考評條件越來越突出崗位的特點和性質,也越來越細化。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過程中,同樣會涉及專業技術系列不同的情況,但在設置專業技術崗位結構和比例時,如果沒有結合專業系列分別設置相應的結構比例,勢必導致同一單位中非主流專業被邊緣化,造成專業技術崗位之間的不公平性,影響了一部分非主流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2.3崗位設置重要性被忽略崗位設置是崗位管理的基礎,沒有科學合理的崗位設置難以實現崗位管理的科學公平,難以發揮崗位管理的真正目的和作用。在實際執行當中,崗位聘任的利益作用,使得崗位設置的重要性往往被忽略,管理人員花費了大量精力和時間研究和討論聘任條件,忽視對崗位設置這一關鍵和基礎性工作的重視,從長遠的角度看,將會制約崗位管理的推行和實施。
3體會
崗位設置從流程上看似簡單易懂,其實質深刻復雜,關系到衛生事業單位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衛生事業單位管理體系建設。充分認識科學設崗的重要性,研究和探索符合衛生工作性質和特點的崗位設置,建立符合衛生工作人員發展規律的崗位結構是推行崗位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建立新型人事管理模式的基礎。衛生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依據應緊密結合衛生單位現實情況,要基本符合衛生事業現實需要,以編制數為依據的崗位設置有很大的局限性,衛生單位應結合實際開展相應的崗位管理應用性研究,分析崗位設置的關聯因素,研究崗位設置實施辦法,不斷探索實踐,為科學設置崗位,建立合理、公平的崗位結構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