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建筑工程
民用建筑工程從開始選址到施工的整個過程中,真正做到從根本上解決對建筑材料、施工質量的控制,可為人們的工作、生活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質量。
1影響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質量的因素
質量問題發生的原因很多,從專業的角度來講,影響建筑工程質量主要有五大因素,即人、材料、機械設備、工藝方法、環境,而這五大因素中都離不開人為因素,也就是說人影響建筑工程質量根本因素。人是直接參與建筑工程的操作者。建筑工人多為農民工,再加上施工不按正確施工工藝,知道的規范要求有限,能把活干完,這就是他們的宗旨。其次,人是直接參與建筑工程的決策者、指揮者、組織者。所以五大因素中,材料、機械設備、工藝方法、環境都會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
2民用建筑室內施工應遵循的原則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設計要按功能要求合理組合空間造型,充分考慮建筑體形、圍護結構對建筑的影響,合理確定冷源、熱源的形式和設備性能,選用成熟、可靠、先進、適用的節能技術、材料和產品。室內施工嚴格保證設計所用材料的質量。明確建筑工程室內質量目標等內容。
3加強民用建筑室內抹灰工程質量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墻體及頂棚抹灰工程質量管理,防止抹灰層出現酥松、開裂、空鼓甚至脫落等現象,根據《墻體材料應用統一技術規范》(GB50574-2010)、《抹灰砂漿技術規程》(JGJ/T220-2010),結合實際情況,認真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3.1嚴格遵守設計文件要求的抹灰砂漿品種、厚度及強度等級要求。
3.1.1內墻抹灰砂漿的最低強度等級為M5.0,外墻抹灰砂漿的最低強度等級為M7.5,蒸壓加氣混凝土砂漿等級宜為Ma5.0;若有頂棚抹灰的,應采用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漿或石膏抹灰砂漿,其中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漿最低強度等級為M5.0,石膏抹灰砂漿抗壓強度不應小于4.0MPa。
3.1.2現澆混凝土頂棚抹灰的厚度不宜超過5mm;當墻面抹灰層厚度大于35mm時,應采取與基層粘接的加固措施。
3.1.3地下室及潮濕環境抹灰應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砂漿或預拌防水砂漿。
3.2材料要求。
抹灰砂漿所用材料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水泥應進行凝結時間、進行定性及強度檢測。抹灰用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應超過5%;對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漿,宜選用粒徑不大于1.18mm的細砂。不得使用脫水硬化的石灰膏;不得直接使用未熟化的生石灰粉及消石灰粉。抹灰工程施工前應做配合比試驗,抹灰實際使用材料及用量應與配合比試驗相一致。嚴禁未經材料檢測及配合比試驗擅自使用外加劑。
3.3施工控制。
施工人員應在抹灰施工前根據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要求編制施工方案,并經監理(建設)單位相關負責人審核。施工方案應包括基層墻面的處理、垂直與平整度的控制、抹灰工序、護角及窗臺部位施工、配電箱及槽盒位置施工、踢腳線部位施工、不同材質的基體交界處的防開裂措施、后期養護等,外墻抹灰還應包括檐口、雨篷及腰線等部位的施工。抹灰砂漿施工配合比確定后,在進行外墻及頂棚抹灰施工前,宜在實地制作樣板,樣板質量及施工工藝經監理單位確認后再進行大面積施工。應嚴格按經過審核的施工方案施工,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過程進行旁站監理,嚴格控制配合比、分層施工厚度及砂漿稠度。
3.4試塊留置及拉伸粘結強度檢測。
3.4.1抹灰砂漿應留置試塊,內墻抹灰砂漿試塊留置批量為每50個自然間不得少于1組(大面積房間及走廊按抹灰面積以30平方米為一個自然間),不滿50個自然間的,應留置1組;外墻抹灰砂漿試塊留置批量為抹灰面積每1000平方米留置1組,不足1000平米的,應留置1組。試塊的養護與實驗室養護條件相同。
3.4.2相同砂漿品種、強度等級、施工工藝的外墻及頂棚抹灰工程,以抹灰面積5000平方米為一組,進行拉伸粘結強度檢測,不足5000平方米也應取一組。外墻粘結強度最低不應小于0.15MPa,其中水泥抹灰砂漿不應小于0.20MPa;頂棚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漿粘結強度不應小于0.3MPa,頂棚石膏抹灰砂漿粘結強度不應小于0.4MPa。外墻已做保溫層與基層拉伸粘結強度檢測的,可不再重復做檢測,但試塊必須留置。
3.4.3內墻抹灰砂漿試塊抗壓強度檢驗不合格的,應在現場對內墻抹灰層進行拉伸粘結強度檢測,批量與不合格試塊對應。外墻或頂棚抹灰工程中試塊抗壓強度檢驗不合格或拉伸粘結強度不合格時,應在現場對外墻或頂棚抹灰砂漿加倍取樣進行拉伸粘結強度檢測。
3.5民用建筑室內抹灰工程質量驗收。抹灰工程施工結束后,監理(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提前對抹灰工程進行質量驗收,驗收過程中應對質量保證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并通過尺量、敲擊、手摸、觀察、劃痕等手段,對抹灰工程的垂直度、平整度、空鼓、表面強度進行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進行返修或返工,并重新組織驗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抹灰層與基層之間以及各抹灰層之間應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落,空鼓面積不應大于400cm2,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抹灰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4控制室內施工質量的措施
4.1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和建筑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文件。
4.2編制建筑專項施工技術方案,方案中應包含室內施工的具體做法,組成材料性能及施工措施,并對從事建筑工程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必要的實際操作培訓。
4.3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門窗產品、及形成成品的各類產品應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進行復驗,同時應做好進場驗收、見證取樣等相關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