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貨幣金融
201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了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這是中央第9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并對金融機構提出了“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加大農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續增加農村信貸投入”的要求,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責無旁貸,而做為基層人民銀行如何引導金融業為“三農三牧”提供金融服務,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有效助推新農村建設,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一、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促進農村牧區社會經濟發展
加大對“三農三牧”的金融支持力度是貫徹落實穩健貨幣政策的重要內容,基層央行應加大窗口指導力度,協調督促金融機構增加涉農貸款的投入;要綜合運用存款準備金率、利率、再貼現等多種手段,引導金融機構調整信貸結構,增加信貸投入,促進農村牧區社會經濟發展。基層央行應加強支農再貸款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按照“合理調配、周轉使用、到期收回”的原則,根據農村信用社資金需求狀況和資產負債比例情況,適當延長支農再貸款期限,使支農再貸款期限與農牧業生產周期相一致,滿足農牧民的資金需求,緩解農村牧區資金緊張壓力。同時通過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強化激勵作用,增加農村信用社可用資金,允許涉農貸款比例較高、支農資金不足的農村信用社提前支取特種存款,增加其信貸投放能力。指導農村信用社建立健全貸款利率定價機制,按照市場化定價原則合理確定利率水平,提高對“三農三牧”貸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構建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開始實施偏重于城市和大企業的戰略,縣級銀行紛紛實施網點收縮、信貸也逐漸集中城市,致使農村金融服務供給嚴重不足,金融服務越加落后。因此,必須將農村金融體系重構與新農村建設對金融的現實需要結合起來,努力構建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應加快對農村金融體系再造步伐。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定縣(市)農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發展多元化農村金融機構,加快培育新型農村金融組織,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服務領域,有序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開展信用合作。在保證資本金充足、嚴格金融監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市場退出機制的前提下,引進和發展一批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地方政府應出臺相關政策,對涉農金融企業給予適當財政、稅收等方面的補貼或者優惠,激勵更多金融機構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網點建設,增加農村金融服務供給力,夯實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服務基礎,使銀行所掌握的現代金融資源能夠更多地供給到農村市場,增強金融對現代農業發展的支撐力。
三、引導涉農金融機構拓展服務新領域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農村信用社必須從關注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遵循以人為本的理念,關注農牧民不同層次的金融需求,為農牧民提供滿意的金融服務。引導農村信用社優化信貸服務,擴大農村金融服務領域和范圍,努力滿足農牧民在建房、購置農機具、生活用品、看病就醫、就學等生產和生活消費方面的資金急需。引導農村信用社不斷改進和完善信貸管理,對農村重點建設項目,建立貸款評審“綠色通道”,減少貸款審批環節,提高審貸效率,加快項目評估和貸款審批、發放進度,滿足農業產業發展壯大的需求,促進農民增收,使農民從中得到更多實惠。加快推進農牧區支付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擴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網絡在農牧區的輻射范圍。鼓勵和引導涉農金融機構開發和推廣適合農村實際的支付結算服務品種。通過推行手機銀行、聯網互保、農民工銀行卡等多種方式,積極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手段電子化、信息化和規范化,逐步普及農村金融產品的網絡化交易,鼓勵擁有網點優勢的涉農金融機構大力擴展收費類和服務類資金歸集等中間業務,積極開展農村金融咨詢、代理保險銷售和涉農理財業務。
四、引導金融機構提升對新農村建設的支持能力
引導各類涉農金融機構、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利用各自優勢強化服務“三農”能力,發揮政策性銀行的主體作用,增強商業銀行金融支農積極性。
引導政策性銀行積極探索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新途徑。農業發展銀行要積極支持糧棉油等農副產品生產和購銷,保證糧棉企業合理的收購資金需求,保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確保糧食穩定生產。同時,大力開拓新業務領域,支持農產品的專業化、現代化、產業化生產,并延伸到相關農產品的加工與進出口業務。積極試辦一些農業基礎建設項目貸款業務,重點支持農業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和農業結構調整。
引導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拓展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領域。促進形成地方財政、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農戶等多種投資主體共同參與的多元化資金投入格局。著力加大對“三農三牧”發展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小規模農業生產、優先支持糧食生產發展、優先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優先支持擴大農村消費,在強農惠農富農中持續發展壯大,實現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共生共榮。加大對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信貸投入,對良種培育、先進種養技術推廣和資源消耗少的節約型農業項目優先給予支持,提高農業科技含量和資源綜合利用能力。增加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企業的信貸投入,促進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引導金融機構針對當地農牧業生產特點、農村基礎條件和農牧民實際需求,開發多樣化、系列性、適合農村生產生活和消費的金融產品,不斷完善消費信貸方式,增強消費信貸對活躍農村消費的支持作用,滿足農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要。
引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堅持“零售銀行”的業務發展方向,擴大小額質押貸款和小額信用貸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微小企業主小額信用貸款)在農牧區的業務范圍,拓寬農牧民融資渠道。要發揮好農村牧區的儲蓄、匯兌和支付服務功能,積極擴大涉農信貸業務,加大網絡交叉銷售力度,增強網點分銷功能,提高服務覆蓋面,建立符合“三農”需求特點的零售業務經營體系。按照商業化原則,鼓勵和支持郵政儲蓄銀行以辦理大額存款協議的方式將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牧區,擴大“三農”信貸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