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農業
自古以來,海南島的糧食問題就是一個突出的問題。[1]據有關資料,1952年全島糧食作物播種面積達632萬畝,畝產60公斤,總產38萬噸。到1992年達到203.65萬噸,[2]創歷史最高水平;人均占有量由1978年的216公斤,提高到303公斤,全島糧食首次實現基本自給。1998年糧食產量230.12萬噸,再創歷史最高水平,總產量比1952年增長3.08倍。但如果比較50多年以來海南人口的增長,以解放初的250萬人口和今日的八百多萬人口來對比,則3.08倍的增長也就無形地消失了。就總體來說,時至今日,海南省還是一個糧食有缺口的省份。糧食生產對一個地區而言,是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礎。有人會說:地區經濟發展了,有了錢,從外部輸入糧食不是一樣嗎?可以說這種觀點是錯誤的。糧食是大眾必需品,和平時期或世界糧食豐產的年份,當然不會有任何問題。但是如果世界形勢有變化,或者世界的糧食歉收,那么每個人的生活,乃至于生存都是問題。所以,經濟發達的日本,其糧食的生產一直是其確保的任務,日本的大米基本上可以實現自給。從這個意義上看,海南的糧食問題就不是一個小問題,應當引起我們的重視。而民國時期,海南糧食不足問題尤為突出,集中地反映了海南島糧食生產的特點及顯現問題。目前,學界對這個研究不多,筆者在這里做一個初步的研究,向學界請教。
一民國時期海南島糧食的生產狀況
民國時期海南島的糧食生產大致包括三類,即稻米、番薯和雜糧(主要是豆類),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探討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對民國時期海南島的耕地面積、糧食的種植面積和總產量做一個初步的研究。關于民國時期海南的耕地總面積的記載,缺乏原始資料與數據,沒有一個系統、詳盡的統計數字,因而呈現著極為混亂的局面。接下來,筆者綜合各種資料做一個比較。《改訂海南島志》①說:全島“可耕地約80萬町步,②農田面積有25.5萬町步。”[3]382即有耕地25.5萬公頃。《海南島建設論》說:“本島的農耕地如前述約占全島面積的10%左右,但其中的水田面積,在各種資料中記載并不一致。臺灣總督府《海南島農林開發參考資料》第七號中稱在十萬町步左右;同資料第一、四、十七號說389,500公頃;林永昕《海南島熱帶作物調查報告》說有4,269,400畝(約合284626.6公頃);民國三十年瓊崖統制局的《瓊崖各縣米糧生產消費調查》則說有3,822,400畝(約合254826.6公頃),但實際的種植面積會少一些。廣東省建設廳農林局《重要作物統計表》則認為有293,690町步。[4]
據日文資料《關于日本人在海外活動的歷史調查第29冊———海南島篇》(以下簡稱《海南島篇》)的記載:海南島“農耕地中水田387,500公頃,旱地74,700公頃”;[5]這樣合計有耕地46.22萬公頃。不過這個數字是日本人按海南地圖所標示的土地類別來計算的,當然不會很準確。所以,其編者也指出:“這只是地圖中所標記的面積,據推算每年實際耕種的實用面積有27萬,旱地也有五六萬,相對于全島面積實際耕作面積被認為比13.48%要更少”。據廣東省政府的調查報告,海南島十三縣農用地總面積3,852,700華畝,①農家戶數有38,530戶,一戶平均9.9華畝,而廣東省全體戶平均為12華畝,全國戶平均為20華畝。另外,在島內最多的是崖縣平均18.08華畝,昌江縣戶平均僅2.87華畝。這些耕地面積的數字也是依據圖上測定推算的結果,它也可以從下表的貝斯科教授的調查表中的數字得到說明。2519平方公里約合251900公頃,即為25.19萬公頃。我們注意到,所謂“3,852,700華畝”即合25.5萬公頃。同上資料也記載:海南島耕地中水田1126平方公里,旱田1157平方公里。以此折算,則海南耕地中水田有11.26萬公頃,旱田11.57萬公頃。
上述的數字也只能是一個大致的數字,受自然條件的影響,每年海南島糧食的種植面積,變化應當是比較大的。如1935年是海南糧食豐收的一年,這一年的耕地面積就很大。據廣東省農林局的調查,1935年海南主要糧食作物面積及產量如下:據上表所顯示的數字計算,1935年海南糧食生產中,稻米的面積為29.14萬公頃;番薯的面積為7.11萬公頃,合計36.25萬公頃。最大宗的糧食作物產量中,稻米42.56萬噸,番薯類17.5萬噸。
其次,我們考察一下海南的水稻栽種面積和水稻產量。海南島地處中國的最南部,稻米是本島的主要食糧,因而水田是耕地中主要的耕地。和上面所提到的情況一樣,民國時期海南島的水稻種植面積和產量,也一直沒有準確的數字。不過,我們還是可以根據相關的資料進行一些類比研究。據日文資料:當時海南島全島水田總面積不超過8萬町步,[8]也就是說,合約8萬公頃,即120萬畝。“本島缺乏灌溉水利的旱田與水田各占其半,據1935年《中華民國統計提要》,耕地總面積二萬五千一百八十九公畝中,水田一萬二千六百五十六公畝,旱田一萬二千五百三十三公畝”。[3]3821畝相當于6.667公畝,據此計算,則全島水田只有3778畝,所以這個數字不可信。
我們對歷年來海南的糧食產量進行比較,“1949年海南糧食播種面積只有42.1萬公頃,產糧37.9萬噸”。[9]從上面的比較可以認為上表的29萬公頃的數字大致是可信的。由于沒有每年的稻米產量的統計數字,所以研究者對海南稻米的產量,都是根據稻田面積,特別是水田面積來計算。在抗戰勝利后,李恭宇在《開發瓊崖議》中說:“就產量而言,全島產米總額,未曾作精密的調查與統計,故缺乏正確數字可考。”據一般估計,戰前米產總額,年一千萬余擔左右。民國二十三年廣東省政府曾調查瓊山等五縣米產情形,其數字如下(單位:元,幣種:大洋):以米產總額與人口總數相較,似尚有不敷之數。據瓊崖專署估計,平均每年仰給暹[羅]米、越[南]米供給,當在二十萬擔以上。”[10]
再次,我們研究番薯和雜糧的生產情況。因為島內稻米的不足,必然要有補充,故有番薯、雜糧。特別是番薯,因為單位產量大,生產期短,因而是海南稻米的極大補充。30年代,廣東全省九個區中,雜糧產量最多者為第九區,即海南部分。從中不難看出,海南島是廣東中最為落后的地區之一,從糧食的生產也反映了其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其情況如下:[7]9012,526,645擔合約62.6332萬噸。1936年“海南島的番薯生產,在某種意義上說,是全島普及性的主要糧食作物,其種植面積為31,758町步,相當于耕地總面積的11.7%”。[11]可以認為,海南的番薯種植面積大致在3萬到5萬公頃的程度。據徐俊鳴教授的研究:“海南島的農作物,除了水稻之外,蕃薯是最重要的。一年四季都可以栽種,產量(折合稻谷)占糧食的五分之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