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社科相關
摘 要: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促使中國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相對于農村經濟,農村思想意識發展緩慢,部分地區存在著嚴重的宗教崇拜和規模較大的迷信活動,對農村基層組織造成了沖擊。因此,正確處理和引導農村基層宗教信仰,可以保證農村基層社會的穩定,促進農村基層社會主義和諧新農村的實現。
關鍵詞:農村;宗教信仰;過熱
宗教作為特殊而又復雜的社會歷史現象,有其發生、發展和消亡的客觀規律。恩格斯曾對宗教作過概述:“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的日常生活的外力量在人的精神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們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力量的形式。”中國的宗教崇拜具有久遠的歷史,在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后,隨著中國政治、經濟制度的變革,宗教崇拜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地區,近年來宗教崇拜有越演越烈的趨勢。因此探討農村地區宗教崇拜熱的成因,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改革開放以來農民信仰的變遷
宗教崇拜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文革期間,由于對宗教積極作用認識不清,民宗教間信仰成為迷信和愚昧落后的代名詞,遭到了嚴重的打擊和詆毀。直到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歷史性召開,中國民間的宗教信仰才得到了恢復,宗教信仰自由才得到了政策性的認可和保護。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宗教政策的發展,依時間可劃分為三個階段:即1978—1982年,以“宗教信仰自由”為核心的黨的宗教政策的恢復;1983—1991年,以“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為內容的黨的宗教政策的完善;1992年以“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為內容的黨的宗教政策的發展。黨的十七大也進一步闡明了黨對宗教信仰的立場,即全面觀察黨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針和政策,發揮宗教各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中的積極作用。隨著國家宗教政策的日益改變和完善,中國民間宗教信仰日益得到了發展和繁榮[1]。
二.農村基層宗教信仰現狀
(一)宗教信仰長期存在且與迷信參雜不清
在中國農村中存在較為普遍的主要是對佛教、道教、基督教以及中國儒家文化的崇拜,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農村地區人民所信仰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宗教。由于科技的落后和農村地區醫療、教育制度的不健全,不僅影響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技術、手段和工具的先進性,而且嚴重制約了農民對異己力量的認識水平,很多人還不能正確認識生活中的飛來橫禍,相信神秘力量的真實存在[2]。因而對于大部分農民來說,吸引他們的不是宗教教義和宗教崇尚的信條,而是出于對鬼神的敬畏。他們企圖通過對鬼神的供奉來實現心中的訴求,解決生活中無法面對的解決的問題。這種情況恰恰反映了中國農村農民的現實精神世界落后于其經濟的發展。經濟的快速發展并不能給農村地區的人們帶來精神生活上的滿足和富裕,相反告訴發展的經濟更加重了人們精神上的空虛。因此這種看起來仿佛是宗教信仰實則是迷信活動作為信奉者的一種精神需要,一種行為模式而頑強的存在著,制約著農民、影響著社會。
(二)功利主義傾向嚴重
農民的宗教信仰具有濃厚的功利主義色彩。很多農民群眾對待宗教的態度是由半信半疑的嘗試到后來的完全依賴,直接體現了其利己的心態。很多人加入宗教的目的是解決自身問題,如疾病,貧窮和對未來的不確定,并不是為了追求什么境界,堅持什么主張信念。對宗教信條和戒律的遵守多數是出于對自身利益的考量。從這一角度說他們的信仰實際上有其自私、利己、實用的一面。這種趨利致用的功利心理可以說構成了當前農村宗教活動存在和廣為流傳的精神條件和群眾基礎。
(三)盲目崇拜跟風
伴隨宗教的大力宣傳,基層宗教活動頻繁密集,參與人數逐漸增多,然而基層群眾對宗教的認識和理解并不是很深刻。基層群眾往往要面對社會現實多變、生活環境質量差、生存發展困難等諸多現象,加之基層群眾的文化素質并不高,在百般無奈之下,看到周圍人群積極參與宗教活動,也不愿脫離群體孤獨存在,因而盲目跟風參加宗教活動來祈求健康平安以及心理的慰藉和平衡。這種盲目跟風無形中推動了基層宗教活動的發展。
三.農村基層宗教熱的原因
隨著改革開放的繼續進行,中國農村經濟社會取得了相應的發展,基層民眾的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和改善,但在精神文化方面和經濟收入方面總體上程現出差異性和不對等性。一些基層干部為人民服務意識的薄弱和缺乏,基層組織逐漸與民眾越來越疏遠,人們逐漸開始信仰宗教,來尋找一種精神寄托和心理安撫[3、4]。
(一)基層組織職能欠缺
農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環節薄弱,一些基層的領導干部在處理一些公共事務中,缺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和主動性,未能在黨員中間和群眾中間起到模范帶頭作用,不能民主決策,沒有積極的汲取民眾的意愿和想法,逐漸偏離和背離群眾,甚至出現了脫離群眾、腐化墮落、貪污浪費等惡劣行為,損害群眾利益,導致農民對基層黨組織的不信任、對共產主義理想的不信任,甚至出現對基層組織成敵對狀態,致使基層組織職能難以發揮和發展。
(二)農村經濟條件落后
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被極大地調動了起來,促進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的收入狀況得到了相應的改善。伴隨著農民收入狀況的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相應的提高,隨之出現了經濟的不協調發展,分配機制的不夠完善,造成一部分人收入過高,另一部分人卻遲遲未能達到平均收入水平,甚至還處于貧困線以下,同時造成農村中等收入群體的缺失。農村經濟的繼續發展,使得這種貧富差距日益明顯,導致了收入高的人群和收入低的人群對精神文化的認識出現了偏差、精神文化需求開始出現分裂。民眾缺乏心理安全感于是開始寄托于一些神靈的東西來實現自己心理的平衡與滿足,開始參加宗教活動、信仰宗教[5]。
(三)農民精神文化單調
農村舊的思想觀念根深蒂固,如“小農意識”。中國的傳統農業生產的落后狀況是農民逐漸形成了這種意識,人們無法形成正確的觀念、看法,思想逐漸地守舊、無法開化,依舊信仰神靈等一些神秘的東西而不去從科學的角度看待生活和社會。農村的教育水平地下、基礎文化設施缺乏致使農民精神生活貧乏,遇到挫折和困難無法合理解決,農民自身處于一種無助狀態,于是想象和幻想著有一種神靈可以幫助解決自身的問題。加之現代社會的風險日益增多和頻繁,不僅包括自然風險,如變化無常的自然環境、自然災害,也包括現代社會中的一種人為造成的風險,如經濟風險、社會風險,面對種種風險,在困難交加之時人們逐漸開始祈求一種神秘的東西來幫助自己,使自己的精神得以寄托、心靈得以安慰。人們信仰宗教,目的就是為了得到一種心理平衡和滿足的保障,很多信徒可以從宗教崇拜活動中獲得精神上的寬慰和心里上的愉悅,同時促進了肢體的鍛煉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