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會計審計
一、工作成效方面
1、制度有明確要求和規定,堅持審計程序辦事。
(1)工作制度中有明確規定:經審委員會與同級部門同時按規定的民主程序改選換屆;經審委員會每年要按時審議財務預、決算;經審委員會每年進行一次財務收支的審計并填寫經費收支定期審計表;經審委員會按規定,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閉會期間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工作;在審議中,如遇需要暫時保密的事宜,經審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等等。
(2)審計監督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審查同級組織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情況,審查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營管理情況;監督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紀律、法規和財務工作方針、制度;督促同級部門定期公布財務帳目,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實行財務公開,發揚財務民主;協助同級部門組織收好、管好、用好各項經費,管好財產,嚴肅財經法紀,使經費得到更合理、更有效的使用,更好地為職工群眾服務;深入調查研究,聽取職工群眾意見,積極參與支持財務改革,對經費收支、財產管理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其完善各項財務制度。
(3)中心審計工作嚴格按程序辦事,堅持審計計劃,審計通知,實質性審查,審計報告等審計程序進行。這是單位經審委以相關規章制度為基礎,結合本中心工作實際、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提出的制度要求和管理要求。它為中心完善審計管理提供了綱領性制度文件,它是一切財務審計工作的總綱。
2、貨幣資金業務中的內部控制職責分工:
(1)出納與會計人員工作相分離。
(2)支票的簽發與出納相互獨立,防止虛列支出、貪污或挪用。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與總賬相互獨立,防止連貫性差錯。
(4)支票與印章應由不同的人保管,防止管理失控。出納管理工作中,要求定期與不定期盤點現金,有盤點記錄,體現內控有效性;現金要求實現日清月結。會計管理工作中,要求各部門應及時催收發票;大金額轉賬,要求有領導審批議案,有領導審核簽章。結合中心財務工作,財務中出納工作和會計工作很好地實現了分離。
支票填制由出納辦理,支票簽章由財務主管審核蓋章,很好地防止資金亂支出,挪用的現象。出納負責及時編制(打?。┈F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財務明細賬、總賬等由會計負責編寫(打?。┩瓿?。出納負責支票管理,印章由財務主管負責管理,防止亂用或出現資金轉移的現象。工作中,財務主管定期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并記錄,這有效保障現金管理的有效性和正解性,保證中心現金安全,保證現金有效運用。
對于單位催賬、收賬工作,有專門財務人員進行專項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對賬戶進行整理、清理、匯總,負責對賬聯系催收賬款,保證了中心資金的有效及時收回。
3、薪酬業務循環審計職責分工:
(1)人力資源管理、工資結算、工資領取、工資發放等職能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按照規定流程和手續共同完成,各部門和部門內部各有關崗位應有明確的分工。
(2)人力資源管理、工資領取、統計和財會部門相互獨立,防止虛列支出和連貫性錯誤。
(3)工資單的編制與審核相互獨立,防止多計和錯計應發工資。
(4)工資結算匯總表的編制與審核相互獨立,防止多計和錯計部人數和應發工資。結合中心薪酬工作來談,人事勞資部門負責對工資數據的匯總核算,從總體上把握人事勞資政策,負責對工資分配進行有效科學分配管理。
財務部門以人事勞資部門提供數據為基礎,負責對工資數據進行制表和審核,再經人事勞資部門審核簽章,以保證其數據核算的正確性和有效性,最后由財務部門發表到職工個人工資賬戶中,防止出現工資支出錯誤。
這充分體現了此項工作的連貫性、制約性、統一性,防止虛列支出,防止多計或計錯工資的情況,保證了工資發放地正確及時和完整,保證了職工利益,保證了中心利益,實現了對工資支出的有效管理、權責分明、分工到位,體現制約管理。
4、采購與付款循環審計職責分工:
(1)提出采購申請與批準采購申請相互獨立,以便加強對采購的控制。
(2)驗收部門與財會部門相互獨立,保證按真實收到的商品數額登記入賬。中心采購工作中,也是按制度規章要求有效有序開展。首先由中心職能科室(使用設備部門)提出專項申請———再由領導進行審核批準———由采購部門通過政府采購統一購置———財務轉款購買———貨到由使用設備部門和采購部門統一驗收。整個采購過程中,體現了采購申請與批準的相互獨立,驗收部門和財務部門的相互獨立,更好地保證了資金管理的安全,體現了部門間的相互制約,相互促進。
5、銷售與收款審計職責分工:
(1)發送貨物與開票相互獨立,防止發貨未經批準,銷售業務沒有被記錄或商品被盜竊。
(2)發送貨物與記賬相互獨立,防止商品被盜竊并通過篡改記錄加以掩飾。中心工作的銷售體現在供血科的血液發出售出中,發出血液由供血科負責,對數量金額進行歸檔記錄。開票和財務記賬工作由財務科負責,體現了工作的獨立性、制約性、聯系性和統一性。
6、實物控制
(1)有專門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對固定資產進行有效管理和清點。
確保實物真實存在,完整性。同時也對固定資產的產權憑證進行管理,確保其所有權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