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政學院學報》是由山東財政學院主辦的財經類期刊,創刊于1989年,系山東省優秀期刊、華東地區優秀期刊,現已加入“中國科技期刊數據庫”、“華藝中文電子期刊(CEPS)”、“書生數字期刊”等多家電子期刊及數據庫。本刊致力于弘揚學術創新精神,提倡學術自由和平等,注重理論創新,緊扣時代熱點和學科前沿問題,積極報道財經理論研究最新成果,促進學術交流。榮獲華東地區優秀期刊;山東省優秀期刊。
山東財政學院學報雜志收錄情況:
萬方收錄(中)上海圖書館館藏國家圖書館館藏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
山東財政學院學報雜志欄目設置:
專家論壇、財政與稅收、金融與保險、財務與會計、企業管理、國際經貿、經濟法、地方經濟
山東財政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征稿要求:
1.《山東財政學院學報》論文應有創新意識,內容充實、觀點鮮明、論據充分、立意新穎、材料翔實、文字簡練。
2.《山東財政學院學報》來稿請附作者簡介,包括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工作單位、學術職務、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地址、郵編、電話、電子信箱等。
3.《山東財政學院學報》本刊實行專家匿名審稿制度,請將上述有關個人信息(含英文)附上論文題目單獨成頁,放在文章最后。
4.《山東財政學院學報》來稿請附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其中摘要是對文章所闡述的學術思想和基本觀點的濃縮和提煉,而不是對文章的主觀評價和介紹,因而不應帶有“本文……”、“作者……”等語句;關鍵詞是在文章中起關鍵作用和具有實質意義的詞語,一般為名詞或名詞性詞組。
5.來稿屬基金項目的應注明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
6.本刊執行國家標準《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05)。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凡是引用已發表的文獻中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都要在文中予以標注,并在文末列出參考文獻表。文中標注的方法為:在文中引用文獻處用上角標(序號[1]、[2]…)標注,并與文末參考文獻表列示的參考文獻的序號及出處等信息形成一一對應的關系。同一文獻被多次引用的,全文中始終標注第一次引用的序號。文中同一處引用多個文獻時,將各個文獻的序號在方括號內全部列出,各序號間用“,”隔開;如為連續序號,可用“-”標注起訖序號。
示例:張三[1]指出……李四[2,3]認為……形成了多種數學模型[11-13]……
一篇文獻如只被引用一次,頁碼在文末的參考文獻表中著錄;一篇文獻如被多次引用,頁碼標注在文中上角標“[]”之外(如:[1]32、[15]256…)。參考文獻著錄的具體要求參見山東財政學院學報編輯部網站的相關內容(GB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之附錄A、B)。
7.注釋是對文中有關內容的解釋、說明或補充,使用上角標(序號①②…)標注,并采用腳注方式。
8.來稿一般應超過6000字,本刊有稿件刪改權。本刊已經加入“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中文期刊網”、“萬方數據-中國數字化期刊群”、“中國科技期刊數據庫”、“華藝中文電子期刊(CEPS)”、“龍源期刊網”、“書生數字期刊”等多家電子期刊及數據庫。來稿一經采用,即視為同意將網絡傳播權及電子發行權授予本刊。如不同意,請在來稿時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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