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權利人由于種種原因想要轉讓專利,也有一些人想通過轉讓的方式獲取專利權,如今,專利轉讓確實是一種獲取專利常用的途徑與方法,專利是不是都可以轉讓?專利轉讓并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轉讓的,需要符合各項要求才能轉讓專利,按照專利法規定,尚未批準的專利可以轉讓,但不能以專利的名義,而是以技術名義,為保護專利技術的絕對利益,可在轉讓合同中特別約定條款,如保密義務等等。另外,在此技術上經研究獲得的技術如果申報專利成功則為新的專利,專利轉讓需要明確的事項:
1、項目名稱:項目名稱應載明某項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轉讓合同。
2、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應當用簡潔明了的專業術語,準確、概括地表達發明創造的名稱,所屬的專業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的狀況和本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征。
3、專利申請日、專利號、申請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4、價款及支付方式;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5、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情況,有些專利權轉讓合同是在轉讓方或與第三方訂立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之后訂立的,這種情況應載明轉讓方是否繼續實施或已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權利義務如何轉移等。
6、技術情報資料清單,至少應包括發明說明書、附圖以及技術領域一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發明創造所必須其它技術資料。
7、爭議的解決的辦法,當事人愿意在發生爭議時,將其提交雙方信任的仲裁機構仲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仲裁機構。明確所共同接受的技術合同仲裁,該條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轄的效力。
這里提醒轉讓人和受讓人,任何一方在實施轉讓行為前都要詳細了解我國專利法的詳細規定,不符合要求的轉讓一旦出現問題或是糾紛是不受專利法保護的,雙方必然會受損,如果需要專利轉讓的專業指導可以咨詢本站在線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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