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保險保障
世界人口每天都在以驚人的速度上升著。調查表明,僅在2000年到2007年短短的7年間,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量迅速地由1.26億增長到1.53億,其占總人口的比例也從10.2%提高到11.6%,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相當于歐洲60歲以上老年人口的總和。人口老齡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一方面它是社會進步的標志;另一方面,它也會給社會帶來一系列棘手的問題。然而,城市和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模式也有很大的區別,所以還需要各個方面區別對待,才能夠使二者平衡,中國是全世界農村人口最多的國家,也是老齡化狀況最嚴重的國家。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全國農村人口7.84億,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比重達7.51%。這個龐大的老年群體與城市的退休老年職工的重大差異是,他們沒有薪水,沒有退休年齡的規定、在他們年老甚至喪失勞動能力后,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因此如何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一大難題。這關系到廣大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關系到農村的穩定發展和團結,也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
一、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形成的原因和影響
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形成是現在社會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勢。第一,計劃生育導致出生率的下降。有人說計劃生育在農村根本得不到徹底實行,所以筆者去了老家明光市紫陽村調查。調查表明,偷生孩子的現象已經很少很少。路邊很多墻上或者招牌上寫著:“男女平等,一個孩子好”,“堅持計劃生育”。出生率降低了,然而60歲以上的老人還在增加,間接導致了老齡化現象的產生。第二,隨著改革開放,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中國人的平均壽命逐年增長,中國老齡化程度也逐漸加深。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0-14歲人口為222459737人,占16.60%;15-59歲人口為939616410人,占70.14%;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重下降6.29個百分點,15-59歲人口的比重上升3.36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個百分點。第三,隨著農村戶籍限制的松動和人均耕地的減少,人口大規模地向城市流動,而這些人中80%都是青壯年,這就導致了農村青壯年的減少和老年人的增多,這也是農村人口老齡化的成因之一。
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有著多方面的影響。第一,隨著勞動年齡日益老化,農村勞動力資源不足。勞動年齡的人群比例降低,導致勞動力資源減少,間接導致了勞動生產率下降,從而直接影響到了經濟增長。第二,老年保障投入增多,農村經濟發展投資減少。國家要把大把的錢花在老年保障建設上,因此投入到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就會相對減少。第三,家庭負擔重,供養比重提高,農業投入開始減少。
二、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和問題
(一)農村養老保障不全面,待遇不高,管理水平很低。首先,在大部分實行農村養老保障的地區,農民投保的保率很低,拿到手的錢少之又少,難以起到養老保障的作用。再次,國家和地方財政對于農村的養老保險經費投入不足,保險費用幾乎全部由各人承擔,這對節約了一輩子的農民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另外,農村的養老保障管理機構不健全,并沒有專門的人員支持,相關法律也不完善,更不要談對于養老保障的監督了。監督不好,管理不好,又沒有必要的法律支撐,試問農村養老保障怎么做好?
(二)家庭養老模式的轉化。現代農村的中青年人作為大家庭中唯一的勞動力,負擔尤其沉重,重經濟利益而淡漠親情血緣關系的現象時有發生。再加上農村外出務工的人比較多,導致老年人無人贍養。隨著農民觀念和家庭規模的轉變,傳統的那種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甚至于空巢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養老模式的轉化很明顯,它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農民參保意識不強,參保率低。農民自我保障意識不強和參保能力不高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很多農民認為參保的錢不如拿到手里放心,不愿參保;他們在勞動力市場中的弱勢地位,導致農民缺乏向政府、向國家爭取權益的勇氣,不敢參保;此外,農民收入偏低且工作不穩定,由個人繳納保險費負擔過重,無能力保。
(四)農村養老保障的法律不健全。我國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施行辦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發行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的基礎上略作修改而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容易受外在因素和行政因素的影響。國家關于農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隨時都會變化,缺乏穩定性,導致農村養老保險無法正常實施,農村養老保障也無法走上正軌。
(五)我國城鄉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差距很大。我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系統建設還僅僅處于起步階段,在經濟發展緩慢的欠發達地區,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更是得不到維護。城鄉二元制結構造成的不合理不完整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應該得到公平的對待。改革開放以來,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把中國經濟搞上來,政府一直把重心放在城鎮,有很大一部分的社會保障內容將整個農村老年人口排擠在保障體制之外。
三、加強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
(一)建立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障機制。給農村的社會保障處配以專門的宣傳和管理人員,把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優撫安置和最低生活保障等農村社會保障方面的管理內容全部集中到農村的社會保障部門,實現統一管理和各個部門的資源共享。同時,還要建立便捷完善的信息平臺。最后,要把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流程透明化,減去那些繁瑣的過程,把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管理好,是社會保障普及的基礎。
(二)鞏固農村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家庭養老永遠都會是我國公民養老的主要方式。在現在的社會形勢下,需要繼承和發揚家庭養老的傳統優勢,同時賦予農村家庭養老以新的內涵。一是繼續倡導尊老敬老、孝順父母的傳統美德,強化家庭養老的良好觀念;二是完善家庭養老的規章制度,讓家庭養老不僅僅列在倫理范疇內,還要走入法制;三是把贍養農村老年人同其子女的財產繼承聯系在一起,鼓勵其兒女尊老敬老。[1]同時,還需要正確引導農村老年人加強自我養老的意識。農村老年人應當切實轉變觀念,未雨綢繆,早日為自己的未來做打算,提高自我養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